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如何高质量秀恩爱?晒这张纸是我没想到的
每年七夕这样的节日,朋友圈就迎来了秀恩爱大赛。不管你是单身人士,还是有良人相伴,都很难逃过刷屏。
兜比脸还干净的年轻人,
为什么现在的人对婚前协议的接受度提高了这么多?在微博话题 #你会签婚前协议吗# 下的讨论中,有女生就提到因为自己“不相信爱情能有保质期,就算有,那也不会让我遇到”,而协议至少会给自己上一道保险。
这也是很多人接受婚前协议的一大原因。
不过,在相关话题的讨论中,也有人表达了自己的困惑:“我俩都是才工作的人,兜比脸还干净,基本没什么婚前财产,还有签的必要吗?”
这就小看了这份书面协定的“包容力”。尽管婚前协议的核心,是用来约束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后的财产性质、所有权归属等内容,但如今的年轻人们,更热衷于在协议里写上婚后的生活规则。
搜一搜现在网络上的婚前协议书模板,禁止出轨已是标配,家务事要平摊也常常出现,甚至“过年轮流去双方父母家过”“若是离婚狗狗归我”这样的个性化条款,也已屡见不鲜。
这些五花八门的条款有没有约束力?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邹宁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这些条款既要符合《民法典》对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要件的规定,也要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
具体而言,就是男女双方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不存在任何胁迫、欺骗、乘人之危等情形。协议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不能限制人身自由,以及不能借由婚前协议达到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
“最重要的是,签署婚前协议的双方最终需要缔结婚姻关系并取得合法夫妻身份,才能真正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条款。”邹宁说。
但比起家务谁来做、家庭话语权这些,婚前协议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条款,无疑还会是财产。具体而言,就是房产。
随着近年来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相关纠纷不断增加,很多家庭也意识到了签协议的必要性。毕竟在不少情况中,有没有达成协议,直接影响着法院的判决。
比如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全款买的房,就算房子只登记子女一方的名字,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 2021 年元旦起实施的《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会优先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万一两人闹掰了,这套房大概率会被认定为产将一人一半。
你可以借助下面这个【房产归属查询小工具】,看看是否有必要在买房前签份协议。
提醒:以上是影响房产归属的最主要因素,但有些情况的判定会更为复杂,如有实际需要,请咨询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
而通过将财产归属在婚前或婚后协议中明确的方式,不仅能获得法律保护、维护自身权益,甚至还可能避免扯皮,减少婚后纠纷出现的可能性。
不过,同样被很多人写进婚前协议的“出轨者净身出户”这样的条款,就很难具备法律效力。
婚前协议,到底能保障什么?
就像上文提到的,要是想靠婚前协议来有效保障自身权益,除了协议本身是双方自愿签署外,还需满足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不带有任何限制人身权利等要求。
比如男女双方约定:“结婚 3 年内不得离婚,否则提出离婚一方赔偿另一方 100 万元”,就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再比如“离了婚,孩子要归无过错方抚养”这样的条款,因抚养权也牵涉人身权利,所以法院也不会根据婚前协议判定,而是依据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来判决——孩子跟谁更有利于其成长,那就判给谁。
而“如将来出轨,则放弃所有财产”这类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条款,虽没有限制人身权利,但也没得到过法官的认可。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夫妻是否忠诚实质属于情感道德范畴,夫妻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履行。
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出台后,司法实践中的主流观点: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单独就忠诚协议纠纷起诉的,以不受理为宜。
澎湃新闻在梳理涉及婚前协议是否有效的判决书后就发现,《民法典》生效后,极少有法院的判决是认可“忠诚协议”效力的。
不过,很多年轻人也提到,和对象签婚前协议,与其说是想日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倒更像是一种承诺。毕竟,谁都会海誓山盟,而签字画押更能表达出自己的重视。
在小红书上,一位女生就提到自己看到很多婚姻方面的负面新闻后万分焦虑,对象察觉后,就准备了一份婚前协议草案,这让她很感动:
我知道很多条款是无效的,我也没有当成是最终文件,以后肯定会重新起草的~只是看到协议内容的那一瞬间有点破防了~
但一方眼里的浪漫,在另一方眼里也有可能代表着无情。
上文提到的中国青年报调查显示:尽管接受婚前协议的人越来越多,但依然有多达 40.1% 的受访者认为这表明了双方并没有在婚前形成信任感。
在各类社交平台上,也会看到一些因婚前协议而产生抵牾的故事,有的感情甚至因此而告吹。
我们梳理后发现,对婚前协议反感的人中,男性略多一些。这可能和婚姻中女性相对弱势,所以寻求婚前协议保护自己的也多有关。
至于反感的原因,最常见的还是条款不公平或不对等,但也有人是对签婚前协议这件事感到抵触。
1992 年出生的查女士就回忆说,虽然自己的对象平时都是包揽家务、十分照顾她,但一起拟订协议时,他还是有些难过的,“我们现在还没结婚,你连离婚的事情都想好了。”对象当时这样对她说。
但很多人也提到,利用讨论婚前协议的机会,把话敞开了说,也给了双方静下心来梳理婚后诉求的机会。
毕竟,在结婚前就商议“孩子跟谁姓”“过年回谁家”这样的分歧,总比领证后遇到再吵架强。
编辑| 陈良贤 实习生 王彤
设计| 王亚赛
开发| 杜海燕 孔家兴
采访鸣谢:
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邹宁律师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