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王雁飞署名文章:保持奋斗姿态 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
脱贫是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而言,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既是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使命,更是对做到“两个维护”最直接、最重要的实践检验。今年以来,我们深刻认识自身肩负的职责使命,持续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以作风攻坚保障脱贫攻坚,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保持奋斗姿态,坚决克服和纠正“疲劳综合征”。脱贫攻坚越往后越难,一方面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另一方面也容易产生“疲劳综合征”,典型表现就是存在等的思想、慢的作为。“疲劳综合征”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既有长时间高负荷工作导致的政治动力减弱,也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滋扰。有的地方不断变换形式要求基层填报各类表格、数据或者搞所谓的“脱贫攻坚资料大比武”,让基层干部疲于奔命、苦不堪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在下面,根子往往在上面。我们继续坚持从下往上看与从上往下抓相结合,坚决为基层减负、为一线干部松绑。今年1至8月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755起。
“马克思主义手电筒”既要照别人,更要照自己。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脱贫攻坚监督工作,首先就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带头弘扬真抓实干、“三严三实”优良作风,切实为基层减负。今年我们整合省、州、县三级纪检监察工作力量,组建作风保障专班,深入凉山脱贫攻坚一线蹲点督导,避免层层加码、多头监督检查。作风保障专班既督又战,把入户到人、到现场作为发现问题的源头、核实问题的起点和解决问题的落脚点,盯紧具体人和具体事,逆向求证、分段核实,逐级压紧压实责任,既发现问题又指出症结,既强化督促又积极协调协助解决问题。目前,共发现问题280个、推动整改完成241个。
坚持“哪壶不开提哪壶”,紧紧盯住资金和项目这两个重点。脱贫攻坚涉及大量资金、项目的投入,必须加强监管,否则就会成为腐败分子眼里的“唐僧肉”。近年来,我们在全省组织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变“多卡”为“一卡”,为的就是堵塞到户资金背后的管理漏洞。目前,全省“一卡通”已经实现“阳光发放”,累计发放补贴资金453.96亿元,惠及2272万人,有效扭转了“一卡通”管理乱象丛生的局面。完成省级监管平台建设,累计核实停发不符合条件的资金5.93亿元。当前正加快推进监管平台的基础数据整合和向下延伸工作,尽快全面实现“阳光审批”,让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工程建设项目占据脱贫攻坚“半壁江山”,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直接关系脱贫攻坚质量和成色。今年我们组织81个已摘帽和7个未摘帽贫困县开展“明目行动”,由县级纪委监委牵头,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综合采取随机抽查、综合比对、专项审计等方式,督促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全面自查梳理2017年以来立项建设的扶贫工程项目,建台账、拉清单,边清理、边整改、边完善。对背后的“四不摘”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对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目前,全省已累计发现问题项目1.48万余个、涉及资金17.8亿余元,处置相关问题线索1112件、处分400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32人。
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放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脱贫攻坚越到最后,越要以更加严肃、更加坚决的态度执纪执法,增量存量一起查,坚决打消个别人想“最后捞一把”的念头。一方面,我们坚持对新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持续加大对高风险领域的监督查处力度。今年1至8月,全省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55件、处分1262人。另一方面,组织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办理不到位的重新登记处置,确保今年底处置率达100%。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我们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深化警示教育,做好以案促改,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防止“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一方面,用好典型案例这个“活教材”。督促金阳、美姑、喜德县四大班子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另一方面,用好“阳光”这个最好的防腐剂。在继续“盯住县里的权,盯住乡里的情,盯住村里这个点”的基础上,督促主责部门全面推行“县、乡、村三公开”,完善公开“模板”,对扶贫领域资金项目来源、数额、分配、进度等“应晒尽晒”。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但监督也要体现信任、关怀。新一轮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长年奋斗在脱贫攻坚一线,对党忠诚、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有的同志还献出了生命。今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带来的影响,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加,更加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超常付出。加强监督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不断激励担当作为。对受到处理的干部也不能简单“一处了之”,而是要扎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在执纪执法过程中,我们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等因素进行恰当处理,坚决防止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对脱贫攻坚中的一般性失误和轻微违规违纪且未造成实际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坚持以教育整改为主、正面引导为主,帮助党员干部变压力为动力,努力工作、将功补过。凉山州依规依纪依法对63人作出了从轻、减轻处理的决定。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和省纪委监委出台的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把干事创业劲头凝聚到决战脱贫攻坚上来。今年以来,全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5件、6人,对失实检举控告公开澄清201次,通报典型案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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