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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之怒

2016-10-11 羽戈 羽戈1982


 


坐者为傅斯年(1935年)



我对傅斯年先生的印象,可归结于两个字。一是胖。他不是矮而胖,而是高而胖,故而看起来非常威风。因其胖,容易出汗,遂有温梓川所描绘的经典一幕:“他似乎永远是那么满头大汗,跟你说不上三两句话,便要掏出一方洁白的手巾揩抹他的汗珠。”二是怒。其绰号傅大炮,尽管别有出处,我则情愿认为,这是形容他的火气之盛(近世人物,还有一尊著名大炮,即孙大炮,不同于傅斯年,孙中山被称作大炮,则因他好说大话,正应了粤语“车大炮”之意)


傅斯年脾气大,发作起来,不止暴躁,甚至近乎霸道。胡适曾为其得意门生辩解,称傅斯年的性格不是暴躁,“而是感情最热,往往带有爆炸性”。不过这番话,说服力不大,因为傅斯年非常尊敬胡适,虽也常与胡适争论,却不至气急败坏,大发雷霆。罗尔纲记录了傅斯年与胡适讨论问题的情形,说傅斯年“左一句‘先生’,右一句‘先生’”,其声音“恭敬顺从”,足见敬意之深。胡适未受伤害,缺乏发言权。像傅斯年的好朋友罗家伦,大概时常承受傅斯年的坏脾气,其纪念文章《元气淋漓的傅孟真》,便不乏“气得孟真直跳”“孟真气得要上前来打我”“他为之大怒,要来扑我”等字样,使得傅斯年横眉立目、七窍生烟的情态,跃然纸上。


对于自己的暴脾气,傅斯年倒也不缺自知之明。曾任傅斯年秘书达十二年之久的那廉君说过一段趣事:傅斯年对一个人发完脾气,如果余怒未消,第二人进来,还得碰一鼻子灰,甚至会殃及第三、四人。对此,傅斯年告诉那廉君:“叫我不二过可以,叫我不迁怒,我实在做不到!”由此可见傅斯年明知自己脾气太大,偏偏控制不了。


傅斯年的脾气,应与其身体状况有关。他患有高血压病(一是遗传,二是肥胖),1941年3月曾严重发作,后来专程赴美治疗。高血压病人大都容易激动,爱发脾气,是以有一个说法叫“高血压性格”。此外还有一大原因,如罗家伦所言,“由于他办事太认真,和是非观念太强之所致”。这后一点,尤其值得说道。


关于傅斯年“是非观念太强”所导致的功过,我们不急评判,且说一些故事。傅斯年是山东聊城人,我的老师王人博教授(山东莱西人)谈到山东人,曾与湖南人对比,称湖南人造反的目的在于当皇帝,山东人造反的目的在于受招安(所谓杀人放火受招安),他认为山东人的特点是认同合法性,素怀忠义之心。以地域论人,强调的是概率,不可能全部言中。不过傅斯年恰在概率之内,他便是王人博所描述的那种山东人,不仅忠于国家和民族,还惯于以忠诚以及相应的气节为标尺,知人论世。


据程沧波回忆,有一次,傅斯年看见他临大书法家虞世南《孔子庙堂碑》,说道:虞世南写不得。他停笔问其缘故,傅斯年答:虞世南是一位变相的贰臣。诚然,虞世南历仕陈、隋、唐三朝,其间还效忠窦建德,以忠诚而论,的确是贰臣,堪称三姓家奴,只不过,政治是一码事,书法则是另一码事,傅斯年以政治取舍书法,持论未免过苛。这已经不是是非观太强,而是成见太深。后来沈尹默听说此事,十分生气,说傅孟真该打屁股。程沧波则感慨道:“孟真这一类话,自有其偏激与过正,然也正可窥见他的真性情。”


据傅乐成(傅斯年的侄子)《傅孟真先生的民族思想》一文所述,明末人物,傅斯年最尊重黄道周,最鄙视钱谦益;景仰顾炎武,却讥责与之齐名的黄宗羲。他在钱谦益《牧斋有学集》书上题道:“此老行事奇丑,斯文之耻辱,人伦之败类也。然三十载风流,数朝掌故,其书固不可删,存之益彰其丑焉。”在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书中批道:“献谀东胡,可耻可恨”“此篇主旨,是毁谤明朝,以劝人归顺清室也。”钱谦益先仕明而后降清,而且是带头投降的南明大臣之一,不过清朝的皇帝并不怎么待见他,乾隆编《贰臣传》,将他纳入乙编,此之谓两头不讨好,这样的人物,纵使仕清以后,重又反清,却无补于早已失陷的大节,傅斯年看他不起,不难想见。说到黄宗羲,则有争议。黄宗羲晚年,思想成熟,对清朝政权的态度有所改观,譬如自己不出山,派儿子黄百家进京参与明史编撰,可是,这并非妥协或献媚,而因黄宗羲的眼光,已经超出了一家一姓之兴亡,借用顾炎武的名言,即从“国家”进化到“天下”。傅斯年忽略了这一点而苛责黄宗羲,未免有些遗憾。


对同时代人的鲜明态度,愈发可见傅斯年“是非观念太强”。譬如他提到罗振玉,必称“老贼”,因为罗振玉与日本人合作,在满洲国做官,当然罗振玉的学术成就,他并不完全否定。抗日战争胜利之后,他担任北京大学代理校长,严令不再聘用那些“落水”的北大教授,包括周作人、容庚等人。容庚前来求情,他则当面斥责:“你这民族败类,无耻汉奸,快滚,快滚,不用见我!”当时陈雪屏在北平接收日本人管理的大学,同时奉教育部之命办理北平临时大学习班,1945年11月中旬,傅斯年飞抵北平,见到前来迎接的陈雪屏,劈头便问:与伪教授有无交往?陈雪屏答:有。傅斯年很是不满:“‘汉贼不两立’,连握手都不应该。”尽管陈雪屏解释了自己的难处,此后每每谈到这个问题,傅斯年还要发脾气。




青年傅斯年



傅斯年的言行,常常令我想起一个成语:爱憎分明。他的憎,甚至不避亲,连其祖宗傅以渐都不放过,只因傅以渐效忠于清朝(傅以渐比黄宗羲大一岁,系清朝开国第一位状元,官居武英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且是帝师,教过康熙)。然而爱憎过于分明,不尽是好事,有时失之专断,有时失之寡情,最要命的是,爱与憎形成了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二元论,致使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如紧绷的弓弦,一刻不得放松,哪怕这根弦被轻轻碰一下,都要大动肝火。这般爱憎分明,大抵便是罗家伦所强调的“是非观念太强”,成就了傅斯年激切、易怒、好斗的气性。


说到气性,且来谈谈傅斯年的气。毛子水说:“孟真一生代表的是浩然之气”。所谓浩然之气,至大至刚,配义与道,塞于天地之间,沛然莫之能御。这是最伟大的一种气,不过需要“养”。罗家伦则认为,傅斯年恰恰最不善于养气(1942年5月17日,胡适致信傅斯年,劝他读孔孟以养气:“……老兄病中读《老》、《庄》,未必是对症下药。我想老兄还是读读山东土产《论语》、《孟子》,想想那‘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不怨天,不尤人’的通达人情,近乎人情的风度,似乎比那似达观而实偏激的庄生,或更可以减低几十度血压。”事后来看,傅斯年似未接受胡适的建议),故而他认为“孟真所代表的是天地间一种混茫浩瀚的元气”,“这种淋漓元气之中,包含了天地的正气,和人生的生气”。这一评语,我非常喜欢,只是有时觉得,未免空疏。要我来说,傅斯年代表的则是一种火气与怒气,他的怒,不是一种情绪,而是一种精神;不是“免冠徒跣,以头抢地”的布衣之怒,而是“临大节而不可夺”的君子之怒,而是自比田横、不与专制共舞、立志蹈海而死的志士之怒,而是道之所在、义之所当、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者之怒。他的形象,正接近一头愤怒的狮子。他为今人所铭记、所津津乐道,大都与其怒气有关,譬如炮轰孔祥熙与宋子文,那篇《这个样子的宋子文非走开不可》,简直用烈火写就。


1940年8月14日,在致胡适信中,傅斯年解释了他炮轰孔祥熙的怒气之由来:


“我一读书人,既不能上阵,则读圣贤书所学何事哉?我于此事,行之至今,自思无惭于前贤典型,大难不在后来在参政会中,而在最出(初)一人批逆鳞也。若说有无效力,诚然可惭,然非绝无影响。去年几几干掉了,因南宁一役而停顿耳,故维持之者实倭寇也。至少可以说,他(孔祥熙)以前是个taboo(禁忌),无人敢指名,今则成一溺尿桶,人人加以触物(侮)耳。士人之节,在中国以此维纲常者也。”


“士人之节”四字,几乎可以诠释傅斯年平生行事。他虽生于近代,接受西方教育,其一大学术贡献,即引进西方的科学方法,然而究其本质,终究还是士人、士大夫,而非今天的知识分子(当然他兼顾了这两种身份,一定要分高下,我觉得士所占的成分更重一些)。他的道是士之道,他的怒是士之怒。他的时代,内忧外患,礼崩乐坏,士风沦丧,不知名节为何物,以他的性情,只能采用一种愤怒的方式维护摇摇欲坠的“士人之节”,支撑一个国家的精神苍穹。愤怒成就了他,同时禁锢了他,肝火太盛、气性太强所导致的偏激与霸道,最是为人诟病;甚至摧毁了他,他的身体之虚弱,以及他的死因(脑溢血),与其易激动、易怒的脾性不无关系。


1950年12月20日,傅斯年猝死于台湾省参议会。国士死在议坛,可谓死得其所。自此之后,历史进入了“一个没有傅孟真的假时代”(王小明语)

 

2016年10月3日

 

供思考者i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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