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补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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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日喀则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指示精神,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发挥限额以上企业对消费经济增长的引领作用,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针对全市限额以上商超餐饮、加油站企业开展2023年“幸福日喀则·悦享消费”第二期促消费活动,紧抓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契机,围绕“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主题推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场消费补贴发放活动。具体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方式
1. 商超餐饮消费补贴:微信立减模式(无需领券)。
2. 加油券:线上领券模式。
二活动开始时间2023年3月15日10:00开启
三有效期1. 商超餐饮消费补贴:2023年3月15日10:00起至活动资金使用完为止。
2. 加油券:3月15日10:00-3月19日23:59,领券后5天内使用,过期消费券自动失效。
四发放对象日喀则市全市市民及外来人员
五领券平台1. 商超餐饮消费补贴:本次活动采用微信立减模式,消费者无需领券。
1. 商超餐饮消费补贴:
满100元立减25元;
满200元立减50元;
满300元立减75元;
满400元立减100元;
满500元立减125元。
【注】:微信立减(无需领券),同一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可享受5次消费立减补贴机会,每笔订单仅限使用1次消费补贴,不可叠加使用。
2. 加油券:
满200元减30元;
满400元减60元。
【注】:“嘉惠多多”领取优惠券(二选一),同一消费者在活动期间限领1张。
七使用规则1. 商超餐饮消费补贴:消费者无需领券,在支持商家(限额以上企业)处指定核销机具上使用微信支付满足条件即可自动立减,每笔订单仅限使用1次消费立减补贴机会,不可叠加。
2. 加油券:消费者领取到加油消费券后,在活动支持商家(限额以上企业)处的指定核销机具使用微信支付满足条件即可自动核销享受优惠,每笔订单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不可叠加。
八严禁事项(一)严禁通过虚假交易、拆单交易、转发收/付款码照片或视频交易的远程核销,并将一律视为恶意套取补贴/套券行为。
(二)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政府补贴及惠民消费补贴、消费券等违法信息。
(三)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
(四)严禁消费补贴消费券提现、售卖、转让、转赠他人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对有以上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取消促消费活动参与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六)参与本次活动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兑现优惠承诺,及时处理消费投诉。对发生安全事故、有变相加价、不兑现优惠承诺、消极处理消费投诉等行为的企业,取消活动参与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失信名单。
九活动投诉及咨询活动期间,消费者如有使用消费补贴、领取消费券等方面的疑问或者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活动参与商家套现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请识别下面二维码通过嘉联支付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及举报,工作人员会及时答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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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王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