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年所得12万元以上必须自行纳税申报!
号外号外
同事们注意啦
集团公司日前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
201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申报工作
不再接受企业代理申报
将全部通过纳税人自行申报
下面让小编带您了解
如何自行办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除传统的纸质申报外,北京地税局提供更加便捷的电子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脑客户端和移动终端两种方式访问自然人网上办税平台,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也可登录中建交通OA平台,下载查阅中建交通财通字﹝2018﹞2号《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的重要通知 》。
电脑端电子申报
纳税人登陆北京地税局官网(www.tax861.gov.cn),先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下载安装“北京互联网地税局(自然人版)”,注册、登陆后找到“个人所得税12万自行申报”磁贴,填写报表后点击提交即完成申报。您可以选择“预填报表”服务,系统将自动汇总本人在北京市的纳税信息并预填生成申报表,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移动端电子申报
纳税人可以通过“银联云闪付”、“微信公众号”和“支付宝城市服务”三种途径进入“北京地税办税服务平台”。
tips1:打开银联云闪付,点击“北京地税”进入“北京地税办税服务平台”;
tips2:打开微信,在微信中搜索“北京地税”公众号,点击“我要办”,进入“北京地税办税服务平台”;
tisp3:打开支付宝,点击“城市服务”,进入“北京地税办税服务平台”。
通过以上三种途径进入“北京地税办税服务平台”后,先进行“注册认证”,再选择“12万申报”,填写报表后点击提交即完成申报。您也可以选择“预填报表”服务。
用户注册登录后,可以点击下方的“预填报表”,纳税人2017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数据将会自动填入报表,点击“报表预览”生成申报表。
在申报表预览中,纳税人可核对个人信息和个人所得税各所得项目的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修改对应的收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点击“申报”按钮后,纳税人可以看到个人所得税各所得项目的汇总金额,核对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朝阳税务
编辑:王东坡
主办:中建交通企业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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