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乌兹别克斯坦“紧急状态”不超过4个月!

>>>2021"中亚十大新闻"评选,点击投下属于您的一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12月18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原标题】乌兹别克斯坦立法允许实施紧急状态


近日,乌国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了关于实施紧急状态的法令,允许该国实行不超过4个月的紧急状态。


据乌国司法部消息称,该法律规定在乌国全境内实施紧急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天,个别地区实施紧急状态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60天。如果局势不稳,总统可将紧急状态延长一个周期,也就是最长不超过120天,4个月。但是这一决定必须通过议会两院的批准。


法律规定,在发生外部威胁、对国家宪法秩序和领土完整的攻击、武装叛乱、大规模暴乱、恐怖主义行为,以及重大灾害、自然灾害、流行病和其他自然或人为的紧急情况时,乌兹别克斯坦可以实施紧急状态。



在紧急状态期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和临时限制:


全部或部分暂停国家机关的权利;
旅行限制;
加强对公共秩序、重要和秘密物品的保护;
对某些活动的限制;
制定食品和生活必需品的销售、采购、分配程序;
禁止或限制举办会议或集会;
限制交通运输;


实施紧急状态的总统令必须在3天内提交议会两院联席会议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刚开始时,乌国社会上就广泛讨论了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的想法,但由于没有相关立法,就未能实施该措施。


来源:乌国卫星网  

编译:安冉



期推荐乌兹别克斯坦重新开放“抖音”!
俄罗斯正式“退群” !
为什么政府可以放烟花,民众不可以?

>>>中亚国家独立三十周年暨第二十届全国中亚问题研讨会 集锦

>>>第四届中哈经济社会研究论坛成功举行!中国驻哈大使张霄致辞

>>>庆祝中哈建交30周年媒体研讨会在阿拉木图举行

温馨提示

凡转载本账号文章,请在明显位置标注:转载自“丝路新观察”。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意见。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内容系网络资料,无法联系版权所有人,如文章文字、图片存在侵权行为,烦请联系公众号运营人员。

如需广告、商业合作,请联系微信:z13565801531。

丝路新观察网站:www.siluxgc.com

新浪微博:丝路新观察官微

监制:张兴鼎  编辑:潘琦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