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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精准监督护航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廉洁四川 2023-02-23

“请问在生态环境监测方面,是否遇到过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监测工作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近日,凉山州纪委监委驻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向州内相关400余家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收集对全州生态环境系统的工作评价及意见建议。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定下的总基调、大前提。四川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省份,多个市(州)位于长江经济带上,生态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巨大。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等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严查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以有力监督护航川内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紧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 推动有效整改


宜宾市纪委监委围绕护航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为抓手,加强日常监督、精准监督,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图为碧波荡漾的长江。(庄歌儿 摄)



“谁来管管岷江翠屏区河段的采砂乱象”“叙州区身份不明的混凝土搅拌站”“高县村民身边的臭味”……通过一个个电视直播镜头,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等典型问题被曝光,也让坐在演播厅里的相关单位领导干部“红脸出汗”。这是宜宾市近年来多期《阳光问廉》全媒体直播节目中出现的场景。节目播出后,宜宾市相关地区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启动整改程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跟进监督、及时问责,一个个环保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类似场景也发生在我省地处长江经济带上的各市县。2017年以来,在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下,我省沿长江经济带各市(州)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着力纠治“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领域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向好。

环境好不好,直接关系高质量发展成色。宜宾市纪委监委紧盯中央、省督察反馈问题,形成起底摸排、监督检查、追责问责、推动整改工作闭环,采取“督办、交办、联办”等方式,整合“室组地”力量联动开展监督,推动问题有效整改。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1345项,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夯实了基础。

乐山市纪委监委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乐山市境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联合市级职能部门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全市11个县(市、区)督导整改情况,“点对点”反馈问题,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聚焦重点领域加强监督 护航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监委全力护航“中国绿色硅谷”建设。图为五通桥区纪检监察干部到园区了解情况。(王程 摄)


《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执行得怎样?“县—乡—村—社”四级河长责任落实得如何?近年来,泸州市叙永县纪委监委将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监督执纪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常态督查督导清单,通过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的方式直插一线,就河长履职、责任落实、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69个,以高质量监督保障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

我省沿长江经济带各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八大战役”系列部署,聚焦环保重点领域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推动长江上游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屏障是一项重要内容。宜宾市结合推进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长江“十年禁渔”等重大专项工作,全市各级纪委监委采取定期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直面问题、铁腕出击,推动沿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凉山结合脱贫攻坚,把做大做强林业生态支柱产业作为重点,全面推动开展“1+X”林业生态产业基地建设。这其中,纪检监察机关把“退耕还林”等生态补偿资金作为监督重点,结合“一卡通”治理,细化清理各类补贴资金发放,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最美底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扛起政治责任,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开展全过程全链条跟进监督,督促各地各部门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一贯到底。

乐山市委把晶硅光伏产业集群发展作为“一号工程”,市纪委监委及时出台监督保障乐山加快“中国绿色硅谷”建设的十条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政策“扶上马”、项目“加速跑”,助力企业实现“开门红”。


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激励担当作为



泸州市纪委监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护航长江经济带发展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图为泸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在古蔺县石宝镇渡改桥工程鄢家渡大桥了解情况。(苏海鹏 摄)


针对江安县“7·12”爆燃事故,深挖细查环保审批、监管等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组织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严肃处理宜宾“2·9”涉砂“三无”船舶倾覆问题,问责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干部20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10人……

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既坚决惩处违纪者、问责不为者,又鲜明支持干事者、保护担当者,推动形成担当作为、求实奋进的干事氛围。

在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问责中,省纪委监委对全省131起问责案件从严审核,严把该问与不该问的情形,提出不予或免于问责意见140人、从轻或减轻问责意见33人。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短期内能整改到位的23起信访问题,探索运用“附条件不予问责”机制,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仅2021年,省纪委监委就提出不予或免于问责意见195人、从轻或减轻追责问责意见92人,有效引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文字:陈松

编辑:游洋漪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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