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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几张不同寻常的发票

廉洁四川 2021-06-26


“难道村民小组还有公车吗?

今年6月,成都都江堰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灌口街道,对平义社区开展延伸巡察。该社区三组几张关于汽车维修费用、车险费用及车船税发票引起了巡察组副组长付勇的注意。

付勇和同事小吴赶紧将这几张发票整理并详细记录下来:2015年度车险及车船税9240.95元、维修费5566元,2016年度车险及车船税10328.6元、维修费10498元、机动车检测费100元,几笔钱加起来一共是35733.55元。“3万多元,可不是小数目啊。”付勇和小吴不约而同地说道。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这么几年了,谁还这么明目张胆地顶风违纪呢?付勇意识到,这可能是一条重要问题线索。

付勇和小吴立即将这一情况向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牟红恩作了汇报。“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开展延伸巡察,就是要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巡察监督的成效。”组长牟红恩说道,“这个社区的账目我们要好好‘翻一翻’,看看有没有其他问题。

是谁的车辆在组上报账呢?根据发票信息,我们很快找到了车主——平义社区三组组长岳恂。这个组长另外还有一重身份:平义社区党总支书记!他是兼任的三组组长。

不管是组长也好、书记也罢,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都不应、也不能在集体账户上报销这些开支,一旦坐实,就是典型的“私车公养”,这显然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我们找到当事人岳恂进行调查核实。

“岳书记,能解释一下这几张发票是怎么回事吗?”我们把那几张发票翻出来,单刀直入地问岳恂。

“你们也知道,我是书记组长一肩挑,社区组上两边跑,忙得够呛啊。”岳恂看了看票据,不紧不慢地回答,“事情多,车子就跑的多,修修补补也就多。

“那你知不知道这些维修费用、车险费用及车船税都该你个人承担呢?”我们把问题关键指出来。

“我个人觉得,工作那么辛苦,也考虑社区比较困难,在组上报销这几笔账也属正常。”岳恂辩解道。

“认真履行职责,干好本职工作,是党员干部应尽的义务。你身为社区书记,不应该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将个人车辆费用违规报销,这样做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了党的纪律。”面对他的狡辩,我们一针见血地指出其错误所在。“组上每一笔钱的来龙去脉,都应该向老百姓交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都得按规矩来。

“我想在社区报账可能太过扎眼,正好我又兼任组长,所以就觉得在组上报账要隐蔽一些。哎,还是被你们发现了。”岳恂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到自己平时工作那么累,在组上报点账也是一种补偿,现在看来,是我违纪的借口,这都是自己纪律观念淡薄、廉洁自律不够的结果。

经调查核实,我们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给都江堰市纪委监委。2019年9月,岳恂将违纪所得退回平义社区三组集体账户,2019年10月,岳恂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不断把巡察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使巡察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剑’,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做出积极贡献。同时,我们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坚守纪律规矩,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该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成都市纪委监委

文字:都江堰市纪委监委 徐闯

编辑:李香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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