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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哈将增设总领事馆、延长免签!“中国+中亚五国”外长会晤成果文件公布(摘要版)


6月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回答提问时说,6月6日至8日,国务委员兼外长王毅应邀访问哈萨克斯坦并出席“中国+中亚五国”外长第三次会晤。此行活动充实,成果丰硕,意义重大。



赵立坚介绍道,中哈双方还宣布就分别在西安和阿克托别设立总领事馆达成一致,中哈边境口岸已全部恢复运营,双方航空公司即将实现每周两班双向直飞,哈方将把中国公民入境72小时免签待遇延长至14天


这次会晤的最主要成果就是一致同意建立“中国+中亚五国”元首会晤机制,每两年举行一次峰会,以对六国合作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引领,会晤还通过《“中国+中亚五国”外长会晤联合声明》《落实中国同中亚五国视频峰会共识路线图》《关于深化“中国+中亚五国”互联互通合作的倡议》和《“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等4份成果文件。


赵立坚还强调,中国与中亚五国地理上山水相连,安全上休戚与共,经济上优势互补,我们是心心相印、并肩同行的命运共同体。展望未来,中方愿同中亚国家一道,以“中国+中亚五国”机制升级为契机,不断深化同中亚伙伴的政治互信和互利合作,携手打造更加紧密的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造福六国和六国人民。


王毅出席“中国+中亚五国”外长第三次会晤。图源外交部官网

“中国+中亚五国”外长会晤联合声明(摘要)

2022年6月8日,“中国+中亚五国”外长第三次会晤在努尔苏丹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特列乌别尔季、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长库鲁巴耶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交通部长伊布罗希姆、土库曼斯坦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梅列多夫、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代外长诺罗夫(以下称“各方”)出席。


各方在友好、相互尊重与信任、富有建设性和相互理解的氛围中,就如何落实各国元首在2022年1月25日举行的中国同中亚五国建交30周年视频峰会上所提倡议进行了全面研究,并声明如下:


政治外交合作


各方指出,本地区合作基于传统睦邻友好关系,持续呈现积极发展势头。各方愿继续互利合作,进一步拓展在政治对话、可持续发展、经贸、投资、金融、科技、交通运输、水电、信息技术、生态和人文及绿色能源等领域的关系。


各方认识到,充分发掘中国同中亚国家的合作潜力,以在本地区构建安全、互利、稳定和包容的伙伴关系,十分重要。


各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认为其对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具有重要意义。


各方支持哈萨克斯坦关于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朝着国际组织方向转型的倡议。


各方强调,打击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打击非法贩运毒品、武器弹药、爆炸物,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保障国际信息安全,加强边界安全,共同打击非法移民、贩卖人口、洗钱、经济犯罪和腐败,仍是维护本地区安全稳定的优先任务。


各方表示,应警惕外部势力插手本地区事务,重申支持维护中国和中亚国家安全稳定的决心。


各方指出,尽快调解阿富汗局势是维护和巩固中亚地区安全稳定的关键因素之一。各方愿继续同国际社会一道,支持所有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为维护阿富汗和平稳定、克服人道主义危机、重建社会经济基础设施、促其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作出努力,实现阿富汗和平与和解。


各方重申不干涉阿富汗内政和“阿人主导、阿人所有”原则并指出,建立持久和平与和谐的机制应在阿富汗人领导下由阿富汗人制定,强调应就推动阿富汗建立各民族和政党广泛参与的包容性政府协调立场。


各方支持《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对所有缔约方尽快生效,充分发挥其保障地区和世界安全、巩固核不扩散体系的重要作用。


各方确认,将坚定维护以国际法准则和原则以及联合国有关公约为基础的现行国际禁毒体系,认为应采取措施,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共同应对毒品威胁,共筑打击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非法种植、生产、加工和贩运的可靠屏障,并遏制吸毒蔓延。


经贸投资合作


各方指出,扩大相互贸易规模、构建商品流通网络、建立边贸中心、加强电子商务合作、保障“中国-中亚交通走廊”畅通至关重要。


各方注意到稳定可靠的能源供应对贸易、工业发展、投资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各方强调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的重要性,欢迎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建设。


各方高度评价首届中国-中亚经贸合作论坛(2022年1月17日)、塔什干国际投资论坛(2022年3月24日至26日)成果,欢迎举办首届中国-中亚国家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的倡议。


各方表示,愿加强产业、粮食安全、可再生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发展。


各方强调,有必要优化口岸功能,扩大各国间贸易规模,并指出共同参与和积极推动国际地区经贸物流项目的重要性。


各方指出,中国和中亚五国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的消极影响作出了富有成效的努力。


中方愿继续支持地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探讨实施联合项目。


各方认为,在“一带一路”倡议与中亚国家发展战略对接框架内,中国同中亚国家深化合作至关重要。


交通物流合作


各方认为,有必要视疫情形势发展采取措施,逐步恢复常态化互发签证,为人员往来提供便利;逐步有序恢复客运航班,加强货物运输和游客往来;组织货物多式联运,为中国与中亚邻国建立人畅其行的“快捷通道”和物畅其流的“绿色通道”,保障人员和货物的稳定流动。


各方强调加强中国同中亚国家互联互通合作的重要意义,通过《关于深化“中国+中亚五国”互联互通合作的倡议》。


各方指出制定系统性方案保障货物自由流通、发展跨地区物流网络的重要性。


各方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交通物流合作,开展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改造的互利合作。各方注意到实施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项目的意义,包括开展项目可研工作。


各方表示,将共同维护亚欧贸易通道,支持中国-中亚、中欧班列发展,挖掘基础设施和运输组织保障潜力,合力促进双向物流畅通。


生态、环保、水资源和绿色发展合作


各方指出,在环境保护、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荒漠化治理、土地退化、合理利用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冰川保护、核试验土地和铀矿场恢复等领域以及实施资源节约、绿色技术、可再生能源项目加强合作具有现实意义。


各方强调,支持冰川保护、拯救咸海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应在考虑各方优势的情况下,围绕科技转化、融资和经验交流开展合作。


各方支持制定“绿色丝绸之路”路线图,加强可替代能源和专业人员培训领域投资与技术合作,实施绿色技术领域的地区计划和项目。


为实现地区可持续发展目标,各方愿共同努力在相关领域完善长期互利合作机制。


高技术合作


各方强调,应在“中国+中亚五国”IT产业园基础上建设“数字丝绸之路”,深化数字经贸、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政务、区块链等高技术领域合作。


各方欢迎加强在高科技领域开展专家学者交流对话,深化创新合作。


各方对互联网分裂的不良后果表示关切。鉴此,各方强调,为应对新的国际信息安全挑战,有必要支持就构建和平、开放、安全、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开展合作,包括在《“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框架内开展合作。各方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建立平等、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


旅游领域合作


各方认为,旅游业是推动区域间合作实现革新和转型的关键一环,是经济发展、友谊、相互理解、创新和繁荣的传播者。


各方重申应保持密切合作,加强旅游交流,为旅游业安全稳定发展创造条件。


各方支持中方打造宣介旅游潜力的平台,将中亚五国全部列为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国,欢迎中亚国家为中国公民打造旅游线路。


人文合作


各方承认开展中国同中亚国家间文化对话的重要性,旨在造福中国和中亚人民。鼓励文化多样性、民族和宗教包容性,深化在音乐、戏剧、电影、广播电视和图书馆等领域合作,促进民众间特别是青年间直接交流。


各方强调,应在教育、科学、文化、体育、保护纪念设施等领域实施联合项目,吸引青年人广泛参与,包括举办中国-中亚民间友好论坛、青年艺术节、文化遗产保护青年志愿大使计划和“未来之桥”青年领导人研修交流营。积极推动中国与中亚五国地方合作,促进友好城市交往。


中方愿向中亚国家优秀大学生提供政府奖学金,以及专业人才赴华研修名额。


卫生领域合作


各方为共同消除新冠肺炎影响,指出在卫生、流行病防控、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领域合作前景广阔,愿扩大上述合作。


为稳定本地区抗疫形势,战胜新冠疫情,中方、哈方愿向有需要的国家提供疫苗。


各方愿在医疗物资、医药生产及传染病预防、诊断、治疗方面开展联合科研,完善抗击疫情合作方式,为发展传统医学的经验交流创造必要条件。


各方重申,“中国+中亚五国”会晤机制有利于研究和讨论国际热点问题,并将进一步强化多边国际协作。


各方感谢哈方高水平举办“中国+中亚五国”外长第三次会晤。


关于深化“中国+中亚五国”互联互通合作的倡议(摘要)

2022年6月8日,“中国+中亚五国”外长第三次会晤在努尔苏丹举行。会晤通过《关于深化“中国+中亚五国”互联互通合作的倡议》。摘要如下:


着眼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地区互联互通新格局,深化中国同中亚国家全方位互利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共同提出如下合作倡议:


充分发挥跨境铁路运输优势


着眼进一步发展中国—中亚国家、中欧班列集装箱多式联运、铁路运输,采取措施提升过货量,增强运力,优化铁路资源配置,保障货物运输通畅。


积极推进中吉乌铁路项目可研工作。


完善跨境铁路口岸基础设施,进行铁路运输设施现代化改造,提高集装箱运输和中转能力、中国和中亚国家铁路及各站点运力。


激发集装箱铁路过境运输线路和中吉乌土、中哈乌塔、中塔乌土国际多式联运的潜力。


积极推进国际公路运输便利化


积极承运、装车、挂运中亚国家货物,优先确保疫情防控、社会民生等重要物资。


经营好“中国西部—欧洲西部”公路(“双西公路”)中哈段,保障中吉乌公路运行畅通,实现中塔乌公路常态化运营,加快实施中塔公路二期部分关键路段建设项目。


推进实施国际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简化与国际公路运输有关的文件、程序和要求,加强跨境公路相关设施定期维护。


逐步恢复客货运航班正常往来


推动中国同中亚国家根据需求开通更多货运航班。


视疫情形势逐步恢复中国同中亚国家主要城市间客运直航航班。


就航班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共同防范疫情跨境传播。


全面加强口岸通关能力建设


加快推进现有口岸设施设备现代化改造,延长口岸开放时间,在防控疫情前提下保障口岸过货通畅。


拓展中国同中亚国家“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试点,探讨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证书联网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增加经中国和中亚国家公路口岸过货量,优化双向通关过境。


积极打造人畅其行的“快捷通道”


结合疫情形势发展,动态调整签证及出入境政策,减化签证办理程序,重点保障中国同中亚国家大项目合作需要,稳妥有序恢复人员往来。


就实现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信息互认问题保持沟通。


不断完善物畅其流的“绿色通道”


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情况下,进一步优化货物通关模式,不断提升通关作业效率。


继续完善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拓展适用范围,减化通关流程,提升通关效率。


扩大优质农产品食品相互检验检疫准入,稳步实施“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关铁通”、信息交换等重点合作项目。


积极探索精简口岸查验举措,简化双方司乘员工出入境边检手续。


完善互联互通体制机制建设


发挥中哈、中吉、中塔边境口岸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定期举行工作会晤,强化口岸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配合,统筹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和货物通关工作,共同维护边境安全稳定。


加强国际班列政府间合作,推动建立中国—中亚、中欧班列政府间合作机制,以高效解决国际货运畅通问题。


“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摘要)

2022年6月8日,“中国+中亚五国”外长第三次会晤在努尔苏丹举行。会晤通过《“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摘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以下简称各方)欢迎国际社会在支持多边主义、兼顾安全发展、坚守公平正义的基础上,为保障数据安全所作出的努力,愿共同应对数据安全风险挑战并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框架内开展相关合作。


中亚各国支持中方提出的《全球数据安全倡议》。


各方一致认为:


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全球治理体系、人类文明进程影响重大。


作为数字技术的关键要素,全球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成为实现创新发展、重塑人们生活的重要力量,事关各国安全与社会经济发展。


各方呼吁,各国应秉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的原则,平衡处理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与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各方重申,各国应致力于维护开放、公正、非歧视性的营商环境,推动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各国有责任和权利保护涉及本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


各方强调,应在相互尊重基础上,加强沟通交流,深化对话与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为达到上述目的,在遵守国内法和国际法基础上,各方建议各国及各主体:


——就防范全球信息安全所面临的挑战和威胁,保障数据安全,开展协调行动与合作。


——应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客观看待数据安全问题,积极维护全球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链开放、安全、稳定。


——反对利用信息技术破坏他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窃取重要数据,以及利用其从事危害他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防范、制止利用网络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反对滥用信息技术从事针对他国的大规模监控、非法采集他国公民个人信息。


——呼吁企业遵守所在国法律,不得要求本国企业将境外产生、获取的数据在境内存储和处理。


——各国应尊重他国主权、司法管辖权和对数据的安全管理权,未经他国法律允许不得直接向企业或个人调取位于他国的数据。


——各国如因打击犯罪等执法需要跨境调取数据,应通过司法协助渠道或根据国家间协定解决。


——国家间缔结跨境调取数据协议,不得侵犯第三国司法主权和数据安全。


——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企业不得在产品和服务中设置后门,非法获取用户数据、控制或操纵用户系统和设备。


——信息技术企业不得利用用户对其产品依赖性谋取不正当利益。除出于维护用户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外,不得强迫用户升级系统或更新换代。产品供应方承诺及时向合作伙伴及用户告知产品的安全缺陷或漏洞,并提出补救措施。


各方呼吁各国及各主体通过双边、地区协议及国际协定等形式确认上述建议,支持《“中国+中亚五国”数据安全合作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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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外交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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