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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告(党群)|省委党校、人大、政协、纪委、老干局、妇联、残联、密码局

2017-06-16 山西公务员人事考试

山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群:488761958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 山西行政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满足(二)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编辑岗位、图书专业岗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5日后出生);
        报考网络安全岗位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1年6月15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它

要求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

编  辑

3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

哲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新闻学、编辑出版学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图书专业

2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

图书馆学、图书馆管理、图书档案管理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网络安全

1

2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计算机科学、网络工程、网络系统管理、信息网络安全、信息安全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四、报名及笔试
        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五、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六、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组织实施。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结果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351-7985821 贺老师
        监督电话:0351—7985871 郝老师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山西政协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

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

要求

山西政协报社

(太原市东缉虎营5号)

专业技术岗位

2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汉语言与文秘类、新闻传播类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以上关于年龄、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关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及笔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的《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四、 资格复审
        
笔试工作结束后,应聘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政协山西省委员会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网站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办公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3913041    
        监督电话:0351—391303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一类事业单位)、人民代表报社(二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7、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曾有或涉嫌违纪违法的;
        2、试用期内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的;
        5、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

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它

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

办公厅

信息中心

软件

技术

1

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历与学位匹配)

软件工程

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要在9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网络

技术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人民代表报社

新闻采编岗位1

2

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历与学位匹配)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法学、应用经济学

新闻采编岗位2

3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历与学位匹配)

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法学、经济学、财政学


        四、报名及笔试
        
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五、资格初审
        
对报名应聘人员主要审查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资格条件等。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参加笔试。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
        
山西人大网站届时公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由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实施。请考生依据资格复审的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并组织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最终被聘用的考生在公示前必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相关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要求等在山西人大网站公布。
        面试参照公务员考录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应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考官人数一般为5-9人,本单位考官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依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提供一张1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具体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参加体检的拟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后续相应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选派考察组(不少于3人),采取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分析,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根据考察情况,经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因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咨询电话
        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0351—7331654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咨询电话: 0351—4556506

  

山西省纪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备注

山西省纪委电化教育中心(太原市桃园北路12号)

网站_专技1

1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新闻学、传播学、新闻采编与制作

2年以上工作经历

岗位有值班要求

网站_专技2

1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多媒体制作

        以上年龄、年限计算均以2017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及笔试
        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大中专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参加招聘的证明等)。同时对在职人员人事档案正本进行审核(由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工作人员携带)。在资格复审开始前,如有公示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复审开始后,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省纪委负责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根据岗位需求,测试干部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和个性特征。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省纪委承担。考察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纪律要求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的规定和政策,认真把关,不得借调出之机对招聘对象突击提拔和入党。
        九、咨询及其他事项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和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政策咨询:0351-6779707
        技术咨询:0351-7331654  

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省老干部活动中心是隶属于中共山西省委老干部局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省委老干部局制定的各项老干部活动计划;组织老干部开展文体、公益及各种社会活动;为开展老干部日常及大型、综合性活动提供服务;承担全省老干部活动中心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

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

要求

山西省老干部活动中心

文秘

2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不限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及笔试
        
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山西人事考试网或山西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www.sxlgb.gov.cn)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人事考试网或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考官人数一般为5-9人,本单位考官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省委老干部局人事处组织实施。
        1、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将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人事考试网或山西省委老干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结果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咨询及其它事项
        考务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政策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351-4045256。
        监督电话:0351—4019395。
        政策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山西省康复研究中心5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附表)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6月15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三、 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四、报名及笔试
        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六、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
         1.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如招聘单位对健康条件有特殊要求,应事先在招聘公告中说明。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结果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人事考试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2148802  0351—4239455
        监督电话:0351—404340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妇女联合会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妇女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好艺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7年应届大学本科院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5日至1999年6月15日期间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   
        三、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其他

山西省好艺中等专业学校

专技岗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网络工程



        四、报名及笔试
        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五、资格复审
        山西省妇女半边天网站届时公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由山西省妇女联合会组织实施。请考生依据资格复审的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省妇联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并组织复审。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最终被聘用的考生在公示前必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定向、委培单位证明;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注明未就业,档案在我处托管或提供档案托管协议书)。
        3、报考人员须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六、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要求等在山西妇女半边天网站公布。
        面试由省妇联组织,参照公务员考录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应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从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创新意识、组织协调、管理决策、计划与控制、成就动机、兴趣爱好、求实精神、分析与判断、自我控制力、人际关系等选择几个方面拟制面试题进行面试。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 
        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依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省妇联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提供1张2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具体由省妇联确定)。参加体检的拟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后续相应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考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由省妇联选派考察组(不少于2人),采取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侧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加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各方面情况进行分析,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根据考察情况,经省妇联和所属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因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依据招聘公告、政策规定、考试(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妇女半边天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省妇联上报省委组织部予以批复。
        九、咨询电话
        0351-6168180,0351-6075357  

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安全检测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安全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年龄

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

要求

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局安全检测中心(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9号)

专技岗1

1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仪器仪表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磁场技术、电磁场与无线电技术


专技岗2

1

30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信息网络安全、信息安全


备注

以上岗位经常出差,且工作时长时间处于超出国家卫计委规定的健康标准的电磁辐射环境中。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人、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者;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有在海外工作、定居者;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形,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笔试

报名及笔试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详见《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示公告》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局负责,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复审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局(www.sxgmj.gov.cn)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局(www.sxgmj.gov.cn)网站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局考官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政审人选,体检与政审由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局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www.sxgmj.gov.cn)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照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在体检、政审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国家密码管理局(www.sxgmj.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结果报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51-4019002  15235122811


山西省直事业单位考试群 
山西事业单位考试群⑪  488761958
山西三支一扶17招考⑥  536312394
山西省林业厅招聘考试 167403134
山西省煤炭地质局考试 453663044
山西省地勘局招聘考试128381903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招考  197434271
山西省教育厅招聘考试 536150032
山西省科技厅招聘考试 289690999
山西食品药品局招考群 205175085
山西省文化厅招聘考试 363166808
山西省质量监理局招考  559392579
山西省直统计局备考群 559381778
山西外事侨务招聘考试  362359663
山西省直司法厅备考群  315715416
山西省直商务厅备考群  550785862
山西省直人社厅备考群  203073343
山西省直人防办备考群  550695392
山西省直民政厅备考群 194638620
山西发改委招聘考试群429221800
山西住建厅招聘考试群631050187
山西省体育局招聘考试640609315
山西省环保厅招聘考试591647474
山西省粮食厅招聘考试640134029
山西省农机局招聘考试640134334
山西省工商行政局招聘640601763
山西国土资源厅招考群640593493
山西国际文化交流招聘640152398
山西供销合作社招聘群640612032
山西省农业厅招聘考试640142491
山西省扶贫办招聘考试631070395
山西省经信委招聘考试640117327
山西省财政厅招聘考试326397455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招考640125112
山西省公安厅招聘考试631057994
山西机关事务管理考试64012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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