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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教育 | 李恒圆:忠诚履职勇担当 为民司法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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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职勇担当
为民司法在路上
——宜秀区人民法院杨桥法庭副庭长 李恒圆
李恒圆,男,汉族,湖北随州人,1987年6月生,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2012年进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为杨桥法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前,他是助理审判员,先后办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各一年有余。在司法责任制改革后,他一度是法官助理,协助法官办理民事案件。2018年,他通过遴选成为员额法官。此时,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刚刚拉开序幕,刑事审判力量较为薄弱。他服从大局,再度加入刑事审判团队,重拾刑事案卷,钻研刑事审判业务技能,承办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以及其他类型的疑难复杂案件,获得宜秀法院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恪尽职守办好案
他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兢兢业业办好每一个案件,尽职尽责完成扶贫、防疫、防汛等任务,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官的使命和担当。他在承办的被告人石某某等八名被告人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一案时,同侦查、公诉机关认真分析案情,依法界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该案的办理在区恶势力犯罪界定等方面具有典型意义,在二审以及后续多次评查中得到反复检验。
他承办的一起猥亵儿童案时,面对被告人不认罪,辩护人做无罪辩护。他通过证据分析、逻辑推理,合议庭最终认定被告人构罪且经二审维持原判。在坚持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他也有柔情的一面。当他承办的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从看守所释放而无钱回家、无人可依靠时,他主动给以路费。当他承办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可能被工作地司法局拒绝接收社区矫正时,为了企业人才不流失、被告人不失业,他秉持司法为民的初心,积极与工作地司法部门对接,在相关法律政策范围内,促成了该被告人在工作地接受社区矫正,兼顾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殚精竭虑办要案
2019年5月,他承办了宜秀区首例涉黑案件。公诉机关对该案移送起诉后,三次补充起诉,被告人多达十九名,被害人七十余名,卷宗七十多本,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他经常睡在办公室,加班加点,对每一卷宗均制作阅卷笔记,对每一笔账目都详细核算,对每一笔事实都认真研判,确保对该案的审理牢牢把握住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办理案件期间,他父亲生病住院,每天晚上10点,他守在病床前陪着父亲输液,等结束后又匆匆赶回办公室继续加班工作。
他对工作十分严谨认真,对案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汇报并提交扫黑办会商。他始终将执规范化牢记心间,不放过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每一条线索,他还主动细致的帮助涉黑涉恶被告人卸下思想包袱,及时将他们检举的保护伞线索梳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承办疑难案件,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取得成效。他精心撰写涉黑案判决书,14万余字的判决书历经多次修改最终完成,为本系统办案贡献了重要参考。他所负责办理的涉恶、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大案要案,均圆满结案。
他常说,“在办理刑事案件时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一定要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他始终将法纪放在心中,丝毫不改初心。他坚信,唯有清正廉洁,方能办得铁案,方能不负胸前法徽所代表的正义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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