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回应客户关切,降低居民融资成本,我行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利率调整范围包括:已经放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本次利率调整范围不包括: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
二、调整规则
存量房贷利率水平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一)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如果加点幅度高于-30BP,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二)对于存量固定利率房贷,如果利率水平高于最新对应期限LPR-30BP,以最新对应期限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三)对于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如果利率水平高于最新对应期限LPR-30BP,以最新对应期限LPR转换为加点形式,再将加点幅度调整为-30BP。
(四)对于目前仍有政策下限的城市,调整后的加点幅度不低于目前新发放房贷执行的利率政策加点下限。
三、调整方式
(一)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我行主动调整加点数值,无需客户申请。
(二)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及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需客户确认后再进行调整。
(三)对于“非首套转首套”等其他特殊情况,由客户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办理。
四、调整时间
对于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的新贷款利率于当日起执行,此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对于固定利率存量房贷及以贷款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可于2024年10月13日(含当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将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对于2024年10月23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且符合调整规则的,我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进行批量调整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的新贷款利率于当日起执行,此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计算。2024年10月25日后,客户仍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将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存量浮动利率房贷,若符合调整规则,我行将在审批通过当日为客户调降利率,新贷款利率于当日起执行,此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客户仅可进行一次上述转换,不支持转回。
五、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我行支持手机银行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邮储银行APP-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二)线下渠道。可到贷款经办行线下申请办理。
六、温馨提示
(一)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客户也可在手机银行查询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二)本公告发布后,客户如对上述批量下调安排有异议,可联系贷款经办行,如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下调。批量下调后,如不接受调整的,客户可于调整日后一个月内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取消调整。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对于存量房贷借款人后续逐笔申请贷款利率条款变更的,我行将另行通知,敬请留意。
如您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联系贷款经办行。
特此公告。
感谢您一直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