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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检察院组织学习高检院第二十批、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
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
10月12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高检院发布的第二十批、二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宰正为全体干警进行了专题解读。
会上,对高检院第二十批浙江省某县图书馆及赵某、徐某某单位受贿、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案等四件指导性案例和高检院第二十一批深圳市丙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被诉股东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抗诉等四件指导性案例进行了深入学习。范宰正同志就具体案情以及指导意义,从案例的事实认定、证据运用、指证示证、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
会后,全体干警纷纷表示: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是各级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处理难题的重要参考标准,对办案实际具有指导性意义,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确保做到学以致用,切实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文字:郭婉英
编辑:郭婉英
审核:梁春强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护花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