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权威发布丨自贡市大安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严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刘严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贡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严明开除党籍处分;由自贡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往期回顾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