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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乾县脱贫攻坚“八个一批”之兜底脱贫救助

2017-06-13 乾县宣传

  民政局把脱贫攻坚作为工作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筑牢基本民生防线和脱贫兜底防线,力争兜得准、兜得住、兜得好。 

一、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户):

  1、在县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户,每人每年6000元;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每人每年5500元。

二、农村低保:

  1、一档发放标准为:245元/人.月;二档发放标准为:200元/人.月

  2、每户每月5元电价补贴;每年每户取暖费200元。

三、大病医疗救助标准:

  1、重点救助对象中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不含重大器官移植),剩余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按100%救助。

  2、重点救助对象中的低保户,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合规费用按70%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30000元。

  3、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过2万元的按30%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5000元。

  4、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重特大疾病患者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住院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过3万元的按30%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5000元。

  5、所有住院票据当年有效。对于跨年度的未报大病保险的票据,按照“大病保险”结算之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之内给予救助,超过时限的票据不予救助。

四、孤儿发放标准:

  被认定孤儿身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补助费800元,用电补贴每户每月5元,每年每户取暖费200元。

五、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1、1至3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8岁以下每人每月100元。18岁以上70岁以下每人每月60元。

  2、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一级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0元。享受护理补贴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必须是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的残疾人员,享受护理补贴的城镇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必须是低保对象。

六、高龄补贴:

  70—79岁:50元/月;80—89周岁:100元/月;90—99周岁:200元/月;100周岁以上:300元/月; 咨询电话:32120258


乾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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