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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开始,天门交警将严打这种交通违法行为,赶紧自查~

天门发布 2020-08-21

随着夏天的到来,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为了遮躲烈日,在摩托车、电动车上非法加装遮阳伞。这一行为严重影响摩托车、电动车行驶的稳定性,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危害到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有力打击这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天门交警将于5月4日至5月31日开展治理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专项行动。


安装遮阳蓬的危害

1.加装遮阳伞,阻挡驾驶员视线,转弯时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易诱发交通事故。


2.影响电动车转弯时的灵活性,改变了电动车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遇风或转弯时很容易被刮倒而造成交通事故。


3.遮阳伞增加车体面积,易发生擦刮而引发交通事故。


4.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员跳车脱险的空间,易导致伤亡;遮阳伞的支撑杆在发生事故时极易刺伤驾驶员,造成致命的二次伤害。




普法小知识

电动车加装遮阳蓬等非法装置的处罚依据

一、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加装雨棚等非法装置的处理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条第1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2.违法定性: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

3.处罚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7条,罚款500元。(违法代码10870)

4.管理措施:责令恢复原状;据不履行的,可以代履行强制切割并恢复原状。


二、电动自行车加装雨棚等非法装置的处理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第9项。

2.违法定性: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椅车结构、主要参数性能和指标的。

3.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6条第1款第10项,罚款50元。(违法代码20412)

4.管理措施:拒绝罚款,可以扣留非机动车;收缴非法装置。


温馨提示

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勿违规加装遮阳伞,不要为了提高“防晒指数”,而降低“安全系数”。如遇商家推荐安装防雨遮阳伞,车主要从珍惜自己的生命和交通安全方面考虑予以拒绝;已经安装的,应自觉及时拆除,以降低自身安全风险;对拒不拆除者,交警部门将强制拆除,并依法进行处罚,扣留其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




来源:湖北天门交警

本期编发:尹芳

商务合作:0728-522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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