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关你我他丨乐平镇总工会到佛山市三水区益豪沥青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禁毒宣传工作
11月23日,乐平镇党委委员、镇总工会主席李家杰和镇环境保护局局长林思加带领镇环境保护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镇总工会工作人员到佛山市三水区益豪沥青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禁毒宣传工作。
安全检查
检查组首先向益豪沥青的负责人了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以及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随后检查了车间污染防治设施情况及安全生产状况。
禁毒宣传
检查组通过发放禁毒资料,向职工讲解毒品的种类和危害性,提高职工群众对毒品的抵制能力,希望职工积极参与禁毒斗争,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让职工把安全生产和禁毒意识不仅牢记在心中,还要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安全生产工作是需要长期耕耘,不能有丝毫松懈,企业要加强自查自纠能力,不定时对生产薄弱环节进行检查,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生产氛围。
✕✕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之二)
第六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
第六十八条 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第六十九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第七十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第七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第七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七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第七十五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编辑 / 三水区总工会
来源 / 乐平镇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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