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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2021年1至6月渭南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潼关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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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全省、全市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初心、担使命”,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一、刑事检察情况(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34人,同比上升29.68%。不捕164人,同比上升56.19%,不捕率18.26%,同比增加2.61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1875人,同比上升10.95%;决定不起诉405人,同比上升9.76%,不起诉率为17.76%,同比减少0.16个百分点。(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988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8.51%。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337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199人,占提出数的89.68%,同比增加16.12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220人,占提出数的91.25%,同比增加27.78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1. 立案监督。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61件,同比上升30.89%,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55件,占监督数的96.27%,同比增加7.66个百分点。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94件次,同比下降22.63%,已纠正240件次,纠正率为81.63%,同比减少37.84个百分点。3. 刑事抗诉。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按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共提出抗诉3件,同比下降40.00%,法院同期改判和发回重审3件,占法院审结数的75.00%,同比增加17.86个百分点。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6件次,同比下降44.83%,同期已纠正13件次,纠正率81.25%,同比减少11.85个百分点。(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01人,同比下降47.12%,已纠正101人,同比下降39.52%;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非监外执行)提出纠正6件,同比下降70.00%,已纠正5件,同比下降73.68%,占提出数的83.33%。(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件3人,同比分别上升50.00%、持平。二、民事检察情况(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73件,同比上升30.36%。审结74件,审结率101.37%,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2件,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占审结数的8.11%,法院同期采纳2件,占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33.33%。(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2件,同比上升50.00%,占审结的87.93%,同比减少2.74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103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98%,同比减少15.20个百分点。(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9件,占审结数的95.19%,同比减少1.17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9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8.99%,同比减少42.52个百分点。(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三、行政检察情况(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0件,同比上升172.73%。(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9件,同比持平,占审结数的90.48%,同比持平。法院同期采纳26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36.84%,同比减少36.84个百分点。(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5件,同比上升194.45%,占审结数的97.01%,同比减少2.99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64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8.46%,同比减少33.36个百分点。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1件,同比下降1.21%。其中,民事类立案9件,同比上升12.50%,占立案总数的0.93%,同比增加0.12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482件,同比下降1.43%,占立案总数的50.00%,同比持平。(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480件,同比下降2.04%。其中,发出民事公告8件,同比上升33.33%,占1.67%,同比增加0.44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72件,同比下降2.48%,占98.33%,同比减少0.44个百分点。(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比下降33.33%,占立案数的0.41%,同比减少0.20个百分点。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件。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件,判决支持2件,占裁判案件的100.00%。其中民事2件。(四)办案效果方面。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15万元;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处,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7.2公里,被污染水域面积5.2亩;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8家;保护被污染土壤86.5亩,其中耕地71.3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68.6吨,占地面积52.6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26.7吨;督促关停和整治其它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3家,养殖场1家;治理恢复费用执行到位30万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330万余元,其中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78万余元,行政处罚罚款52万余元。五、未成年人检察情况(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4人,同比上升83.33%;不捕28人,同比上升211.11%,不捕率为38.89%,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20.27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60人,同比上升50.00%。(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4人,同比上升131.58%;不起诉9人,不起诉率16.98%,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低0.78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16人,同比上升166.67%,占审结未成年人总数的30.19%,同比增加4.1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1人,同比上升18.60%。(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巡讲8次,受众人数1853人;开展法治讲座22次,受众人数8965人;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1000余份,组织现场法律咨询10次。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515件,同比上升32.73%;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经审查立案1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80件,同比上升6.67%,实际救助人数57人,同比上升42.50%。七、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破换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逮捕24人、起诉99人,同比分别上升33.33%、下降10.00%;对金融诈骗犯罪批捕2人,起诉1人,同比下降50.00%;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起诉1人,同比下降96.67%。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起诉2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6人、起诉6人,同比分别下降72.73%、89.09%。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34件,占立案总数的69.58%,诉前程序334件,占总数的74.22%,其中,行政诉前程序333件,民事诉前程序1件 。审查后提起公益诉讼2件,均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占提起公益诉讼案件的100.00%。八、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嫌疑人批捕1人,同比下降75.00%,起诉4人,同比下降91.11%。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11人,同比下降21.43%,不诉15人,同比上升15.38%,不诉率57.69%,比刑事案件总体不诉率为高39.97个百分点。九、入额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894件,同比下降8.59%。其中两级院检察长办理242件,占27.07%,同比减少0.95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652件,占72.93%,同比增加0.95个百分点。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08件,占12.08%;民事、行政检察类45件,占5.03%;公益诉讼检察类282件,占31.54%;案件管理类2件,占0.22%。(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4人次,同比上升25.93%。其中检察长列席13人次,同比上升8.33%,占列席总人次的38.24%,同比减少6.2个百分点;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1人次,同比上升40.00%, 占列席总人次的61.76%,同比增加6.2个百分点。


来源: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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