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5起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其中重点提到了两起医疗卫生行业的商业贿赂事件。
这几期案件之所以有典型意义,是因为涉及了销售回扣、以赞助学术为名义促进销售两类违法行为。
其中一起案例显示,合肥倍思恩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某工作人员,与某县医院耳鼻喉科签订协议,以给付“科研费用”的方式使其矫正用耳模型产品进院并持续采购。在1年多的时间里,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共支付“科研费用”3.5万元,换来178个矫正用耳模型的销售。
另一案例是药代直接向医院工作人员支付回扣。杭州建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为获得推广佣金,与某县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王某达成交易。4年时间里,王某共“运作”了近3万袋注射液、7000盒胶囊进院,涉及采购款371.78万元。王某实际拿到了回扣145万元,接近药品采购价的四成。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这两起医药商业贿赂,意在表明:将严厉打击通过给付医院工作人员销售回扣、生产环节虚抬药品价格、流通环节虚假交易等方式套取资金等方式进行的贿赂行为。
撰稿 | 李傲
编辑|江芸 贾亭
运营 | 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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