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
10月26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燕崇纲主持会议。
《规定》于2020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全文包括总则、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会程序、附则四章共二十三条内容。会上,原原本本学习了《规定》全文。
会议指出,加强公开听证工作,是新时代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的有效举措。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研读《规定》全文,以理论指导实践,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按照“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积极组织召开听证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增强检察案件办理透明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本院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文字:师 梦
编辑:郭婉英
审核:梁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