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还敢乱停?开罚!天门城区小区周边交通专项整治来啦!

天门交警 天门发布 2020-08-21

温馨

提醒

从3月20起至4月28日,天门交警开展城区居民小区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查城区居民小区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擅自占用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

整治原因


🔹城区居民小区周边道路车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居民出入通行,周边居民反响很大;


🔹擅自占用停车泊位,浪费公共资源。


整治重点小区


西寺路北湖名居、陆羽大道富贵世家、陆羽大道汉旺世纪城、东湖路新宇城上城、西湖路西湖1号、竟西路西湖国际、星星大街天门新城、文苑三路天门新城八期、钟惺大道卓尔生活城、钟惺大道天城明珠、熊河大道天宜华府、友谊路汇金国际等。


整治重点时段


3月20起至4月28日

每天17:30至次日8:00


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 违法占用停车泊位。  


普法小知识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违法代码:10390、10391

★违反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3项;

★违法代码10390:对机动所有人给予罚款100元处罚,对拒绝驶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拖移机动车。

★违法代码10391:对机动所有人给予警告,对拒绝驶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拖移机动车。


2.对违法占用停车泊位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依据《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7条予以200元至1000元处罚。


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行动起来,

共同改善人居环境,

携手共建美好天门!



来源:湖北天门交警(ID:gh_5f20fc53e555)

本期编辑:尹芳

商务合作:0728-5224499


近期精彩阅读

重磅!天门首批四价宫颈癌疫苗到货,速来预约接种~

点赞!湖北首次发布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天门绿色生活指数全省最高

今天,天门500余名市直机关干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安家费、学位津贴、房补……天门事业单位今年引进人才213名,报名从速~

天门市太极拳协会成立,练太极拳的小伙伴们终于有“家”了!

So easy!跨省异地就医,天门人现在可以这样备案~

巾帼榜样!天门这些集体和个人受省表彰!

好消息!天门的天然气销售价格终于要下调了……

这碗蒋场的“家乡菜”,让无数游子魂牵梦萦,你吃过吗?

闹元宵!天门这些好玩又好看的传统民俗,你都见过吗?

马上开学,天门中小学收费标准新鲜出炉!

经过2个月的“碧水保卫战”,天门的河流湖泊变了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