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本月社保费15号扣款!
成都市所有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请注意:根据税务部门的安排,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将于12月15日批量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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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成功扣款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做什么?
请务必于12月15日前在扣款账户中存够足额费用,避免因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影响待遇。
上月未能成功扣款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做什么?
第一步
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核对扣款信息,包括扣款协议是否有效、扣款账号是否正确、扣款状态是否为“费批扣”或“所有批扣”状态。具体操作如下:
搜索并关注“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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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右上角,输入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和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填写收到的验证码后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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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灵活就业协议”模块,界面将显示已签订的有效协议,协议号下方为该协议的批扣标志,批扣标志为“费批扣”的协议可参加批量扣费,批扣标志为“费非批扣”的协议仅适用于缴费人自主缴费扣款,点击“查看协议”可核对协议信息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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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
若信息有误,在12月13日前修改信息或重签协议。具体操作如下:
修改信息的情况
选择“修改”,填写正确信息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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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签协议的情况
新签协议:界面显示“目前未签订代扣协议”的,缴费人可进行新签,点击“新签协议”,系统将显示《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告知书》全文,阅读并勾选同意协议内容,点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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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参保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写缴款账号、手机号码,点击“提交”。注意:“手机号码”必须与在开户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一致,否则会导致协议签订失败。新签的协议默认为批扣协议,如不参加批扣,请点击“修改”将“批扣标志”选为“费非批扣”或直接作废协议。
第三步
请于12月15日前在扣款账户中存够足额费用(包括12月前未成功缴纳月份的社保费),避免因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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