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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境外资本市场法制资讯——美国(下)

2018-01-02 上交所证券法苑

行政执法案例

 

30. 市场操纵:虚构要约收购操纵股价

SEC v. Murray, Civil Action No.1:17-cv-03788 (S.D.N.Y. Filed May 19, 2017)。被告是一名机械工程师,通过一系列的准备、实施与执行,从互联网上盗用一个公司高管的名字,伪造EDGAR认证申请,提交虚假的要约收购表格,使Fitbit公司股价暴涨350%,通过股票期权交易获利3,118美元。其行为对市场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违反了《证券法》Section 17(a)、《证券交易法》Sections 10(b)14(e)。被告同时还受到了平行刑事指控。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litreleases/2017/lr23836.htm

31. 市场操纵:投资顾问操纵拟上市公司股价

SEC v. Cedrone, Civil Action No. 17-cv-8099(S.D. Fla. Filed August 31, 2017)民事诉讼案中,被告CedroneFerris作为Abakan公司的投资关系顾问,在得知公司拟在纳斯达克上市的消息后,立即通知被告Thoreson开始买入该公司的股票。在市场操纵行为持续期间,上述三名被告一直控制着公司的股价,Thoreson共买入62万余股的目标公司股票,总成本约130万美元,多数买入行为均是通过操纵收盘价格的手段而买入的。三名被告均被判令不得进一步违反联邦法律,且不得在交易时段的最后60分钟不得买卖股票,并被判处了不同金额的罚款。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litreleases/2017/lr23928.htm

32. 市场操纵:发布利好信息操纵股价

SEC v. Farmer, Civil Action No. 14-cv-2345(S.D. Tex.)民事诉讼案中,被告Farmer因信息型操纵而受到处罚。Farmer通过发布操纵目标公司所谓革命性环保油气产品的利好信息,哄抬股价并从中渔利(pump-and-dump)。法院认为Farmer违反了证券法第5条以及证券交易法第10(b)条的规定,判令其永久不得从事与分值股票有关的业务,禁止其担任董事与高管,并要求其上缴220万美元的违法所得并交纳200万美元的罚款。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litreleases/2017/lr23883.htm

33.市场操纵:传播不实信息操纵股价

In the Matter of Joe Yiu Cheung, Adm. Proc.File No. 3-18093 (August 2, 2017)行政案中,被告Cheung 2007年起即成为UnitedAmerican Petroleum公司持股超过10%的实际权益所有人及控制人,但未履行披露义务。20121月至7月间,Cheung通过群发电子邮件的方式编造、传播关于公司的不实信息,操纵股票价格在短时间内由0.35美元每股飙升至1.49美元每股,并在股价暴涨后大量抛售股份牟利。法院认为Cheung违法了证券法17(a)以及证券交易法10(b)13(d)16(a)的规定,并判令其不得进一步违反联邦证券法,禁止担任董事、高管或从事分值股票业务,另外被告被判令上缴50余万美元的违法所得以及15万美元的罚款。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admin/2017/33-10397.pdf

34. 市场操纵:虚构重大商业合同操纵股价

In the Matterof Artemus Mayor, Adm. Proc. File No. 3-18268 (Oct. 26, 2017)一案中, SK3 Group,Inc的董事总经理MayorJan被被指控操纵本公司股票价格。该操纵行为分为两个层次:MayorJan预先通过虚假新闻声称其取得了重大商业合同,以吸引投资者购买其公司股票。待股价上涨后,前述主体发行了总价值超过200万美元的未注册股票。SEC认为前述行为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第5条和第17条,以及《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条的规定,并判令前述主体停止违法行为,在5年内不得从事任何与分值股票发行相关的问题,并支付16万美元的罚金。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admin/2017/33-10432.pdf

35. 内幕交易联邦政府雇员泄露政策调整信息

SEC v. Blaszczak, Civil Action No.1:17-cv-03919 (S.D.N.Y. Filed May 24, 2017)。案涉联邦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服务中心(the Centers for Medicare & MedicaidServicesCMS)的一名雇员在该机构公开发布下一年度医疗保险报销比例(Medicare Reimbursement Rates)调整信息前,将该信息泄露给其一名朋友,该朋友又将信息泄露给一名医疗行业分析师和一名私募基金经理。多人交易了受到费率调整影响的多家医疗保健公司的证券,合计获利390万美元。违反了《证券法》Section 17(a)(1)、《证券交易法》Section 10(b),该雇员还违反了《禁止国会议员和政府官员内幕交易法案》(the STOCK Act)以及该机构信息保密道德条款的规定。被告面临民事与刑事指控。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litreleases/2017/lr23841.htm

36. 内幕交易多次传递型内幕交易受处罚

SEC v.Fleming, Civil Action No. 1:17-cv-07049 (N. D. Ill. Filed Sept. 29, 2017)一案,围绕着Life TimeFitness, Inc.的私有化交易公开前的传递型内幕交易展开,涉案人员包括:Life TimeFitness,Inc 高管Fleming,该高管的朋友Beshey及其三名朋友KourtisBonvissuto和自然人A,以及Kourtis的四名朋友Carlucci等。Life TimeFitness, Inc.的私有化交易于20153月首次被媒体公开,但被告高管于同年2月就得知了相关信息,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Beshey ,且知晓后者将进行交易并与其分享利润。Beshey随即通知了Bonvissuto,两人决定由Bonissuto进行交易并平分利润。Beshey同时通知了Kourtis与自然人A,仅Kourtis同意就其交易利润支付回扣。二月底,Kourtis将相关信息透露给了Carlucci等四人,该四人均同意根据因相关信息而取得的利润向Kourtis提供回扣。在相关信息公开后,Life Time公司的股价上涨了11%左右,全部进行了交易的被告,均卖出了其大部分股份,并随着股价进一步上涨,卖出了剩余股份。除自然人取得的4.8万美元的收益外,其他被告共取得超过86万美元的收益,其中部分被用于支付Beshey Fleming的回扣。SEC认为前述全部被告均违反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10(b)条款,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同时,美国司法部也就这一案件提起了平行刑事诉讼。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complaints/2017/comp-pr2017-184.pdf

37. 内幕交易:行政法官驳回对三级信息受领人的指控

In the Matter of Charles L. Hill,Jr., Adm. Proc. File No. 3-16383 (Initial Decision April 18, 2017)。案件源自于2011Radiant Systems, Inc.NCR Corporation收购。被告Hill获利740,000美元,被指控为第三级信息受领人。涉嫌信息泄露者Andrew HeymanRadiant CEO的弟弟,同时也是公司的COO。证监会指控其将信息泄露给一名叫Murphy的艺术家,该艺术家又将信息泄露给作为商业不动产开发商的被告。证监会行政法官James Grimes认为:“Hill可能知道关于Radiant的一些信息,但是,没有证据证明他从Murphy那里获知了信息,也没有证据证明Murphy曾经掌握NCRRadiant之间谈判的任何信息。也没有证据证明Andrew Heyman曾经将谈判信息传递给Murphy因此,驳回证监会的指控。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alj/aljdec/2017/id1123jeg.pdf

38. 财务造假:注册会计师审计违规

In the Matter of KPMG LLP, Adm. Proc. FileNo. 3-18110 (Aug. 15, 2017)行政案中,注册会计师John Riordan在对Miller Energy Resources公司的审计事项中存在违规行为。2010年,该公司花费450万美元并购了阿拉斯加的一些油气资源,但在簿记中该部分资产被评估为4.8亿美元。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未能正确地评估该项资产的相关风险,并且忽视了部分与估值有关的证据,未能达到勤勉尽职的要求。另外,该审计人员所在的机构在知晓相关情况后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前述机构表示接受公开谴责的处罚,上缴违法所得456万美元并接受100万美元的罚款;前述审计人员则被处以2年不得从事证券会计业务的惩罚,以及2.5万美元的罚款。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admin/2017/34-81396.pdf

39. 财务造假:夸大经营情况发布虚假财务报告

SEC近期就OsirisTherapeutics 生物科技公司以及其前高管,在此前两年间经常夸大经营情况并发布虚假财务报告的财务造假行为提出指控。指控认为该公司通过虚增交易价格、伪造合同日期等方式,不恰当地确认了收入;几名前高管人员也通过虚假的定价信息及虚构的交易行为,虚增公司收入。公司同意与SEC达成执法和解,并支付150万美元的罚款。在对几名高管人员的诉讼中,SEC拟追缴其违法所得并追加市场进入处罚。另外,美国司法部还针对其中一名高管提起了平行刑事诉讼。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news/press-release/2017-207

40. 财务造假:资产收购涉财务造假

SEC v. RioTinto Plc, Civil Action No. 1:17-cv-07994 (S.D.N.Y. Filed Oct. 17, 2017)一案中,SEC认为被告公司及其部分高管存在财务造假行为。20076月,被告公司作价380亿美元收购了一家铝制品公司。20092月,被告公司宣称了标的公司79亿美元的价值折损,并且在随后的一段时间中,标的公司的价值逐步折损为零。尔后,被告高管未经董事会统一,再次作价37亿美元收购了莫桑比克的一处煤矿资产。但由于环境保护等原因,莫桑比克政府不同意被告公司通过赞比西河运输煤炭资源,煤炭运输量较计划运量大打折扣。至2011年底,该项资产的估值已为负。尽管如此,被告高管仍未变更前述煤矿资产的价值,直至相关情况被通报至公司董事长。SEC认为被告公司及高管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第17条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b)13(a), 等条款的规定。目前,该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news/press-release/2017-196

41. 中介机构:花旗、大摩旗下机构对金融产品披露不足受罚 

In the Matter of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Inc. (January 24, 2017)以及In theMatter of Morgan Stanley Smith Barney LLC, (January 24, 2017)两案中,被告花旗全球市场、摩根斯坦利美邦分别是花旗集团、摩根斯坦利旗下公司,案件涉及一种被称为“CitiFX Alpha策略的与外汇市场连接的金融产品。该产品在销售时被宣传为跟踪花旗全球量化交易模型的途径,宣传资料回顾了产品过去的表现,并采取复杂的假定方式描述了产品的风险度量,但未在宣传材料中详述相关假定。购买产品的投资者几乎没有外汇交易经验,不了解这些假定。两机构均违反了《证券法》17(a)(2)条款,共上缴62万美元的违法所得,并各自支付了225万美元的罚款。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admin/2017/33-10288.pdf;https://www.sec.gov/litigation/admin/2017/34-79794.pdf

42. 中介机构:证券经纪公司违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SEC v. Hallas, Civil Action No.23813 (April 26, 2017) 。被告是一家经纪公司的注册代表人,多次让没有经验的投资者交易ETFs、交易所交易票据等金融工具,收取了150,000美元费用,给投资者造成130,000美元损失,还盗用了客户资金170,000美元。违反了《证券法》Section 17(a)、《证券交易法》Section 10(b)。案件待决。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litreleases/2017/lr23813.htm

43. 中介机构:经纪商违规参与美国存托凭证(ADRs)受罚

In the Matter of ITG Inc. (January 12, 2017) 案中,被告注册经纪商至少从2011年开始依据预发行协议(pre-release agreement),在未遵守其义务的情况下参与有关ADRs安排。根据预发行协议,经纪商或者个人如果持有股票,可以在股票托管前获得ADRs然后转让该权利。本案中,被告的证券出借部门与四个存托机构签订了预发行协议,但是未能保证实际股票的转让。被告违反了《证券法》第17(a)(3)条款的规定,上缴了超过1500万美元的违法所得,并被处以750万美元的罚款。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admin/2017/33-10279.pdf

44. 中介机构:基金管理机构摘樱桃Cherry picking)受罚

SEC v. Strategic Capital Management LLC(D.Mass. Filed January 25, 2017)案中,2010年至2016年间,被告注册投资顾问及其创始人在上市公司发布收入情况公告当天,通过主账户下达交易订单,然后根据信息发布的实际影响分配交易,盈利的分配给自己的账户,其余的分配给客户账户,以此欺诈客户100万美元。被告违反了《证券交易法》10(b)条款与《投资顾问法》的规定,并同时被提起刑事指控。

45. 其他:SEC取得针对比特币“挖矿”公司创始人诈骗投资案的最终判决

10月初,SEC取得了针对比特币“挖矿”公司创始人Homero JoshuaGarza 非法发行未注册证券以及开展庞氏骗局行为的最终判决。根据该判决,Garza违反了美国证券法的多项条文,应被追缴超过900万美元的违法所得,以及74万美元的利息。在此前SEC针对Garza所创建的比特币“挖矿”公司GAW Miners ZenMiner的诉讼中,两公司被追缴1100万美元的违法所得及罚金。另外,在美国司法部提起的平行刑事诉讼中,Garza也承认其诈骗行为,该刑事案件将于明年1月正式宣判。

综合前后多起案件的事实来看,GAW Miners ZenMiner以及其创始人Garza,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以支持其比特币“挖矿”业务。所谓“挖矿”,实际上指的是通过计算机的计算能力解决能够验证某一组交易的复杂公式,首个解决该公式的计算机或计算机集群将被奖励新的比特币。在诉讼中,SEC认为前述被告公司不具备足够的“算力”,以履行其集资时向投资者的承诺,部分投资者所谓的收益实际上是从其他投资者的投入中支取的。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litreleases/2017/lr23960.htm

46. 其他:增持方违反权益变动披露规则受罚

In the Matter of Jeffrey E. Eberwein, (Feb.14, 2017)案中,四家投资机构违反《证券交易法》13(d)16(a)有关权益变动及大额持股信息披露的规定,涉及AetriumNTS 5家分值股票发行人。被告的违规行为包括:在权益变动活动中,未能或未及时依法提交任何权益变动报告,在权益变动报告中未披露其影响目标公司的公司治理行为,或者未充分披露其一致行动集团关于持有目标公司股份的协议、安排等。SEC判令被告不得进一步违规,并对几名被告分别处以318万美元不等的罚款。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news/pressrelease/2017-48.html

47. 其他:SEC处罚13起兜售虚假利好消息案

近期,SEC严查那些违法收受费用后为上市公司在金融网站上散布虚假利好信息的作者,包括In the Matter of Manish Singh and Lavos, LLC,Adm. Proc. File No. 3-17920 (April 10, 2017)等在内的13起案件,涉及27个个人和机构,其中包括一位好莱坞女星。被告在多个金融网站上发布所谓的"中立分析意见"来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定。SEC称,作者使用了类似"股票权威""瑞士银行交易员""交易专家"等笔名来迷惑读者。调查发现,有超过450篇具有不实报道,其中有250篇文章的作者声称没有收受任何回报。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交易法》Section 10(b) 与《证券法》Sections5(b)(1)17(a)(b)等规定。部分被告已同意和解,将支付总共超过408万美元的罚金及和解费,并承诺将不会再有类似事件发生。SEC提醒普通投资者,并不是所有金融网站上对上市公司的分析和评价都是独立客观的,投资者需要有独立的分析和辨别能力。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admin/2017/33-10346.pdf

48. 其他:SEC职员违规交易证券被诉

SEC v. Humphrey, Civil Action No.1:17-cv-00850 (D.D.C. Filed May 9, 2017) 。被告是一名证监会公司融资部的前雇员,其违反证监会禁令,多次交易禁止交易的期权与其他证券,对非禁止交易证券也未事先按要求获得许可;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披露表格,多次提交虚假报告以掩盖交易,在证监会监察长办公室调查时矢口否认。违反了《证券法》Section 10(b)与《证券交易法》Section 17(a)(1)。同时因提供虚假报告被刑事指控,见Lit. Rel. No. 23827 (May 9, 2017)

资料来源:

https://www.sec.gov/litigation/complaints/2017/comp23827.pdf

 

刑事司法案例

 

49. 市场操纵:经纪商为公司高管操纵市场

U.S. v. KnippaNo. 16-cr-234 (E.D.N.Y.)刑事诉讼案中,Herschel Knippa作为前注册证券经纪商,承认利用其身份优势操纵ForceField Energy Inc.股价的事实。20147月至20153月间,Knippa接受ForceField高管的佣金,为其操纵公司股票的价格。另外,从2009年起至2015年的6年间,Knippa通过人为控制价格、通过名义账户买卖证券等手段,多次操纵该公司的股价并隐瞒相关资金往来。最终,Knippa被处以15个月的监禁及三年监外执行(类似于假释,但将在监禁期满后单独计算执行时间)12万美元的罚金,并追缴357万美元的违法所得。

资料来源:

https://www.justice.gov/usao-edny/pr/former-registered-broker-sentenced-15-months-prison-securities-fraud-131-million-market

50. 市场操纵:借壳上市后高管操纵股价

U.S. v.Shapiro, No. 14-cr-399 (E.D.N.Y.)市场操纵罪一案中,被告Ira Shapiro Darren Ofsink分别是CodeSmartHoldings, Inc. CEO 和一名纽约州执业律师,两名被告均就其市场操纵行为表示认罪。该案件围绕着两名被告就CodeSmart公司股票的操纵行为展开,涉案金额达8600万美元。20135月,被告收购了CodeSmart公司,并通过一家公众公司借壳上市,并控制了公司多数流通股份。随后,被告两次推高公司价格,使得公司股价一路飙升。但正当公司市值达到8600万美元顶点的同日,公司向SEC提交的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仅有6000美元的资产,7600美元的收入,以及10万美元的净亏损。截至2013年底,公司股票价格回落至0.66美元一股,而到了2014年,则进一步跌至每股0.01美元。被告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刑事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以及全额赔偿投资者损失等刑罚。目前,该案件已经审理完毕,但尚未确定宣判日期。

资料来源:

https://www.justice.gov/usao-edny/pr/codesmart-holdings-inc-ceo-and-attorney-plead-guilty-participating-86-million-market

51. 欺诈发行:虚构投资项目欺诈发行

U.S. v. Peralta, No. 1-16-cr-00354(S.D.N.Y.)刑事诉讼案中,被告Hamlet Peralta承认其从事欺诈发行并经营庞氏骗局的事实。自2013年起的一年时间里,Peralta以投资酒品批发业为由,向投资者募集1200万美元,其中一个投资者甚至投资了约200万美元。事实上,该投资项目全属虚构,募集资金全部被用来偿还被告自身的债务。被告被判5年监禁及三年监外执行,上缴违法所得500万美元并另处罚金500万美元。

资料来源:

https://www.justice.gov/usao-sdny/pr/former-harlem-restaurant-owner-sentenced-five-years-prison-engaging-12-million-ponzi

52. 欺诈发行:虚假募资文件欺诈发行

U.S. v. Meli,(S.D.N.Y. Oct. 31, 2017)欺诈发行罪一案中,被告Joseph Meli表示就其被指控的证券发行欺诈行为认罪。自2015年开始的两年中,Meli谎称其能够通过合同渠道购买百老汇门票并溢价卖出,通过虚假的募资文件,共从130余名投资者手中募集约95万美元的资金。实际上,大部分募集资金被Meli挪作他用。在认罪的同时,被告同意归还其挪用的资金,并对投资者进行补偿,其可能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以及500万美元的罚金。该案将在明年1月底宣判。此前,SEC已就Meli的欺诈发行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资料来源:

https://www.justice.gov/usao-sdny/pr/manhattan-man-pleads-guilty-participating-multimillion-dollar-securities-fraud-scheme

 

其他案例

 

53.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联合10家交易所处罚帮助教唆客户操纵市场的证券公司

金融业监管局(FINRA)联合NYSEBats ExchangesNasdaq10家交易所,就证券公司Lek Securities Corporation帮助教唆客户大范围操纵市场的行为,对该机构及其首席执行官作出了纪律处分。据悉,该公司从20102015年间多次教唆客户从事操纵行为,手段包括幌骗交易、层加交易与跨产品操纵等。

资料来源:

http://www.finra.org/newsroom/2017/finra-exchanges-charge-lek-securities-its-ceo-aiding-abetting-securities-fraud

54.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处罚证券机构参与欺诈发行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听证委员会认定Red River Securities, LLC及其负责人参与了关联公司Regal Energy, LLC的证券欺诈发行行为。该产品风险高,并发售给了不适当投资者。听证委员会认为上述不当行为情节恶劣应当从重处罚,因此FINRA撤销了Red River的会员资格,并对其负责人处以市场禁入。同时,两被告还要负责偿还客户2460万美元的资金。

资料来源:

http://www.finra.org/newsroom/2017/finra-hearing-panel-expels-red-river-securities-and-bars-ceo-oil-gas-fraud-246

55.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吊销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执照 

In the Matter of Crowe Horwath (HK) CPALtd.(PCAOB Release No. 105-2017-031)一案中,被告Crowe Horwath (HK) CPA Ltd.作为一家总部位于香港的审计机构,其客户包括部分在中国大陆从事业务的美国报告公司。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对该审计机构其中一家客户的调查中,委员会要求被告提供与该公司相关的审计工作底稿,被告未能提供,并声称其无法根据委员会于大陆相关监管机构签订的谅解备忘录的约定而取得该文件。委员会未认可相关抗辩,并就被告未能配合调查的行为对其采取了公开谴责并吊销注册资格的惩罚。根据相关规定,该事务所可在3年后重新注册。

资料来源:

https://pcaobus.org/Enforcement/Decisions/Documents/105-2017-031-CroweHK.pdf

56. 特拉华州法院判处反收购章程条款违法

特拉华州衡平法院在Frechter v. Zier, (Del. Ch. Jan. 24, 2017)一案中,认为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新增免除董事职务应由超级多数股份同意的条款,违反了《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8 Del. C. §141(k)的规定。该条要求除了少数例外情况,任何董事可以因故或者无故,被当时有权投票选举董事的股份以多数决免除职务。” 2016Nutrisystem公司董事会修改章程,规定除非有三分之二以上发行在外股份同意,不得免除董事职务。法院认为公司章程不应包含直接与《特拉华州公司法》的规定相抵触的条款,而涉案章程条款与Section 141(k)的常规用语不符,故应予废除。

57. 特拉华州法院驳回特斯拉股东查阅公司簿记的申请

股东查阅权,指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簿等进行查阅的权利。美国各州基本上都制订了关于股东查阅权方面的成文法规则。但股东查阅权应当符合一定条件,否则,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近日,特拉华州衡平法院就在Haque v. Tesla Motors, Inc., C.A. No.12651-VCS (Feb. 2, 2017)一案中,判决驳回了一名特斯拉股东查阅公司簿记的要求,认为原告股东未能提交使得法院足以推断公司可能存在不法行为的证据。法院认为,股东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第220条申请法院强制查阅公司簿记时,必须提供可信依据。该项权利不能成为股东在没有事实基础的情况下,仅出于怀疑就要求查阅公司簿记的自由通道。

 

 

 

学术动态

 

58. Snap IPO引发双重股权结构最新热议

随着近期Snap以向公众投资者发行无投票权股票的极端形式实施IPO,两级股票和双重股权结构再次引发了热烈讨论和高度关注。事实上,Snap的资本结构分为三级:公司创始人Evan Spiegel Bobby Murphy持有的Class C股份每股有10个投票权,pre-IPO阶段投资的VC与其他公司内部人持有的Class B股份每股有1个投票权,而参加公开发行的公众投资者持有的Class A股份根本没有投票权。此前,两级或者多级投票权的股权结构并不鲜见,尤其在科技领域;但是,不给公众投资者丝毫投票权,则是史无前例的创举。

证监会投资者咨询委员会Investor Advisory CommitteeIAC) 对此表示高度关注,在投资者咨询委员会季度会议上,机构投资者理事会执行董事Ken Bertsch分析了两级股票的不合理之处,建议美国证监会对证券交易所施压,限制两级股票的使用。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Lucian BebchukKobi Kastiel联合发表的新作《永久性两级股票的无稽之谈》,指出了以两级股票资本结构实施IPO的公司,如果长期保持此种状态,将产生巨大成本与治理风险问题,建议采用日落条款,也即经过10年或者15年,由非关联股东投票决定是否继续这种状态。

资料来源:

https://corpgov.law.harvard.edu/2017/05/09/secs-investor-advisory-committee-airs-concerns-over-multi-tiered-offerings-following-snaps-ipo/

59. 公司瑕疵行为的追认与确认

2014年《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修改前,特拉华州判例法主张,公司违反《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技术程序要求或者公司治理规定的瑕疵行为、交易或者证券发行,属于无效或者得撤销,无法基于衡平理由溯及既往地被追认或者确认。2014年修法时加入了第204205两个条款,在未导致不成比例的破环性后果的前提下,给特拉华州公司解决比较多见的瑕疵行为问题与其他不确定性提供了现实的解决路径。第204条是自助条款,系公司内部的追认程序;第205条是诉诸于法院的确认程序。律所Skadden,Arps, Slate, Meagher & Flom LLP结合近期特拉华州法院的判例,对这两个条款的适用条件、范围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简要分析。

资料来源:

https://corpgov.law.harvard.edu/2017/05/21/sections-204-and-205-of-delaware-corporation-law-effective-tools-to-remedy-defective-corporate-acts/ 

60. PE机构回赎优先股引发的董事信义责任

近日,在In Frederic Hsu Living Trust v. ODN Holding Corporation (April 14,2017,corrected April 25, 2017)一案中,ODN控股公司的一名普通股股东(公司联合创始人)起诉公司,认为公司董事在控股股东(一家PE机构)的教唆帮助下,违背了对普通股股东的信义义务。原告诉称,该PE机构持有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在其回赎权可以行使日之前的两年期间内,公司董事不去好好管理公司以促进普通股股东的长期最大化利益,而是把主要精力用于想方设法做准备,以保证优先股在回赎日到来之际,最大限度、尽可能快地得到回赎。特拉华州衡平法院支持原告诉讼。Laster法官认为,鉴于优先股的条款(比如,在不能回赎时没有累积股息)以及公司显而易见的经营前景,现有事实支持这样一种推断:董事会不应对公司以貌似跳楼价实施事实上的清算囤积现金以有益于优先股东,而是应当发展公司业务,逐步回赎所有优先股,并进而给普通股股东带来回报。

律所Fried, Frank, Harris, Shriver & Jacobson LLP的报告对该案涉及的法律与市场操作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

    资料来源:

https://corpgov.law.harvard.edu/2017/06/01/potential-liability-for-pe-firms-when-preferred-stock-is-redeemed-by-a-non-independent-board-hsu-v-odn/ 



(整理人:丛怀挺   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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