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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厅官受贿近600万!表弟也被“拖”下水…


【原标题】新疆一厅官将近600万赃款赃物交表弟保管,落马后仅三个月表弟被抓


据12309中国检察网消息,十多年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阿克苏地区工委党组书记高克平(厅长级)将近600万元的赃款、赃物交给表弟保管,其落马后仅三个月表弟被警方抓获,目前已被移送法院起诉。


官方履历显示,高克平1962年4月出生,山东蒙阴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0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早年在张家口解放军通讯学院学习,毕业后参军入伍,到原北疆军区服役。


1988年10月,高克平退役后来到阿克苏地区土地管理处工作,后调入阿克苏地委组织部,1997年调任温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后他历任温宿县委副书记,阿克苏地区行署副秘书长,拜城县委书记,阿克苏地委委员、库车县委书记,阿克苏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等职。



2016年9月,54岁的高克平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阿克苏地区工委党组书记(厅长级)、副主任。2020年1月,高克平在任上被查。


孙某某是高克平的表弟,山东蒙阴人,初中文化学历。记者注意到,高克平被查后仅三个月,2020年4月,孙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阿克苏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经阿克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阿克苏市公安局逮捕。


判决书显示,2008年至2014年期间,高克平历任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委书记、库车县委书记,阿克苏地区行署常务副专员,他先后将受贿的361万元现金交给表弟孙某某保管,孙某某将赃款存放在自己位于拜城县的房子内。2015年,孙某某将这笔现金存入建设银行基金账户,至案发连本带利共计3680629.48元。


2008年至2019年期间,高克平将装有36件赃物的行李箱由其弟弟带至山东蒙阴县,交给孙某某保管,孙某某将赃物窝藏在山东省蒙阴县某地。在此期间,高某某又将9个装有赃物的纸箱交给孙某某保管,孙某某将赃物窝藏在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不难发现,高克平不仅自己违法,还将弟弟、表弟拖下了水。山东辰泽律师事务所柳孔圣律师告诉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高克平的弟弟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助运输了赃物,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明知行李箱中装的是赃物还帮助运输转移,则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的共犯,应追究刑事责任。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孙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赃物总价值为2114690元。孙某某共计窝藏赃款、赃物价值共计5795319.48元。高克平案发后,孙某某窝藏的赃款及赃物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检委追缴。


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孙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到案后积极配合纪委退赃,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且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柳孔圣律师向记者表示,孙某某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截至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发稿,有关高克平、孙某某的具体获刑情况尚未公开披露。


防腐记:高克平将受贿得来的数百万元现金交表弟保管,甚至将违法所得的部分赃物托弟弟送回老家,然而精心运作下最终还是难逃法网。高克平的贪腐行为,不仅让自己滑向了犯罪的深渊,也给亲属带来了不幸。官员手握权力,要懂得洁身自好、廉洁用权,加强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时刻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让清廉永驻心间。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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