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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撞机 | 普罗米修斯精神与人工智能前史——人工智能概念的历史规范主义回顾

张绍欣 零壹Lab 2022-10-08


张绍欣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转载已获得授权,原文刊发于《中国图书评论》2018年第7期,特此致谢。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又叫作智能机器(intelligent machine),我们回顾一下这两个概念的规范主义构成和历史哲学进程。现代规范主义的一般方法是莱布尼茨 (1646—1716)的法学博士论文《论组合术》(De arte combinatoria,莱比锡大学,1666年)所奠定的,后来德国法学的方法论就受到莱布尼茨 “组合术”的决定性影响。[1]莱布尼茨所奠定的德国法学方法,其最基础的操作是概念元素在逻辑空间中的组合。从组合术角度来说,人工智能概念由“人工的”(artificial) 与“智能”(intelligence)两个概念组合而来,智能机器概念由“智能” (intelligence )与“机器” (machine )两个概念组合而来。所以人工智能概念的历史规范主义维度,主要是考察 “人工的”(artificial)、“智能” (intelligence)与“机器”(machine) 三个概念 。生物学与系统科学意义上的发生学一谱系学之探讨可以追本溯源与人类有关的复杂事物的历史进程,下面我们 从历史哲学角度展开这三个概念的规范主义组合


一、天工与人工:自然与技艺


“人工的”(artificial)概念在词源上来自art。Art在西方古代指人类和诸神制作东西的本领和能力,可以翻译为“技艺”。人类因为技艺能力而成为一个特殊物种,所以有了亚里士多德对人的第三个定义——“人是(技艺)制作的动物”。[2]在起源上, 西方人的“技艺”与“自然”是一对相生相抗的重要概念 ;中国传统的“人工”与“天工”的比拟,有着类似的区分结构。亚里士多德对“技艺”与“自然”的经典区分是:一件技艺作品和一个自然过程, 都有一种质料需要被塑造和赋形。差别在于,一件技艺作品中,工匠试图赋予质料以来自外部的形式,它是工匠头脑中的规划;一个自然过程中,也有一种形式被施加于质料,它是该过程所导向的目标。技艺被强迫性地施加于质料,而自然则毫不费力地塑造着物质。[3]



法国哲学家皮埃尔•阿多(Pierre Hadot, 1922 —2010)追溯了西方传统中对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著名箴言“自然爱隐藏”的古今解释。阿多将西方人对自然的态度分为两种:一种是普罗米修斯态度或称实验探索的态度,主张用人类的技艺揭开自然的面纱,希望通过“诡计”和“强迫”来发现自然的秘密;另一种是俄耳甫斯态度,即沉思、诗意、审美的态度,人类参透自然的秘密不是通过强迫,而是通过融入旋律、节奏与和谐。普罗米修斯态度的灵感来自于大胆、无穷的好奇心、权力意志和追求实用,拟制意义上的位格加等的同时,也强化了技术在法律体系中处于道德降等的地位。而俄耳甫斯态度的灵感则来自于在神秘面前的敬畏和无私欲。[3]107

 

从古代科学过渡到近代经典科学的过程中,世界图景走向机械化,它意味着,借助于经典力学的数学概念,一种 对自然的数学一力学意义的描述得以引入 。[4]它标志着自然与技艺统一于数学,统一于代数学、分析几何学和分析学兴起后的近现代数学。在古代和中世纪,物理学是研究自然事物的科学,而力学 (机械学)是研究“人工制造物”的科学。然而在伽利略之后,物理学与力学(机械学)开始被明确等同起来。笛卡儿和牛顿等数学—力学学者拒绝接受关于人工技艺与自然过程之间的传统区分,技艺与自然之间的区分不再。[3]137

 

自然概念与技艺概念基于近现代数学的统一,却导致了 技艺概念本身在现代的分裂 。现代世界的art分为了两端,一端是审美的艺术,这构成现代性概念的诗学含义,另一端是非道德甚至反道德的技术。在现代人眼中,艺术是人文主义的,而且反映了人类的超越性乃至神性, 现代性概念的诗学含义就是创造的经验和过程;而技术被认为是价值中立的、反人文的,因而是道德低下的事物。

 

尤其是现代法学发展出法人 (artificial person)概念,在实现法律拟制意义上的位格加等的同时,也强化了技术在法律体系中处于道德降等的地位。现代法人制度是在法理上通过“位格加等”把人为设置的团体提升到具有一定人格权的主体地位,拟制出其意思表示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 人工智能概念则是跟法人制度同样的法理,通过“位格加等”把人造的自动化机器人提升到类比自然人的法律位格 。法人 (artificial person)概念在“位格加等”的同时,也规范性地规定了法人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上必然低于人类一等,技术产物必然缺乏人权和人的尊严,在道德意义上必然低于人类


二、机器与机械论


根据赫西俄德版本的古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从众神那里盗取了火种,以改善人类的生活;而根据埃斯库罗斯和柏拉图的说法,他给人类带来了技艺和文明。弗朗西斯•培根把普罗米修斯当作“实验科学的奠基者”,普罗米修斯式的人类寻求“统治自然”的权利。在技艺的古代 起源上,从普罗米修斯态度产生了阿基米德精神。普罗米修斯态度和阿基米德精神代表着人类存在的另外一种可能性,不同于合乎自然的生活的另外一种存在可能性

 

 

今天的人工智能和智能机器是沿着机械论和工具发展的智能化逻辑而衍生出的结果。 智能机器必须放到机械论和工具论传统中去理解 。柏拉图主张数学要严格限定工具的使用,要求几何学只用尺规两种工具;用其他工具作出的图是机械技艺意义上的,因而是低贱的,不配 被归人几何学的。[5]与柏拉图打击机械工具的技艺不同,阿基米德敢于用人类的技艺来发现自然的秘密,阿基米德的数学路线在西方古代就被称为机械论。机械论张扬人类的自信。人类最大的自信是阿基米德的自信。阿基米德的自信来自其杠杆理论:“给我一根杠杆和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他为自己发现的杠杆理论所深深陶醉和感动,于是发出此豪言,所凭借的唯有数学与机械工具。

 

柏拉图主义的逻辑—形而上学在本质上依赖于毕达哥拉斯—欧几里得意义上的数学证明的思维,因而跳不出同义反复和自我封闭的圆圈。阿基米德是古希腊最伟大的机械技艺天才,“奇技淫巧”的天才。但是恰恰只有“奇技淫巧”的机械技艺,才能破除数学证明理论所带来的同义反复和自我封闭的形而上学怪圈。阿基米德机械论的数学原理是杠杆理论,古希腊机械论或者说人类机械学的最简单最原初的装置是杠杆。只有杠杆思维才能破除证明思维,只有发挥人类能动性的机械技艺才能带来知识的增长,破除孤立静止思维所带来的悖论和幻象。


机械论技艺的可能性在西方古代的形而上学图景中遭到了压制,但在现代从伽利略力学开始复活。因为机械论(Mechanism)与近现代力学(Mechanics)无法斩断联系,所以智能机器问题也必须放到阿基米德开创、伽利略复兴的数学—力学传统中去理解。伽利略和牛顿构 造的近代经典力学,其基本概念和规则是数学的,力学本身就是一门数学。 数学—力学传统意味着用力学来推进数学,用一切技艺和工具作为武器来攻击所要解决的问题 。[5]34杠杆理论在现代最经典且最纯粹的表达,是牛顿力学的第三定律——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定律。从 伽利略一牛顿的力学来看,杠杆理论所反映的阿基米德精神,是用问题来攻击问题,用人造工具来攻击这个难以捉摸的世界,在成问题的困惑处制造出作用与反作用。

 

机械论除了意味着数学—力学传统,也意味着人类技艺的工具论和劳动论观点。火是人类最古老的工具之一,火能害人,火也能助人,这一点最能说明工具论的问题要害。技术工具范畴就意味着人与世界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运动是技术工具的惯性,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技术工具的运动就是人类的劳动。近代科学革命背景下的自然哲学的兴起,将“人是技艺的/制作的动物” 转化成了“工匠人”(homo faber) 的概念,进而提炼出了“工程师”概念。对马克思而言,亚里士多德对人的三大定义发生了转化:“人是逻各斯的动物”转化为“人是历史的动物”,“人是城邦的动物”转化为“人是社会的动物”,“人是制作的动物”转化为“人是会劳动的动物”。所以马克思在其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学和政治经济学中创立了劳动价值论。

 

这个 阿基米德—伽利略机械论传统推到极限的话,技艺就被视为人类的终极正义。普罗米修斯的盗火精神也反映着这种人类技艺论的正义与法权 。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劳动催生了语言进而创造了人类,劳动是人的本质,人类的劳动开始于制造工具。伽利略以来,机械 论观念的节节胜利,使得技术的发展、进步和创新成为可能,从而产业革命和工业化迅猛地改变世界,否则现代社会生活根本无从设想。可以说,人类接受机械论对人类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现代世界的一切都有赖于机械论观念所代表的技术。[4]7-8



三、智能与人工智能


当今的智能概念主要针对生物学所定义的人类(humankind),可以说科学话语中的智能概念就是用于描述智人物种(homo sapiens)。但在前现代盛行的神学语境中,智能概念首先是神学中对上帝的描述和定性。人类仅仅是因为受造而具有与上帝面相的相似性(likeness), 人类因为此相似性而具有从上帝而来,但低于上帝的智能。所以, 前现代的智能概念是一种超验的概念,一种超人类主义的概念;而现代的智能概念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概念 。但在涉及神和人的描述与规定方面,技艺概念和智能概念具有某种相似的人类学形式

 

人工智能从模拟人类思维开始。人工智能概念得以成为现实,有赖于法国数学家、哲学家 笛卡儿 (Rene Descartes, 1596-1650)对思维方法的程序化和数学化来作为理论起点。笛卡儿在《方法论》中总结的“思维法则”,给出了能够解决各种不同问题的“万能方法”:[6]第一,把任何问题化约为一个数学问题。第二,把任何数学问题化约为一个代数学问题。笛卡儿作为分析几何学之父,就是把传统的几何学问题转化为代数学问题来处理。第三,把任何代数学问题化约为求解一个方程式,也就是化约为一个代数学意义上的算法问题。在现代认识论和认知科学的开端上,笛卡儿持一种超验的上帝智能观和“神性”的智能观,但是他的抽象“思维法则”却归向极其明了的数学程序,导向对所有超验因素和神性因素的“祛魅”

 

有关数学作为“万能方法”,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可能想到统计学创始人——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先驱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1623—1687)的“政治算术”。配第的《政治算术》是一部用算术学方法研究社会政治问题的著作,对英、法、荷三国进行了国情和国力(主要是经济实力)的数学对比分析,从而奠定了作为一种近代国家科学的统计学的基础。笛卡儿的《方法论》发表于1637年,远远早于配第发表于1672年的《政治算术》。跟笛卡儿的“思维法则”相比,配第的“政治算术”只限于社会政治问题,而没有考虑到与自然科技问题的共性方法;而且配第的“政治算术”在数学上还停留在算术学层面,没有跟进到当时最前沿的代数学与 分析学高度。所以无论是深度、广度还是前瞻性、深刻性,笛卡儿的“思维法则”都远远超过配第的“政治算术”。

 

笛卡儿的“思维法则”更是开启了智能机械化和机械智能化的序幕——如果没有这种数学化约和转化求解的原理,任何智能机器都是不可能的。但是笛卡儿主义的身心二元论传统却否认人工智能的可能性。笛卡儿主义将人与机器的区别定位为智能,“人有智能而机器无智能”成为现代人的常识。将笛卡儿的“思维法则”推进到当代机器智能的,是英国数学家、计算机科学家 阿兰.图灵 (Alan Turing, 1912—1954) 于1936年提出的一种抽象计算模型“图灵机”(Turing Machine)。

 

“图灵机”将人进行数学纸笔运算的过程抽象成一个虚拟的机械论模型,模拟人类的智能来执行运算。图灵机模型在集合论上仅仅是一个七元组,它的设计出发点更简单,就是把人们从事数学计算的过程视为两种简单动作——在纸上写上或擦除某个符号,和把注意力从纸的一个位置移动到另一个位置。“图灵机” 的伟大贡献在于,它一方面实现了阿基米德—伽利略机械论传统的智能化提升和隐身化处理,另一方面通过“停机问题”明确了“算法”概念,实现了笛卡儿“思维法则”的计算化实践。

 

奠定当代人工智能的逻辑和数学基础的,是图灵;而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智能概念构成挑战的,也是图灵,是他于1950年提出的“图灵测试”。“图灵测试”是对人和人造机器两者所做的一种行为主义的比较,以形成一种认知判断关系。这种判断是行为主义意义和比较意义上的“测试”,而不是规范主义的 “定义”。这意味着,在图灵看来, 智能无法定义,但却可以转化为行为表现和行为再现而进行比较。智能无法定义,意味着智能无法归结为传统的孤立实在论道路上的计算问题。但是根据“图灵测试”,智能又可以通过行为主义的比较来判定,这意味着它是一个数学上的判定性问题,它处于可计算与不可计算的悖论之间。[7]人工智能概念的创始人之一明斯基(Marvin Minsky,1927—2016)曾经用一句话描述人工智能:“让机器从事需要人的智能的工作的科学。”明斯基的这一定位是严格遵循“图灵测试”中的“模仿游戏说” 的——人工智能追求的是让机器对人进行功能性的替代,让机器实现对人的智能活动的模仿。

 

如果不能理解“图灵测试”的深意,而坚持人类中心主义的智能概念,势必走向可计算与不可计算的悖论。这个 人类中心主义的悖论 意味着,智能概念不能从逻辑上排除智能问题的超验性和超人类主义向度。这样导致很多人对智能问题持“神性”的看法,进而在逻辑上相反相成,催生出对人工智能问题的“魔性”的看法和恐慌心理


四、法权支配与系统融合


人工智能时代的社会生产很可能让多数人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很大程度上为自由人的实现提供物质基础。更为重要的则是人对人的主体性问题的认识和反思——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人类的生存状况将发生相当重大的改变,从而影响人对自身的认识以及社会秩序的基本条件。[8]从古代机械论到现代人机关系,一直存在着一种矛盾:机器和智能机器的出现,好比是普罗米修斯之盗火,是为了解放人类,让人类获得更多自由。但是古往今来,火也给世界和人类造成众多灾难。人的存在决定了,人类无法彻底跳出自身这个物种来看待和处理问题。

 

人工智能的本质是一场科学技术创新和科学技术革命。今天我们无论采用何种规范伦理的评价,都无法否认技术创新推动科学发展和世界面貌变迁的基本事实。通过对规范主义组合的拆解,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 人工智能和智能机器所带来的恐慌,不是机器和技术本身的问题,而是人类社会中的支配关系和法权结构问题,是谁掌握机器和技术的问题

 

智能问题在可计算与不可计算之间的悖论,意味着“智能”概念无法在孤立实在论意义上进行定义,无法获得一个条分缕析的界分。这里的孤立实在论指的是各种非辩证论的规范主义形而上学道路。定义方法之所以在孤立实在论背景内遭遇到各种困难,是因为定义法所能得出的“含义”概念,其自身会在逻辑学上发生“罗素悖论”,也就是——“含义”概念的“含义”是否符合“含义”概念的定义?

 

法国数学家、哲学家亨利•庞加莱(Jules Henri Poincare, 1854—1912) 使用系统论观点解决了这个集合论难题:虽然词典和工具书貌似孤立地定义出一个词的含义,但实际上,这个词的含义是与该词相关的所有真命题的集合。如果考虑一个语言系统的所有词汇的话,可以加合得出,该语言系统中所有的真命题同时定义了所有词汇的含义,也就是一本词典或者工具书中的所有真命题同时定义了书中的所有词汇。此处再做逻辑简化,可以得出,定义了一个词的含义或者所有词汇的含义的,并非该语言系统中所有真命题的集合——因为这个集合无穷大而无限缠绕——而是该语言系统中判定何种命题成立的那些标准。用逻辑学话语来说,一个语言系统中判定命题是否为真的那些标准,就构成一套公设系统。[7]50-53


从这个庞加莱解答来说,自然、人工、智能、艺术、技术、人性、神性这些概念,全都无法进行词典式的孤立定义,只要进行纯粹规范主义的孤立定义,都会遭遇到“罗素悖论”。任何规范主义定义的尝试,最终都必然走向系统论观点和复杂性系统理论背景下的公设系统问题

 

 在人工智能时代,智能(intelligence) 概念与技艺 (art) 概念走向一体 ;在智能问题上,我们或可把神性的超验维度与人类中心主义综合看待;而在技艺问题上,我们也可尝试把技术范畴和艺术范畴重新结合。这样,人工智能的发展不仅仅实现着技术与艺术、神性与人性、自然与技艺(人工)这些事物的复杂性系统融合,更在塑造着人与机械论工具的关系生成,以及人与整个世界的缠绕和系统演化。


注释

[1]有关组合术方法,参见[德]特奥多尔•菲韦格.论题学与法学——论法学的基础研究[M].舒国滢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83—87.


[2]亚里士多德对人的三个定义为:“人是逻各斯(logos)的动物”,“人是城邦(polis)的动物”,“人是制作(poeisis)的动物”。


[3][法]皮埃尔•阿多•伊西斯的面纱——自然的观念史随笔[M]. 张卜天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29.


[4][荷]E.J.戴克斯特霍伊斯.世界图景的机械化[M].张卜天译.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 548.


[5][美]埃里克•贝尔•数学大师——从芝诺到庞加莱[M].徐源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12: 34.


[6][美]乔治•波利亚.数学的发现[M].刘景麟等译.北京:科学出版社,2006: 24.


[7][法]吉尔•多维克.计算进化史[M].劳佳译.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7: 56—61,98—99.


[8]高奇琦.人工智能、人的解放与理想社会[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I).

END


主编 / 吴维忆

责编 / 顾佳蕙

美编 / 张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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