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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陕西省2017年秋季公办普通高校收费标准昨日公布

2017-06-26 乾县宣传


  近日,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三部门联合发出公告,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布我省2017年秋季公办普通高校收费项目及标准。三部门强调,对高校违反国家和我省教育收费政策的,将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

  《公告》(2017年第 3号)强调,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布了我省2017年秋季公办普通高校收费项目及标准。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三部门强调,公告所列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下浮。

  《公告》特别说明,公办普通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教资〔2006〕53号文件规定执行。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项目合并收取,不得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代收费,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须在学生自愿前提下,高校可以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相关费用。代收费不得与学费项目合并收取。代收费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不得强行统一代收或加收其他费用,并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还表示,高校学费必须按照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

  我省公办高校收费水平稳定 对违规收费绝不姑息

  记者发现,我省2017年公办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和2016年普通公办高校收费相差无几。 据观察,近年来,我省公办高校的收费标准基本没有变化,一直保持一个稳定的水平。

  而我省高等教育等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校(民办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从2011年起对学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实行最高限价控制政策。2015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 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发文,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放开我省民办普通高校收费,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三部门强调,对公办普通高校违反国家和我省教育收费政策,未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公示,违反自愿及非盈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押金、保证金以及不执行退费规定等行为,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将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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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陕西省2017年秋季公办普通高校收费标准

   1、研究生学费

  (1)全日制

  a.学术学位最高标准 硕士8000元/生每年,博士10000元/生学年。

  b.专业学位最高标准 一般专业:硕士12000元/生每年,博士15000元/生每年。

  (备注: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艺术类专业研究生(不分硕士、博士)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0元。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招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可上浮10%。)

  (2)非全日制

  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自主确定 元/生每年

  2、本科生学费

  (1)学年制

  a.文法财经史学专业 3500元/生学年

  b.理工、外语、中医专业 4500元/生学年

  c.西医专业 5000元/生学年

  d.艺术专业 一类7000元/生学年、二类9000元/生学年、三类11000元/生学年;

  艺术专业一类指管理、理论、工程技术、艺术教育等;二类指美术、音乐、广告、设计等;三类指表演、导演等。

  (备注:西安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的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绘画(含雕塑)、艺术设计等专业最高不超过15000元/生学年;音乐学专业中的音乐理论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最高分别为15000元和13000元;美术学专业中的美术教育方向和美术史论方向最高分别为13000元和7000元;舞蹈编导专业和摄影专业最高分别为11000元和9000元。)

  e.西安交通大学等7所高校相关专业 学费可在上述相同专业标准基础上上浮10%

  (备注: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7所高校)

  f.部分学校热门专业 5200元/生学年、5500元/生学年、6000元/生学年

  (备注:西安交通大学原在校学生信息工程等9个专业及2015年秋季招收的电气类等6类相关专业本科生,其学费按5200元/生学年收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等3个专业、自动化等4个专业分别按6000元/生学年、5500元/生学年收取。)

  (2)学分制

  a.文法财经类 不超过80 元/生学分(180个学分)

  b.理工外语类 不超过100元/生学分(180个学分)

  c.城市规划专业 不超过96元/生学分(235个学分)

  (备注:此标准仅在西安理工大学从2004级学生起试行)

  d.示范性软件学院

  本科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老标准:不超过380元/生学分(总学分数不高于80学分)

  新标准:不超过400元/生学分 (总学分数不高于80学分)

  工程硕士学位学生

  老标准:不超过800元/生学分(总学分数不高于40学分)

  新标准:不超过1000元/生学分(总学分数不高于40学分)

  (仅在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4所高校试行。2016年发文之前入学的学生执行老标准,新标准具体执行时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

  3、高职生学费

  (1)一般专业 最高不超过5500元/生学年

  (2)艺术专业 最高不超过9000元/生学年

  (3)西安交通大学等7所高校相关专业 学费可在上述相同专业标准基础上上浮10%

  (备注: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陕西师范大学7所高校。)

  (4)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两年制软件专业) 9000元/生学年

  (备注:仅在经教育部批准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3所高校试行。)

  (5)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参照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后两年按照高职生学费标准执行。

4、住宿费

  (1)一类1100、1200元/生学年

  (2)二类900、1000、1100元/生学年

  (3)三类500、650、800元/生学年

  备注:学生公寓根据基本建设、基础设施、设施设备、管理服务等条件分为三类,其收费标准按类确定,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学校在各类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具体分类及公办高校学生公寓最高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5、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班)

  (1)全脱产班学费 元/生学年 按公办普通高校相同专业学费标准执行

  (2)半脱产班学费 元/生学年 按全脱产班学费的75%收取

  (3)住宿费 元/生学年 同普通高校相同标准

  华商记者 彭宏 实习生 王一凡 整理

  公办高校学生公寓按三类标准收费

  实习一个学期且未占用床位 应退相应费用

  昨日,陕西省2017年秋季公办普通高校收费标准,各个专业收费近几年来没有变化。采访中,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公办高校学生公寓标准和相关要求和2015年2016年相同,收费保持稳定。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2015年,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我省高校公寓收费管理有关问题通知(陕价服发〔2015〕32号),并公布了相关标准。 通知要求,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也就是说, 对于“办法”正式实施以前入学学生,将按照入学时标准收取,直至毕业。

  《通知》要求,公办高校收取住宿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根据基本建设、基础设施、设施设备、管理服务等条件分为三类,其收费标准按类确定,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通知》还要求,高校不得以住宿为由向学生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也不得向学生强制服务、强行收费;高校向入住学生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住宿费,不得跨学年预收。对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出资修建供高校学生住宿的公寓,应由高校统一管理,住宿费应由高校收取,不得由社会组织或个人直接收取。对寒暑假期间未离校的学生,学校应当妥善安排住宿,不得另行收取住宿费。学生按学校规定离校实习,实习时间满一个学期且未占用床位的,学校应退还相应学期的住宿费。

  高校学生公寓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在招生简章和录取通知书中,应当注明不同类别学生公寓的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可以由学校提出统一规格由学生自备,不得强制统一采购、强行收费、收取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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