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62个目标,我们希望如何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
10月13日下午,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下称“COP15”)(第一阶段)高级别会议正式通过《昆明宣言》。
宣言承诺确保制定、通过和实施一个有效的《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扭转当前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并确保最迟在2030年使生物多样性走上恢复之路,进而全面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2050年愿景。
在2050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愿景是现阶段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最终目标。自2002年制定首个战略计划起,算上本次COP15将审议的框架草案,近20年来一共制定了三轮战略计划,涉及62个子目标。每轮计划决定着未来十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方向。
根据《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评估,过去制定的两轮目标皆未能“完全实现”。因此,本次COP15审议的《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被寄予厚望,希望到2030年可以扭转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这三个阶段的目标有什么变化?我们希望如何去保护全球的生物多样性?今天就来一一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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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目标设定,我们期望做到什么?
澎湃新闻记者将三个阶段的子目标进行分类,发现有不少热门议题被覆盖其中,如“污染”和“气候变化”。
此外,还存在新增的议题。在最初2002年制定战略计划的时候,并没有提及需要将生物多样性纳入国家战略政策,公众的参与亦未被提及。这两个议题直到2010年制定“爱知目标”时才有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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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一个议题,三个时期有什么变化?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10月8日于新闻发布会上称,汲取2010年制定的“爱知目标”的经验和教训,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设定既需雄心,更需要务实可行。
如何能让目标变得“务实可行”?我们发现在部分议题中,目标变得可量化了。
以“减少污染”这个议题为例子,从2002年公约目标中简短的“减轻污染及其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到如今《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草案的“把进入环境的营养物流失至少减少一半,把进入环境的农药至少减少三分之二和消除塑料废物的排放”,目标变得更加具体清晰。
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国际)全球政策与倡导总监李琳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目前分析评估《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框架》的目标设定,需要看这些目标是不是兼具雄心和“SMART”,即Specific(明确)、Measurable(可衡量)、Achievable(可达成)、Relevant(相关)、Time-bound(有时限)。
李琳指出,“爱知目标”中的目标11(即,到2020年,保护至少17%的陆地和内陆水域以及10%的沿海和海洋区域)相对实现较好,有很多人认为是因为这个目标的设定符合“SMART”原则。
“这次草案中很多目标的measurability(可量化程度)都加深了,这是从(此前)没有实现我们保护目标的教训中学来的。”李琳表示。
另外,我们通过整理发现,在一些议题下,被保护的对象变得更加广了。
以“物种保护”为例,在前两个阶段的目标提及的是濒临物种,而这次草案中将范围扩大到了野生物种。
而在“生态区域/生态系统保护”方面,今次草案将保护面积扩大到了至少30%的全球陆地和海洋区域。
除此以外,我们也看到目标中对公众参与的期望变得更高了。在2010年的“爱知目标”中,提到的是要提高对人们对生物多样性的意识(awareness),但这次的草案中,更多提及的是要大众“参与”进来、“做出选择”。
这次要制定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究竟有多重要?李琳把它形容为“key milestone(关键里程碑)”。“如果在2030年不实现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的根本扭转,就无法在2050年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人与自然和谐生存的愿景。”李琳表示。
通过整理,我们看到了现阶段草案的目标设定上有了一些令人欣喜的变化,但它目前终究还只是一个“草案”,具体最终的《2020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将于2022年上半年在第二阶段会议审议和决定。
每一个目标的审议都是各方博弈的过程。究竟目前草案上的目标是会被保留,还是被删除,值得我们所有人的关注。
编辑 赵佐燕
设计师 卫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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