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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安最新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
关于申报登记“杨波等人组织、领导、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组织成员
相关债权债务的公告
一、申报登记时间及地址
二、申报登记的债权、债务范围
三、申报需要携带资料
1、申报登记人为公司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报登记人为个人的,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截止2021年2月25日与杨波、杨旭、窦坤、魏标、吴平虎,谢峰涛等人及其名下公司发生经济往来的相关原始单据及复印件。
4、提交债权、债务形成过程的书面材料。
5、提交的资料需加盖印章或签字捺印。
四、注意事项
1、凡杨波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涉案企业的债务人需主动上缴所借款项,债务人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相关凭证进行登记。
2、凡明知是该组织违法犯罪所得而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或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需及时上缴所得财物。
3、凡持有杨波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涉案企业财物的,需在2021年3月12日前主动上缴。
在本公告注明的登记期限内未进行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公告期满当日24:00止),公安机关不再接受登记,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
王警官18591873093
万警官18591873113
来信来访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政法路12号公安鄠邑分局扫黑办
邮编:710300
电子邮箱:hanhui007008@163.com
来源:西安公安、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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