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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0


新收入准则解析与应用研修班

课程简介

自2017年以来,中国会计准则变革势如破竹,并将对各行各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确认的模式和理念发生了颠覆性改变,有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收入、利润等重要指标的变化、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战略决策,都需要重新审视并作出相应调整。

为帮助企业财务人员全面梳理会计准则执行中的难点,提高实务中运用新准则、驾驭复杂财务报告的能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将于2018年继续举办“新收入准则解析与应用”研修班。课程招生工作由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培训部负责,欢迎各相关单位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学习。

课程安排

【第二期】时间:2018年5月21-22日(20日报到)地点:郑州  

【第三期】时间:2018年7月12-13日(11日报到)地点:青岛  

【第四期】时间:2018年9月13-14日(12日报到)地点:成都  

【第五期】时间:2018年11月15-16日(14日报到)地点:杭州 

课程收益

(一)学习收入准则最新变化;

(二)深刻理解准则修订的实质;

(三)精准把握新准则的重点难点;

(四)全面掌握实务操作。

培训对象

(一)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及相关会计人员;

(二)证券监管人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

(三)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四)高校老师

课程内容

(一)新收入准则修订的背景

(二)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法

1.识别客户合同

2.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

3.交易价格的确定

4.交易价格的分摊

5.根据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履行确认收入

(三)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1.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2.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

3.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

4.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5.知识产权许可

6.售后回购

7.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8.无需退回的初始费

(四)列报和披露

1.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对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2.与客户合同相关的信息(本期收入确认、合同余额、履约义务等)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信息

(五)新旧收入准则的衔接

(六)新收入准则实施后管理决策的调整

1.合同条款

2.绩效指标

3.纳税筹划

4.投融资安排

5.信息系统

6.内控流程

(七)企业会计准则发展趋势

师资力量

本次课程师资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知名事务所、监管机构的资深专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

江老师: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会计准则、预算管理。他常年受邀为国务院国资委总会计师培训班、宝钢集团、中国石油等单位提供培训,并兼任多家公司独立董事与顾问。

董老师:上海商学院财经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2007年至今兼任海源机械独立董事,兼任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副会长。董老师长期为国务院国资委、中注协、中石化等主办的班级讲授最新企业会计准则。

夏老师:会计学博士,曾常年在财政部会计司、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参与制定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注:每一期师资,以实际课表为准。

收费标准

1、培训费:4000元/人,不含食宿;

2、食宿费: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3、费用支付方式:培训费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收取,可选择转账或现场支付(现金、刷卡)。食宿费由酒店收取,现场支付(现金、刷卡);

4、发票:培训费发票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开具;食宿发票由酒店或会务接待公司开具。

结业证书

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并标明学时。

报名咨询

请点击阅读原文”,提交报名表。

联系人:曹老师 18121168032

更多课程请见:edp.snai.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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