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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人被拘留!每个寿光人都要警惕这件事
2020年3月15日,日照五莲县公安局接到报警:五莲洪凝街道王家河村村东山发生火灾。五莲县公安局和县应急救援大队立即到达火灾现场参与扑救和火灾原因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调查,第一时间锁定李某有引发火灾嫌疑,并于当日17时许将其控制。经查,3月15日下午16时左右,李某携带打火机、䦆头、铁耙等到洪凝街道王家河村村东山自家农田地,擅自在农田地堰焚烧荒草,引发山场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五莲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对过失引起火灾的李某给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农民春耕等各类生产活动正有序推进,春季是火灾高发期、多发期,如何确保春季生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本台记者采访了寿光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
当前,各类企业、单位陆续复产复工,这个时候正是火灾等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单位在防控疫情的同时,也要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安全岗位人员返岗履职要到位,制定好复产复工消防安全检查计划,落实相关措施。做好消防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和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消防通道一定要保持畅通,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希望大家提高警惕防火于未“燃”
来源:寿光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宋淞江 责编: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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