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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档案管理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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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有效服务检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8月9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档案工作推进会。办公室全体干警和各部门档案工作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宣读了《关于调整档案管理领导小组机构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诉讼档案归档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各部门档案管理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提出了现阶段档案管理工作新目标、新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树立安全意识。检察档案不仅是检察司法办案的重要记载,也是开展检察政务管理的重要记录,更是反映、回顾检察机关历史的重要依据。档案工作关系重大,不能出现一点差错,要确保万无一失;二是提高工作质效,坚持标准化管理。严格归档、借阅、利用管理流程,各业务部门档案联络员严格按照诉讼档案归档规范标准接收和移交档案,每月10日前向档案管理员移交上个月结案诉讼档案。档案管理员严格按照诉讼档案归档规范标准接收档案,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予接收,由业务部门完善后重新移交;三是加强自查,确保实体档案安全。按照档案“十一防”工作要求,配置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始终保持恒温恒湿,防止档案发生霉变、虫蛀、鼠咬等现象,有效保证实体档案的安全;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问责。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年各部门业务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范围,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规定,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案卷、文书材料归档,发现材料缺失、归档不规范、逾期不归者要相应问责。
文字:白启蒙
审核:梁春强
编辑:郭婉英
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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