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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后果如何?
各位好!
又到了每周三的《包公仔释纪》时间。
今天,包包跟大家探讨下,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曹某某,中共党员,江苏省江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监察中队负责人,其舅舅朱某在该市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任职。朱某为方便公司日后开展业务,与曹某某商议,由曹某某出面请该中队执法人员吃饭。
2019年2月,曹某某召集中队其他几名工作人员“科室聚餐”,朱某作为曹某某亲属参加。
席间,朱某提供高档香烟1条、红酒1箱并支付餐费1150元。用餐过程中,曹某某向该中队人员介绍朱某是他舅舅,请大家多多关照。
2019年9月,曹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该中队其他参加人员被所在单位批评教育。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二条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游洋漪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