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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国首都比什凯克实行紧急状态!13条细则昭告天下


据吉尔吉斯斯坦总统办公厅新闻中心消息,当地时间10月9日,吉总统热恩别科夫签署法令,宣布吉首都比什凯克市进入紧急状态。


 

据相关消息称,吉首都比什凯克市将于当地时间10月9日20:00至10月21日08:00实施紧急状态,并成立警备司令部,吉内务部副部长奥罗扎利耶夫·阿尔马兹别克被任命为警备司令员。

 

紧急状态期间,将采取以下紧急措施,临时限制公民权利、自由,以及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1、实行宵禁;


2、实行公民出入特殊制度;


3、禁止特定公民在指定时期内离开住所或暂住地;


4、由国防和内务部门负责维护公共秩序、保护战略设施及维持民众生活的设施和负责国防、内部事务的国家权力机构;


5、禁止举办演出、体育和其他公共活动,以及罢工、聚会、集会、街头游行、示威和纠察活动;


6、可将违反公共秩序的非本地区居民(包括外国公民)遣送至其永久居住地或宣布紧急状态的地区之外,费用自理;


7、为确保企业和机构可正常从事产品生产和供应的活动,改变相关企业和机构的工作计划,建立特殊运作方式,解决其经营活动的其他问题;


8、禁止无正当理由解雇工人和雇员;

 

9、对加剧紧急状态地区紧张形势的新闻媒体实行管控;


10、实行特殊通讯规定;


11、对包括外国车辆在内的所有车辆进行通行限制和检查,外交车辆除外;


12、在人员聚集地查验证件;


13、对生活在紧急状态区域的公民进行解释说明工作,并预先采取措施以确保个人安全。


警备司令员应采取全面措施,确保吉首都比什凯克市市内公民的安全,保护其生名健康。

 

吉内务部、吉国家安全委员会、吉武装力量总参谋部、其他相关国家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应一切力量和手段为警备司令员提供援助,以确保公民的安全、保护其生命健康。

 

紧急状态期间,吉最高法院有权更改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预审材料的审判地点。

 

吉总检察院:

1)保证在执行本法令规定的措施和临时限制时对法律遵守情况进行监督;


2)赋予在实施紧急状态期间变更比什凯克市法定管辖权的权利。


吉政府提供必要资金确保紧急状态的实施。

 

为防止当前局势升级,媒体应在紧急状态期间宣传警备司令员提供的信息。

 

该法令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另据吉媒体报道,自当地时间9日中午起,多个政党开始在比什凯克市区内各大广场组织集会,不排除局势趋于紧张的可能。另外,部分没有明显政治倾向的居民也举行了和平集会,呼吁市政当局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打砸抢等扰乱社会治安的现象。


来源:吉尔吉斯斯坦“卡巴尔”国家通讯社

编译:牛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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