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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婷 | 论审美文化在虚拟社会的重大演变

2018-03-27 思想战线 思想战线THINKING


论审美文化在虚拟社会的重大演变


《思想战线》2018年第2期


龚婷


作者简介:龚婷,贵州师范大学国际旅游文化学院讲师(贵州贵阳,550001)。


摘要:审美文化是人类审美活动在文化形态上的体现,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人类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密切相关,也必然要随着人类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的变化而变化。当代科技革命的发展,导致了虚拟社会的兴起,实现了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的创新。与此相适应,审美文化在虚拟社会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重大而深刻的演变,其演变具有内在的必然性。一方面,人类社会存在形式、场域的创新必然要求人类的审美文化发生相应的演变,这是人类社会存在状态决定人类文化存在状态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活动于虚拟社会中的人类新的审美需要,也必然要求人类的审美文化发生相应的演变,这是人类需要决定人类活动及产物的必然结果。正是通过这一演变,使作为审美文化构成要素的审美观念、行为和结果表现出了新的状态,使审美文化呈现出了审美选择的虚实交融性、审美方式的高度智能性、审美交流的方便快捷性和审美成果的广泛共享性等新的特征。


关键词:虚拟社会;审美文化;演变;必然性;状态;特征


审美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在审美过程中形成的文化,是人的审美活动的必然产物和结晶,是人的精神追求的重要体现。审美文化始终是“属人”的文化,而人始终是社会存在物,是在一定社会存在形式之中活动的能动存在物。离开了一定的社会存在形式,就不会有包括审美活动在内的人类活动的发生,也不会有作为审美活动产物和结晶的审美文化的形成。从根本上说,人类社会存在形式,就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社会场域。人的一切活动都是需要场域的,“任何审美活动都是在一定的‘场’中完成的”,而社会存在形式,正是人的审美活动得以现实进行的社会场域,也是审美文化得以现实形成的社会场域。因为“没有一个人的审美活动不受到他所处的‘场’的影响和制约”,也没有一种审美文化能摆脱社会场域的影响和制约。社会存在形式即社会场域变了,审美文化也必然要随之变化;时至今日,审美文化就在虚拟社会这一新的社会存在形式、新的社会场域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重大而深刻的演变。遗憾的是,这一问题目前在学界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为此,在认真考察虚拟社会兴起所实现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创新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虚拟社会中审美文化演变的必然性、表现状态、基本特征等,对于深刻认识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的创新对审美文化演变的重大作用,科学把握审美文化在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演变的趋势及价值,确实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虚拟社会兴起

创新了审美文化的社会场域


审美文化是社会性的文化,是社会文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和变化发展与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密切相关。从一定意义上说,它是人的审美活动的产物,也是人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作用的结果。因为人类社会存在形式是人类审美活动能够现实展开、得以现实进行的社会场域,也是审美文化得以呈现、得以演化、得以发展的社会场域。审美文化依赖于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审美文化的状态,反映了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的状态。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本身也是变化发展的,尤其是在当代科技革命的浪潮中,网络世界成为了人类生存发展的新型世界,网络化的虚拟社会的出现,使人类社会的存在形式、场域发生了巨变,实现了创新。这一创新,是审美文化在当代发生重大而深刻演变的社会基础。


为什么说虚拟社会的兴起是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的创新呢?我们知道,人类始终是社会的存在物,自人类诞生,就形成了人类的社会,构建起了社会的存在形式。这样的社会存在形式,与现实的人、人的活动、人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生活等密不可分,体现了社会各要素的构成形式和组织结构。为此,“社会存在形式应该是人类社会有机体的结构,是现实的人、人的活动、人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生活等的组成方式”。社会存在形式也是人、人的活动、人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生活等得以存在、得以展现、得以进行的社会场域。这样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一旦形成,确实具有相对稳定性,在一定的时期内是基本不变的。但事物的稳定是相对的,变化是绝对的,这也体现了事物存在状态的辩证本性。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也不例外,变是必然的。人类社会发展迄今,变化一直相伴相随,但最大、最快的演变发生在当代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过程中,其标志就是网络化的虚拟社会这一新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的兴起,因为它实现了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的重大变革。


在虚拟社会兴起之前,人类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都是建立在物理性的现实世界里的,是具有现实具体性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其现实具体性主要表现为:其一,社会所处的时间是物理的、现实的、具体的,即任何现实性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总是存在于物理性的一维时间中的,其时间只能沿着过去、现在、将来一个现实具体的方向向前流逝,既不能逆转,也不能超越。在网络世界出现之前,时光倒转或穿越时光都是不可能的。其二,社会所处的空间是物理的、现实的、具体的,即任何现实性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总是存在于物理性的三维空间中的,总要占据一定的位置、场所。这种三维性的特定位置和场所虽然是广延的,可以扩大或缩小,但相对于特定的社会存在形式、场域而言,总是相对稳定、现实具体的,不能随意变动,更不能瞬间变幻。其三,在物理时空中存在的社会各构成要素都是现实的、具体的、可感知的,“在这种性质的社会存在形式中,人是有具体形体的、可感知的现实存在物,人的社会关系是具体的、可感知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关系,人的活动是现实的、可感知的认识活动、实践活动,社会生活也是具体的、可感知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精神文化生活等等。……构成要素的具体现实性也体现了组织结构的具体现实性,或者说,社会组织结构的具体现实性也必然要求其构成要素是现实具体的,只有这样,才能把它们现实具体地组织起来,构建社会的有机体”。总之,建立在物理性的现实世界里的人类社会存在形式和场域都是现实的、具体的,具有现实具体的物理时间与空间,具有现实具体的社会构成要素,只有这样,它们才能相互联结、相互作用,构建起现实具体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


虚拟社会则不一样,因为“虚拟社会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相应的人在虚拟空间的虚拟行为的呈现而产生出来的一种人类交流信息、知识和情感等要素的新型的行为空间或生存环境”。可以说,虚拟社会是当代科技革命的产物,是建立在高科技基础上的新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确实,随着当代科技革命的发展,特别是随着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信息科技、虚拟现实科技的不断进步,在短短的几十年里,使人类的活动、人类的生存发展,从物理的现实空间拓展到了网络的虚拟空间,形成了以“数字化符号”为中介的虚拟性活动、虚拟性生存发展方式,构建了网络世界,催生了虚拟社会,将人类的活动场域、生存发展场域由单一的现实社会拓展为由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共同构建的二元场域,使人类社会的存在形式、场域呈现了重大的变革。


虚拟社会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存在形式和场域,其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存在时间的创新。如上所说,现实性的社会存在形式、场域所处的时间是物理时间,这种时间只能沿着过去、现在、将来一个方向向前流逝,既不能逆转,也不能超越。网络化的虚拟社会出现以后,则使这种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基于先进的科学技术,虚拟社会所处的时间则是虚拟化了的时间,这样的时间已突破了物理时间一维性的限制,既可以逆转时间,呈现在过去时间里存在过的各种社会要素的存在状态和结构状态,又可以超越时间,显示只有在将来的时间里才有可能出现的各种社会要素的存在状态和结构状态,实现存在时间的两端延伸。


第二,存在空间的创新。如前所述,现实性的社会存在形式、场域所处的空间是物理空间,即总要占据一定的位置、场所,无论是所处的位置还是存在的场所,必定是具有三维性的特定位置和场所,它们虽然是广延的,可以扩大或缩小,但这种特定的位置和场所相对于特定的社会存在形式、场域而言,总是相对稳定的,不能随意变动,更不能瞬间变幻。而网络化的虚拟社会通过高科技的手段,也使这种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人类可以根据自己特定的需要,凭借特定的软件和程序,既能瞬间变幻社会各构成要素所处的空间位置,实现场所的快速转换,还能基于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出更加理想化的新型空间,实现存在空间的创新。


第三,存在方式的创新。确实,在现实性的社会存在形式、场域中,社会各构成要素都是现实的、具体的、可感知的,人、人的活动、人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生活都不是抽象的、虚幻的,而是具有现实具体的形体、形态、表象、关系等等,即都是以现实具体的方式存在并发挥作用的。而虚拟社会的出现,则使其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也显示了高科技的神奇功能。在社会各构成要素中,人始终是自己活动、关系、生活的主体,没有人,也无所谓人的活动、人的社会关系、人的社会生活,更谈不上人类社会的存在形式和场域。但在网络化的虚拟社会里,人的存在状态却既是虚拟的又是现实的。


虚拟社会的兴起,反映了当代科技革命的重要价值和重大作用,体现了人的智慧和本质力量,凸显了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发展。正是由于有了虚拟社会,有了人类社会存在形式、场域的上述创新,从而为人类审美文化的当代演变奠定了社会基础,提供了社会条件。


要分析虚拟社会中审美文化演变的必然性以及演变的状态和特征等,就必须在考察了虚拟社会的兴起、社会存在形式和场域变革创新的基础上,具体探讨何为审美文化,认识审美文化的本质,把握审美文化在虚拟社会演变的趋势。


那么,到底什么是审美文化呢?就我国美学界而言,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见解。有学者认为:“审美文化作为审美社会学的核心范畴,是指人类审美活动的物化产品、观念体系和行为方式的总和。但是审美文化又是人类社会的文化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也有学者提出:“审美文化是文化的一种特殊形态,是指人们的日常生活或文化娱乐与审美之间相互渗透的状况。”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审美文化是人类文化的审美层面,是指人以审美的态度来对待各种文化产品时出现的精神现象。”这些定义的视角不同,见仁见智,但也有共同之处,如都肯定审美文化是社会文化的子系统或特殊形态、特定层面,审美文化离不开人,与人的审美行为活动、文化娱乐等密切相关,这对我们再次审视审美文化是颇有价值的。


笔者认为,审美文化是人类独有的文化形式,是人类社会文化大系统的子系统、重要组成部分和特殊形态,是人类审美活动的观念、行为、结果等在文化形态上的体现,也是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历史演变的文化。这样界定审美文化的合理性在于:一是肯定审美文化是“属人”的文化,是人类独特的文化;二是肯定审美文化是社会性的文化,与社会密不可分;三是肯定审美文化是人类审美活动构成要素、主要环节的文化再现,是审美活动从观念的产生到行为的展开再到结果形成的全过程在文化形态上的体现;四是肯定审美文化具有历史性,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变化发展而历史演变的文化。


从本质上讲,审美文化是人类特有的精神现象,反映了人类的精神追求,体现了人类是具有丰富情感、多彩精神世界的社会存在物,也证明了人类是在精神上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的能动存在物。


就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看,审美文化作为人类社会的文化,确实总要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变化是必然的,特别是在社会的重要发展时期,变化就更大、更明显。而网络化的虚拟社会的出现,实现了人类社会存在形式、场域的重大创新和变革,在这一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审美文化的演变就表现得尤为显著,演变的必然性就凸显得尤为突出。


人类审美文化在虚拟社会中演变的必然性,决定于以下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一方面,人类社会存在形式、场域的创新,必然要求人类的审美文化发生相应的演变,这是人类社会存在状态决定人类文化存在状态的必然结果。


如上所述,虚拟社会的兴起,导致人类社会存在形式或场域发生了重大变革,在存在时间、存在空间、存在方式等方面均实现了创新。其创新必然要求作为人类社会文化有机组成部分和特殊形态的审美文化随之演变,以此来适应人类社会存在形式、场域的变革状态,使审美文化的发展状态与社会的发展状态保持关系的协调和动态的一致,也使审美文化通过自身的演变来更好地契合于、服务于社会的变革。这也是人类社会存在状态,决定人类文化存在状态、人类文化存在状态依赖人类社会存在状态的必然结果。


审美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人类审美活动的文化再现,总是以特定的方式存在于人类社会的特定存在形式、场域之中的,总要持续一定的时间,处于一定的空间。在物理性的现实社会中,人类的审美活动与审美活动产物的审美文化,总是以现实具体的方式,呈现于现实具体的历史时期和现实具体的社会场域,从而能为人们所感受、所认知、所把握、所欣赏。而随着网络化的虚拟社会的兴起,形成了现实与虚拟并存的二元世界,人类的审美活动既能在现实社会中进行,也可在虚拟社会中展开,活动的方式具有了虚实交融性,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同样具有了虚实交融性。这样的状态必然导致审美活动产物的审美文化具有了虚实交融性,其存在的时间既沿着一个方向向前流逝,又能逆转和超越,从而实现时间的两端延伸;其存在的空间既是稳定的,又是变动的,从而实现空间的瞬间变幻。这样一来,人们就能以虚实交融的方式、途径去感受、认知、把握、欣赏虚实交融的审美文化。虚拟社会形成后审美文化所发生的存在方式、存在时间、存在空间的重大演变,确实是人类社会存在状态决定人类文化存在状态的生动体现。


另一方面,活动于虚拟社会中的人类新的审美需要,必然要求人类的审美文化发生相应的演变,这是人类需要决定人类活动及产物的必然结果。


审美文化是审美活动的产物、结晶,没有审美活动也不可能形成审美文化,审美活动的进行是审美文化形成的前提和基础。而包括审美活动在内的人类活动都是“为人”的活动,从根本上说,人类活动最终都是满足自己需要的活动,人类的需要是人类活动的内在动因,人类的活动是满足人类需要的直接手段,审美活动同样如此。我们知道,人的需要总是关乎人的生存发展的需要,只有其需要得以满足,人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需要体现匮乏状态,人有需要也表明人的生存与发展还缺乏某些东西,必须依赖这些东西;而人是有意识的能动存在物,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缺乏什么就必然会去有目的地主动追求什么,并通过自觉能动的活动来实现自己的追求。人的需要是丰富多彩的,既有物质性的需要,也有精神性的需要,审美需要就是精神性需要的重要体现,也是人从事审美活动的根本动因。审美需要通过表现为审美观念驱动审美活动,审美活动形成审美文化;审美需要及相应的审美观念变了,审美活动必然要变,审美文化也一定要变,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趋势。


人确实既有物质性的需要又有精神性的需要,但两者不是互不相关的,也不是平均构成的。人的物质性需要与精神性需要往往是相互渗透的,从审美意义上看,在物质性的需要中已越来越多地包含了审美的因素。如对吃之菜肴,人们已不仅仅是为了充饥,而要追求颜色之美、味道之美,甚至还要追求摆放之美、餐具之美等等;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发展,精神性需要在人的需要系统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尤其是审美的需要几乎是无处不在,这也反映了人的审美需要在不断地丰富和拓展,从而也导致人的活动越来越多地打上了审美的印记,审美文化在社会文化系统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特别是随着虚拟社会的产生,凭借先进的虚拟现实技术,利用电脑、网络系统等等,人们可以在突破物理时空和物理存在限制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自己美的创造力和美的想象力,形成更具超越性和更加理想化、完美化的审美需要及相应的审美观念,并能以“0”和“1”组合的bit数据,对现实社会里的信息转换进行电脑处理,构造出活生生的、更富美感的“虚拟现实”,创造出符合新的审美需求及观念的新的审美条件和审美环境,打造出新的审美形态和审美方式,从而通过电脑操作展开网络审美活动,在网络世界中构建起网络化的新型审美文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审美文化的演变也是人类需要决定人类活动及产物的必然结果。


审美文化在虚拟社会中演变的必然性也表明,审美文化的演变与人类的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的变革创新是相适应的,审美文化始终是人类的文化,是社会的文化。


三、审美文化在虚拟

社会演变的状态与特征


随着人类社会存在形式、场域的创新,在虚拟社会中,人类审美文化的演变既是必然如此的,又是现实发生的。事实也是这样,随着虚拟社会的兴起,审美活动和活动产物的审美文化已发生了重大的、深刻的演变,其演变也是全方位的。审美的观念变了,审美的行为变了,审美的结果也变了,从而使审美文化的演变表现出了新的状态,呈现出了新的特征。


如前所述,审美文化是审美活动的观念、行为、结果在文化形态上的体现,之所以这样界定审美文化,是因为审美观念、审美行为、审美结果既是审美文化系统中的构成要素,又是审美文化形成过程中的主要环节。从结构上看,审美观念、审美行为、审美结果是审美文化的构成要素;从过程上看,审美观念、审美行为、审美结果是审美文化的主要环节。只有审美观念、审美行为、审美结果依次呈现、相互联结,才会有完整的审美活动,才会构成审美活动的整个过程,才能形成作为审美活动产物和文化形态体现的审美文化。为此,审美文化在虚拟社会的演变,主要是通过审美观念、审美行为、审美结果的演变表现出来的。


审美观念是审美文化的第一个构成要素,也是审美文化形成过程中的第一个环节。因为人们的审美活动总是在一定审美观念支配、指导下进行的活动,审美活动从它开始,作为审美活动结晶的审美文化也同样从它开始。可以说,离开了审美观念,就不会有审美活动的发生,更谈不上审美文化的形成。所谓审美观念,就是人们基于审美需要而形成的审美意识,主要包括审美情趣和审美追求。审美情趣是人们以主观爱好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审美倾向,它既是审美需要在观念上的反映,又是审美理想的直接体现;审美追求实质上是审美情趣的指向化和具体化,是人们情感倾向的目标。在虚拟社会中,审美情趣和审美追求均发生了重大演变,其演变也是相互联系的演变。由于虚拟社会的出现,构成了现实与虚拟并存的二元世界,人们的审美需要从现实的变为既是现实的又是虚拟的、超现实的,实现了现实与虚拟的融合,从而更具超越性和更加理想化、完美化;与审美需要密切相关的审美理想也发生了同样的演变,既是立足于现实社会的现实性理想,又是存在于虚拟社会的虚拟性、超越性理想。而作为反映审美需要和体现审美理想的审美情趣,作为审美情趣指向化、具体化的审美追求,也必然发生相应的演变,既来自现实又超越现实,形成不同于现实社会的、虚实交融的新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追求。


审美行为是审美文化的第二个构成要素,也是审美文化形成过程中的第二个环节。审美行为是审美活动现实展开的重要环节,也是审美文化形成的关键要素。离开了审美行为,审美观念只能停留在人们的头脑中,构不成审美活动,也形不成审美文化。所谓审美行为,就是人们的审美作为,或狭义的审美活动,它包括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审美欣赏是人们根据审美情趣、审美追求对审美对象美的形态、关系等进行鉴赏和评价;审美创造是人们基于审美需要、审美理想对具有审美价值、审美意义的存在物的创造。如园林的修建、雕塑的创作、图画的绘制,以及其他艺术品的生产过程。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在网络条件下也发生了巨变。在现实社会中,审美欣赏只能鉴赏和评价现实时空中的现实存在物之美,不能对过去在某处存在而现在已不存在或只有将来才会在某处出现的审美对象进行直接的鉴赏和评价,因为它们没有具体感性的形象可供审美;审美创造也只能依据现实的条件进行创造,只能创造具有现实可能性的审美对象。虚拟社会出现以后则不同了,从欣赏状态上看,通过虚拟现实技术,人们能将过去在某处存在而现在已不存在或只有将来才会在某处出现的审美对象展现出来,使人和计算机能在“融为一体”的基础上,形成“身临其境”的感觉,从而去鉴赏、评价这些在现实社会中为不可能的审美对象;从创造行为上看,人们既可以依据现实条件进行现实的审美创造,也可以凭借计算机、软件、网络进行虚拟化的、突破物理时空的审美创造,创造物还能生动地呈现在计算机屏幕上,存储在网络系统中。确实,“网络审美文化不是在人类现实生活的空间进行,而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进行,它可以摆脱时空的限制,充分实现主体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为审美创造开拓出了无限广阔的思维空间和艺术天地”。这样的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在现实社会中是不可能实现的。


审美结果是审美文化的第三个构成要素,也是审美文化形成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它的出现,使审美活动构成一个完整的过程,也使审美文化具有了完整的形态。需要强调的是,在此所说的审美结果,不是指人类全部审美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和人类所有审美文化的最后一个要素,而是就特定审美活动和特定审美文化而言的。因为人类的审美活动具有历史性,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进步的过程,人类的审美文化也具有历史性,也是一个不断产生、不断变革的过程,每一次审美结果的出现,实质上意味着又一次新的审美活动、又一种新的审美文化的开始,从而循环往复、不断更新。所谓审美结果,就是人们审美行为的结晶,它包括审美鉴赏形成的审美认识和审美创造形成的审美事物。审美认识就是审美鉴赏和审美评价后形成的审美认知,是审美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相统一的理念;审美事物或是通过人们的审美行为作用了的、带有人的痕迹的“自然”状态的事物,或是经由人工改造、创造了的社会形态的事物。如修建好的园林、创作完的雕塑、绘制好的图画以及生产出的其他艺术品等等,这些事物已是以文化形态存在的事物,带有了人类文化的印记。这样的审美结果在虚拟社会里同样发生了重大演变。如审美认识不仅能以理念的方式存在于人的头脑中,以文字的方式呈现在书籍及其他文献里等等,而且还能转化为以“0”和“1”为格式的数字或符号,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接收、存储和处理,方便快捷地传送和再现出来。审美事物既能以现实的形态存在于现实世界里,也能以数字化、符号化的样式存在于计算机和网络系统中,通过转换,再以人们审美所需的生动形象展现在屏幕上。这种虚实交融的审美认识和审美事物,也只能产生于虚拟社会出现之后。


在网络化的虚拟社会里,作为审美活动产物、结晶的审美文化在演变过程中,还表现出了以下主要特征:


其一,审美选择的虚实交融性。在现实社会中,人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审美需要、审美理想、审美追求进行审美选择,但这样的选择必须基于现实的条件,选择所形成的指向也只能是现实性的存在物。而虚拟社会兴起后,人们审美的场域已从现实社会拓展到了虚拟社会,审美选择的范围已不是单一的现实世界,而是现实与虚拟并存的二元世界,这样的世界已是虚实交融的世界,审美的选择也是虚实交融的选择,因而不仅审美选择的面更大、更宽,而且审美选择的想象力更强、更丰富,为审美活动、审美文化的变革提供了新的视域。


其二,审美方式的高度智能性。在虚拟社会产生之前,人们怎样进行审美的方式作为人的行为活动的方法和形式,体现了人的能动性,包含着人的智慧,也凸显了智能的因素,但这种智能的因素是渗透在审美方式的作用过程中,方式本身还不是智能化的。而在虚拟世界里,计算机、网络是高度智能化的,凭借特定软件和程序进行审美信息的处理是高度智能化的,审美信息的存储、传送、显现过程也是高度智能化的,甚至只需一个指令,审美任务就能按程序自动完成。虚拟社会中审美方式的高度智能性,表明了新型的审美活动、审美文化与当代高科技的紧密联系。


其三,审美交流的方便快捷性。审美交流也是人们社会交往、情感交流的重要形式,通过审美交流,人们可以分享美的情感,深化美的认知,促进心情愉悦。但在现实社会里,人们的审美交流既要经历一定的时间,又要处于特定的空间,既难以做到随时随地交流,又难以做到随时随地变换交流的对象和群体。而在网络世界,通过计算机和网络系统,人们可以超越物理的时空,在网络畅通的任何时候,在网络所及的任何区域,与网络世界的任何人进行零距离的审美交流,还能根据交流需要和交流主题,即时变换交流对象和群体,并且不管熟悉与否都能进行交流,使审美交流突破了物理条件的限制,为审美活动、审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先进的科技平台。


其四,审美成果的广泛共享性。在现实社会里,审美的成果也能实现共享,因为爱美是人的共性,共享审美成果是人们共同的心愿和需求,也是审美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但在虚拟社会产生之前,审美的成果只能通过物理的方式在一定的人群和区域中共享。如对美的景色的欣赏、评价,或是通过口头语言、书面语言传递,或是通过照片、图画展现等等。通过这种方式传递、展现的审美成果往往是静态的、平面的,同时还要受到物理时空的限制,致使短期内能够共享的人群和区域是有限和狭窄的。而在网络化的虚拟条件下,审美的成果可以转换为数字化、符号化,即“比特”的形式,通过一定的程序和软件,这种数字化、符号化的存在就能以生动的形象展现在网络空间中,还能以电和磁的方式即时存储和快速传播,突破物理时空的限制,只要是网络在线的人,都可以方便快捷地予以复制和共享。


审美文化在虚拟社会中的演变所表现出的新的状态和特征也充分表明,审美文化始终是社会的文化,其变化必然与社会存在形式、社会场域的变化相适应,变化的趋势是越来越新颖、越来越先进,这是文化发展的规律,也是社会发展的规律。


(为阅读方便,参考文献及图表省略。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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