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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万元赏金!广东真有人拿到了
近日
有人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法院依据该线索执行到位940万余元
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
该院向举报人发放了
近140万元悬赏金
据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谢某与左某甲、褚某、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该院判决,左某甲应偿还申请执行人谢某借款本金2.5亿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谢某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承诺将执行到位实际得款金额的15%作为悬赏金给予举报人。
公告发布后,法院收到一名群众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最终执行到位金额940.759037万元。扣除执行费后,申请执行人实际得款933.315242万元。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法院将其实际得款的15%作为悬赏金发放给举报人,金额达到139.997286万元。
“在这次执行中,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局,运用悬赏执行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形成了‘查人找物’的执行合力,最终执行到位金额940万余元,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负责该案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介绍,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以根据案件执行情况,衡量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同时,鼓励群众积极向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助力法院执行,共建法治社会。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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