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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学习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

潼关检察 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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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潼关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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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全体干警要充分认清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复杂性,始终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保持清醒认识和足够定力,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武器,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站稳政治立场,依法充分履行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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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学习。要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检察人员政治可信可靠、对党忠心忠诚,保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肩负的重要使命。持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积极组织学习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提高党员干警党性修养。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细化完善了责任分工,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政治部牵头主抓,办公室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协同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格局。持续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发挥检察案例研究示范引领作用,建立热点问题和理论争议快速回应机制,深化对网络前沿犯罪的研究,通过理论认同推动实践共识的形成。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健全网络安全管理机制,指定专人监测值班,落实舆情监测、信访安全“零报告”,落实涉检网络舆情“三同步”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本院微博、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文字:师   梦

编辑:郭婉英

审核:梁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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