高材生毁灭记:“借”了六七百万,获刑11年
真的比亲兄弟还亲。
他说要买房,我从银行贷款借给他50多万,
可他毫无人性,不管他人死活,
毫无底线骗取巨款!”
这是犯罪嫌疑人项某读研时的一位师兄、
也是本案中众多被害人之一
递交给承办检察官的手写材料
......
近日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的一篇《高材生毁灭记》
引发关注
就在4月20日
经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项某有期徒刑11年
并处罚金11万元
据了解,2014年,项某如愿以偿考入一所名校攻读硕研。适应了学校生活的项某和身边很多同学一样,想去找个兼职。
他瞄准了网络刷单,从各种小广告中快速捕捉“商机”,很快,项某就获得了第一笔不菲的收入。
项某乐此不疲“开展业务”,与此同时,他迷上了一个网页。这里仿佛是一个游戏的天堂,精彩刺激的电子游戏,花样百出的棋牌对战……
连续几天,项某都沉溺其中。只是,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这里的“消费”成本过于高昂。很快,项某的兼职所得便在这里挥霍一空。
从此,项某彻底沉沦。
2017年,项某研究生毕业后便进入杭州一家电力公司从事技术工作。跟项某同时“毕业”的,还有20多万的银行贷款。
随着收入的增加,项某的赌瘾越来越大。30万、50万、100万……到2021年,项某的银行贷款、信用卡和网贷都已经被“刷爆”,因申请次数过多再也借不到钱。
迫于无奈,项某终于将手伸向身边人。2021年1月,项某撒出了第一个谎。
“黄姐,我看中了一个楼盘,现在验资还差不少钱,你看能不能借我一点钱……”几年的相处让黄大姐对这个90后的小伙没有任何防备,当场就转了5万给他。
自2021年1月至11月,项某以购房、验资、购买车位等理由和借口向单位20名同事借款2万至99万不等共计人民币256万余元。
期间,也有同事讨要过欠款,但所有的钱都被项某输了个精光,万般无奈之下,他又将目光瞄向大学期间同寝室室友和关系最好的师兄。
就这样,项某又从他们手中分多次“借”了98万,其中51万还是师兄通过银行贷款借给他的。
赢了还想赢,输了总想“翻盘”。面对几百万的欠款和借无可借的处境,赌“红眼”的项某愈发疯狂,他通过“小广告”找到专门给购房者提供过桥垫资的小贷公司。
2022年10月9日至26日的半个多月里,项某伪造多份购房合同从七家小贷公司借到多笔贷款合计人民币525万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66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已触犯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承办检察官说:
“项某归案前虽然已由家人偿还一部分,但30多名被害人的实际本金损失依然达到六七百万,是可以认定为诈骗既遂金额的,这样的金额对他的量刑应该是十年以上的。”
普法君提醒
十个赌徒九个输
误入歧途要醒悟
身边亲朋请珍惜
洁身自爱才幸福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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