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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安最新公告!

潼关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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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

关于申报登记“杨波等人组织、领导、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组织成员

相关债权债务的公告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西安市公安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挺进,一举破获了杨波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为进一步深挖彻查该组织犯罪事实,彻底追缴该组织及其成员相关资产,做好涉案资产处置工作,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现就杨波等人及其名下公司的相关债权、债务登记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时间及地址


申报登记时间: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12日,共计15日。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政法路12号公安鄠邑分局扫黑办。(因目前尚处在疫情期间,债权、债务人可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进行咨询、登记)


二、申报登记的债权、债务范围


申报人在2021年2月25日前与杨波、杨旭、窦坤、魏标、吴平虎,谢峰涛等人及其名下公司形成的真实、合法、有效且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


三、申报需要携带资料

1、申报登记人为公司的,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报登记人为个人的,需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截止2021年2月25日与杨波、杨旭、窦坤、魏标、吴平虎,谢峰涛等人及其名下公司发生经济往来的相关原始单据及复印件。

4、提交债权、债务形成过程的书面材料。

5、提交的资料需加盖印章或签字捺印。

四、注意事项

1、凡杨波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涉案企业的债务人需主动上缴所借款项,债务人有还款依据的请携带相关凭证进行登记。

2、凡明知是该组织违法犯罪所得而无偿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或通过其他方式恶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需及时上缴所得财物。

3、凡持有杨波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涉案企业财物的,需在2021年3月12日前主动上缴。

在本公告注明的登记期限内未进行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公告期满当日24:00止),公安机关不再接受登记,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王警官18591873093

万警官18591873113


来信来访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政法路12号公安鄠邑分局扫黑办

邮编:710300

电子邮箱:hanhui007008@163.com



西安市公安局2021年2月25日



来源:西安公安、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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