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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法院“名师讲堂”第四期:民法典的颁布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影响
7月22日上午,清远法院“名师讲堂”第四期开讲,邀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广东省审判业务专家窦家应作专题授课。清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志柱出席并致辞。
窦家应以《民法典的颁布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影响》为题,针对民法典的颁布与行政诉讼的自我诘问、民法典带来行政诉讼若干领域的改变、民法典与未来的行政诉讼等六个方面作了精彩阐述;重点就“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如何协调和民法的关系、行政法要不要法典化、行政诉讼要不要援引民法典”等问题,深入浅出地讲授了民法典的颁布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影响,并对未来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寄望和要求。
授课结束后,参加活动的人员纷纷表示深受启发,收获颇丰,对民法典的颁布对行政诉讼制度的影响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并表示会后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授课内容,不断提升自身理论研究能力和岗位工作能力,努力为清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清远市司法局、清城区司法局、清新区司法局代表,清远中院、清新法院部分干警参加此次活动。
通讯员 | 雷卫华 叶礼裕
视频 | 朱洁珊 编辑 | 罗雯婕
审核 | 赵彩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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