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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提醒】请您查收!

潼关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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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干警: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潼关县检察院检务督察室温馨提示:

一、疫情防控要上心。防控优先,保持卫生;避免聚集,错峰出行;减少聚众,多陪家人;取消聚餐,健康饮食;遵守秩序,共克时艰;

二、违规宴请莫参与。严禁公款宴请或接受案件当事人安排吃请;厉行勤俭节约,不得参与高消费宴请;

三、礼品礼金不能收。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案件当事人款物;严禁用公款购买有价证券和各种提货券(含电子预付卡、微信红包)等。

四、公务车辆禁私用。严禁在节假日违规使用公车,或利用各种名义和方式公款组织度假旅游,或将有关个人花费纳入公款报销;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及活动安排;

五、节日福利别乱发。严禁借过节之机,变相违规发放现金、有价证券等福利,或巧立名目发放津贴补贴;

六、饮酒驾车要拒绝。严禁酒驾醉驾,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决不搭乘酒驾司机的车辆以及存在其他危险驾驶行为的车辆。

请全体干警一定要严守红线,带头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祝大家新年快乐,幸福安康。

                         检务督察室

2021年2月10日


文字:检务督察室

审核:梁春强

编辑:郭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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