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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3+学习模式打造“学习型”检察院
为进一步推进检委会集体学习常态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案件质效,10月16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召开集体学习会,学习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贾成民主持,全体检委会委员和员额检察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认真详细解读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体参会人员针对学习内容交流了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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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成民检察长讲话
最后,贾成民检察长要求,要抓紧抓实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一是要树立学习意识、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分管领导带头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要重视学习内容,强化学习作用。不仅要重视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和应用,在新的形势下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确保执法尺度的统一,同时要重视将学习成果转化运用到检察办案实践中去,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三是创新学习方式,保证学习效果。要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按照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发展、新要求,采取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学习、部室+全体干警大会学习、微信工作群+检答网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引领良好学习风气,打造“学习型”检察机关。
文字:刘 娇
编辑:郭婉英
审核:梁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