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部,“全国优秀公诉人”是怎样炼成的?
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9月21日至9月27日在北京举行,图为比赛现场。
广西
“平台”是向上的阶梯
9月21日至9月27日,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在北京举行。代表广西出赛的4名选手之一的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谭莹沉着应战,发挥出色,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将青年干警培养作为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一批优秀青年干警脱颖而出,相继摘取“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优秀办案能手”等殊荣,为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助推广西检察工作不断踏上新台阶。
创建“宣讲平台”
筑牢青年干警理想信念
“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以及‘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重要题词精神,把检察工作摆到平安中国、平安广西建设中去谋划和推进,以更高标准、更实措施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在近日举办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一月一主题”宣讲现场,青年检察干警与同事们分享了政治学习心得。
自2018年开始,自治区检察院创建“一月一主题”宣讲平台,“一支部一品牌”活动,推进学习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坚持每月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每月由一个支部或青年小组自主策划“一月一主题”宣讲活动,广大青年干警带头宣讲、广泛参与,采取情景展演、金句推荐、演讲比赛等形式举行主题宣讲37期。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智友等院领导定期给全院干警或深入支部讲党课,推动政治学习走深走心走实。
搭建“学习平台”
提升青年干警素能
广西检察机关结合青年干警的特点和优势,努力搭建各种“学习平台”,不断提升青年干警素能。2018年,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青年干警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由院领导担任组长,将机关40岁以下的青年干警按照职级相近、业务相连、年龄相仿的模式分为6个青年学习小组,构建起与青年干警“选、育、管、用”紧密结合的培养机制。
自治区检察院先后与北京大学、广西大学等高校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对青年干警实行“每人一档”教育培养计划也是自治区检察院探索的培养青年人才的有效措施。一方面用好用足脱产培训调训等教培资源,每年专门举办以青年干警为主题的青年理论学习班、青年检察后备师资培训班等,并优先选派优秀青年干警参加最高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调训班。另一方面鼓励广大青年干警发挥好“学习强国”“八桂先锋”“广西机关党建在线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作用,并通过开展线上培训交流、共享优质网络资源,完善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机制。
拓展“成长平台”
激发青年干警履职担当
自治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覃颖是一名优秀的选调生,因工作业绩突出被选送到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从一名检察官提拔到领导岗位,覃颖倍感振奋,她感受到身上责任的重大。“身份和角色的转变,让我思考问题从自治区院视角转变到基层院视角,从普通干警视角转变到分管领导的视角,更加明晰了基层实际、基层需求,我更加明确了努力的目标和方向。”
自治区检察机关每年选派中青年干部与下级院、系统外单位、发达省份机关单位实施双向挂职交流,推动青年干警开拓工作视野、深挖内部潜力、增强政治历练、提升检察素能和综合素能。“我被自治区院选送到自治区高级法院审监一庭跟班学习半年,‘跨界’锻炼启迪了我的思维,尤其是在如何提升民事检察专业实力、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方面学习借鉴了很多好经验好方法。”自治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覃春齐说。
为增强青年干警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广西各级检察机关还组建“青年干警法治宣传轻骑兵”,赴基层一线,尤其是深入“老少边山穷”地区开展法治巡讲,回应基层难点堵点问题和社会普法需求,取得良好成效。自2018年至今年9月,“青年法治宣传轻骑兵”深入基层院、贫困村、社区等,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43场,制作普法微电影、微动漫49部,青年干警已成为法治实践和广西检察事业的主力军。
新疆
真练本事 练真本事
经过激烈角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检察院三级检察官周继凤在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检察院的参赛选手迪丽达尔·吐尔逊(左一)与参赛选手交流。
“本次参赛,新疆共选派了4名选手,经过14天集训,选手们的实力都有明显提升。”作为新疆参赛选手集训时的副教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邱秉坤得知比赛结果后,非常高兴。而就在两年前,邱秉坤还是以选手的身份参加全国竞赛。短短两年时间,邱秉坤已经从派出院调至自治区检察院工作,并从参赛选手转变为教练员。他的华丽转身,正是新疆检察机关实施素能培优工程取得实效的一个缩影。
2018年,针对能力不足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和院主要领导在全疆检察机关深入实施素能培优工程。在当年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执检业务竞赛中,邱秉坤夺得第13名,单项科目成绩第7名,取得了新疆检察机关历史上最好成绩。邱秉坤说,该院通过领导授课、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为他提供了难得的实战锻炼机会,专业素养和业务本领迅速提升。今年,作为检察官助理,他协助检察官成功办理了一起纠正减刑裁定不当案,“这个案件涉及的情形比较少见,在全疆也属首例。但正是自治区检察院组织的实训,让我们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9月21日,记者联系上了正在北京参加比赛的新疆检察机关选手迪丽达尔·吐尔逊。电话的另一端,迪丽达尔告诉记者,为了更快地适应考试节奏,邱秉坤和其他教练对她们4位选手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训练,特别突出实案实训,训练在最短时间内提炼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的能力,让她们收获颇深。“现在底气更足了,我们一定会好好展现新疆检察人的风采。”
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常态开展全员、全科、全年“三全式”培训和真案、真庭、真人“三真式”实训,通过业务竞赛、实战实训、现场观摩等措施磨练专业本领、提高单兵素质,共举办专题培训班90余期、培训检察人员8200余人次。
此外,自治区检察院通过办好新疆检察大讲堂,邀请专家名师授课传真知;借力外脑,用好用活“检答网”,聘请93名疆内外专家组成咨询委员会;举办首届“天山论检”检察理论研讨会,立项研究全区检察机关重点课题等措施,实施素能培优工程,检察队伍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其中,改革先锋张飚同志再获“最美奋斗者”殊荣,丁殿勤同志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温宿县检察院荣获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在刚刚公示的全国检察机关“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评选中,新疆喀什检察官木亚沙尔·麦麦提名列榜单。
业务能力的提高推动业务成果不断实现突破。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排名靠后提前到全国第20名。2019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次大幅度跨越,立案数跻身全国前十。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70项业务指标中,新疆检察有半数以上优于全国平均值。今年前7个月,新疆检察机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21项业务指标位居全国中游及以上。
兰州城关
“传帮带”是家风
9月27日,“袁睿”出现在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获奖名单中。这是袁睿第一次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也是近年来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检察院培养成长起来的第二位“全国优秀公诉人”。第一位获此殊荣的李小东,已经挂帅城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
城关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是该院内设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虽然是一个只有9名检察干警、平均年龄33岁的年轻集体,却内有乾坤、人才济济,不仅包含6名员额检察官,还有1名全国优秀公诉人、1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名全省十佳公诉人和2名全省公诉人论辩赛最佳辩手,是名副其实的“专家”办案组。
第三检察部成立不到一年,就查办了一批在全省甚至全国都有影响的案件,其中包括涉案金额高达5亿余元的甘肃省首例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及兰州市第一例涉黑恶“保护伞”案。
城关区检察院承担着甘肃省13%、兰州市45%以上的刑事案件办案任务,平均全省每7个案件中就有1件在城关区检察院办理。第三检察部主要承办职务犯罪案件和经济类案件,几乎每天办结1起案件,这些案件往往是疑难复杂案件。如此工作强度和工作成绩,令人不禁为这个“专家”办案组的能力点赞。
“年轻干警的成长,离不开老检察官的言传身教,这不仅能让年轻干警少走弯路、少碰壁,而且能够帮助他们迅速积累经验、开拓思路,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从“甘肃省十佳公诉人”“感动金城十大政法人物”到“全国优秀公诉人”,李小东在办案中收获诸多荣誉的同时,对检察业务有了更深的理解,他深深感受到,提高整体业务水平,培养检察人才,做好“传帮带”是关键。
“三部干警年轻有朝气、有活力,但办案经验和庭审实战经验明显不足。”作为部门负责人,李小东从如何阅卷、如何寻找案件切入点、证据审查、庭审技巧这些最基础的技能开始,毫无保留地向年轻干警传授办案的思路和方法。同时,采取“庭前会诊、跟庭考核、庭后评议、领办观摩、法律文书互评”等五项举措,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历练队伍。大家在检察业务上遇到问题向他请教时,李小东再忙都会耐心解答指导。
在甘肃省开展的“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李小东和同事们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思路,拟定了《工作流程图》《线索办理流程图》《摸排线索台账》等工作流程,走访企业和收集摸排案件线索的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大家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办案“三个效果”预判工作,建立了“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总结出一套办案经验和方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与此同时,“专家”办案组还根据案件类型,在微信公众号推出“反腐同期声”“民生检察听我说”两个栏目,以真实案例、事例为蓝本,撰写专业普法文章,让普法宣传独具特色。
来源: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