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你关心的新冠疫苗接种热点问答来了!
今日下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题新闻发布会。福建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喜瑛,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处长洪涛,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处长翁铖,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山鹰出席发布会,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柯宜达主持发布会。
记者在会议现场获悉,截至5月24日,全省累计接种952.43万人次,无严重异常反应病例报告。眼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当中,那么,福建省正在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有哪些?不同厂家的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替代接种吗?群众接种医疗安全如何保障?福建卫生报记者带您一探究竟。
无严重异常反应病例报告
王喜瑛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新冠病毒疫苗指定接种单位1185个,接种台5196个(其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的接种台有1209个),登记和接种人员28911人,实现每日接种能力达60万人以上。截至5月24日,全省累计接种952.43万人次,无严重异常反应病例报告。
她呼吁大家要积极接种疫苗,配合防控工作,尽快建立起人群的免疫屏障,保护自己、保护家人、保护周边和社会。
保障群众接种医疗安全
洪涛表示,福建省积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工作。一是开展逐级层层培训,提高疫苗接种人员和医疗保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在接种前加强健康状况询问。三是落实好接种点的医疗保障。四是加强临时接种点的医疗保障工作。五是做好接种后服务工作。六是加强专家片区指导。
那么,我省正在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有哪些?
不同厂家的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替代接种吗?
60岁及以上人群可以接种吗?
一起来看看专家怎么说——
问:本次接种对象已扩大到哪些人群?如何预约接种?翁 铖: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6月底前的接种对象为18岁以上除接种禁忌症外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优先为疾病感染风险高和传播风险较高的人群接种疫苗。
我们将根据国家对福建省疫苗供应情况,不断扩大接种人群范围,稳步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预约方式以集体预约为主,由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向属地接种单位预约,统一组织接种。
个人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预约接种:
一是通过“福建卫生健康公众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福建疾控”微信公众号或“闽政通”APP上开通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线上自助服务,进行网上自助建档和预约。
二是根据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名单,拨打属地接种单位的联系电话进行预约。
三是直接到接种单位进行现场预约。
需要跨省跨地区接种的群众,可向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提供由首剂接种单位出具的统一格式的预防接种凭证,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将按照预防接种凭证上的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相同种类的疫苗进行续种,保证第二针剂有效接种。
我国已有7个生产企业的新冠病毒疫苗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
其中,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有3个灭活疫苗和1个腺病毒载体疫苗;此外,还有1个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和2个灭活疫苗获批紧急使用。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组统筹安排,目前我省正在使用的是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所) 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科兴中维)生产的两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企业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如遇疫苗无法继续供应、受种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企业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时,可采用其他企业生产的灭活疫苗完成接种。
60岁及以上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目前,4个附条件批准上市的新冠病毒疫苗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纳入该人群的数量有限,重组亚单位疫苗Ⅲ期试验尚在进行中,暂无疫苗对该人群的保护效力数据。
但上述疫苗Ⅰ/Ⅱ期临床研究数据显示,该人群疫苗接种安全性良好,与18-59岁人群相比,接种后中和抗体滴度略低,但中和抗体阳转率相似,提示疫苗对60岁以上人群也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建议接种。
慢性病人群为感染新冠病毒后的重症、死亡高风险人群。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建议接种。
福建卫生报全媒体记者:张鸿鹏
图片来源:孙永杰/摄
编辑:小枫
审核:黄美辉、朱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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