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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天门设立大气污染举报平台,这些行为都在举报范围内……
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
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
天门市政府决定设立大气污染举报平台
举报平台
🔹“天门环保”微信公众号
🔹电子邮箱:tmdqjb@163.com
举报范围
🔹砂石运输车辆载荷不密闭;
🔹城区渣土运输车辆载荷不密闭;
🔹城区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未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城区工地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城区露天焚烧垃圾;
🔹城区在用机动车上路排放明显可见黑烟(自2019年6月1日起受理);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商砼站、工地土石方作业不停工、渣土车不停运等行为。
举报方式
🔹公众可通过拍摄照片、视频短片的方式进行举报。要求画面清晰,且有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可附文字说明。
🔹收到举报后,相关职能部门将迅速核实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信息,给予举报人100元/次的奖励(对于多人次举报的,按时间先后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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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来源|天门市人民政府
本期编辑|尹芳 审核|郭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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