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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套路搬”!约定260元搬家,现场却要5000元

潼关检察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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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讲好的数百元搬家费
到了现场却索要几千元到数万元

不给就是欺负农民工

欺负出苦力的

对受害人实施道德绑架

“套路搬”团伙坐地起价太坑人法律坚决不容忍!


“套路搬”团伙坐地起价

19人被判刑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法院就开庭审理一个以搬家公司名义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一审判决19名被告人五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三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套路搬”坐地起价
260元搬家费转眼变5000元

央视财经《正点财经》栏目视频


案件线索来自2019年9月济南警方处置的一起警情,一天下午5点左右,有人报警称被搬家公司敲诈钱财。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分局大学城派出所一级警长 王晰:长清区大学城商业街某公司李某报警称,其从网上联系的搬家公司,自称蚂蚁搬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搬家过程中索要5000元的搬家费用,李某怀疑被敲诈勒索。


接到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然而,双方对于搬家费用各执一词。

受害人 李某:我跟业务员沟通了要搬的东西,一个沙发、一个茶几、一个桌子,一共是260元。
李某说这次搬家就是把家具搬到同一个小区的另一栋楼上,搬家公司来人将家具抬过去即可。然而,搬家公司却派出6个人开着两辆车来,不由分说将家具搬上了车,张口就向李某索要5000元费用。并说,原来说的260元只是出车费。

受害人 李某:当时搬家公司给我列了个单子,搬1米是100元,我这里不到100米,如果是2公里的话,好几万都打不住。
随后,民警核实了搬家人员身份,他们冒用的是正规搬家公司名义,为首的是刘某某、李某某。民警梳理之前处理的有关纠纷,发现两个月前也出现一起搬家纠纷,其中索要高价搬家费的也是刘、李等人。


网上低价揽活
实施搬家敲诈勒索31起

警方侦查发现,为刘某某等人揽活的是李海国和王兆飞,他们二人在某网站注册与正规搬家公司相似的名字后,在网上低价揽活,如有人上当,他们就将受害人信息转给刘某某等人,由他们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得手后双方利润分成。 

央视财经《正点财经》栏目视频


通过梳理涉案人员微信中110条搬家客户信息,警方最终落实31名受害人,核实31起敲诈勒索案件。


在这些案件中,刘某某、李某某等人自备车辆,各自寻找、搭配工人成立搬家队伍。搬家时,一车能装完的来两辆车,能装两车的来三辆车。其目的就是为了以出车费、人工费等名义向客户索要费用。如客户对收费有异议,他们就在现场大声叫骂,以软暴力相威胁。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胡俊杰:说有人欺负农民工,欺负出苦力的人,对受害人实施道德绑架,甚至有的人还在旁边手持械具,给受害人造成一种心理的威胁。


刘某某等人抓住受害人着急搬家、安顿的心理,对其软磨硬泡,迫使按照他们的要求支付费用。敲诈得手的钱财,犯罪团伙按比例分赃。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胡俊杰:提供信息的上线,按照20%的比例提取好处费,召集的工人按照15%到25%的比例参与分赃。剩下的费用骨干人员自己占有。

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刑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边培峰该涉恶犯罪团伙共作案31起,敲诈勒索涉案金额10万余元。 
一审判决:

被告人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三万元;


被告人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九万元;


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拘役三个月不等,并被判处相应罚金。



上述案例并不只在山东发生,就在今年8月份,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办理已一起相似的案件。



搬个家要一万八?

警方:21人被刑拘!


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人员涉嫌在搬家过程中要求额外费用,并采取言语威胁、扬言搬走物品等“软暴力”方式牟利。经群众报警,朝阳警方对该公司开展调查。
记者8月18日从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获悉,经警方初步核查,该公司先后强迫26名事主支付额外费用共计5万余元。目前,赵某强等21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该搬家公司在各大网站平台发布低价信息吸引顾客,在事主咨询价格时,告知事主没有任何附加费,只有较低的基础费用。在将物品从出发地往货车上搬运的过程中,搬运人员以催促事主抓紧搬家等各种理由,让事主在未看清合同内容的情况下,签订隐含额外费用条款的合同。但在到达目的地后,搬运工人却要求事主按照合同内容支付远高于基础搬家费的人工费,每人每小时300元,并采用语言威胁、扬言要拉走货物等“软暴力”方式索要钱款。


很多事主因害怕对方报复或影响生活工作而选择隐忍,按对方要求付了钱。经警方初步核查,该公司先后强迫26名事主支付额外费用共计5万余元。


在充分掌握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成员分工以及作案规律等情况后,8月11日,朝阳警方实施抓捕,分别在东城、丰台、房山区等地将以赵某强(男,24岁)为首的团伙成员一举抓获。


经审查,赵某强等人对在网络平台招揽顾客,前期虚报搬家费用、催促签订合同,在搬家过程中要求额外费用,并采取言语威胁、扬言搬走物品等“软暴力”方式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赵某强等21人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朝阳警方提示广大群众,雇佣搬家公司时,要在搬家前签订正式搬家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一旦遇到恶意加价、强迫交易等情况,要及时报警,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正义网综合中国消费者报微信(ID:zxbccn)、央视财经、北京日报客户端、检察日报客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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