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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新见】李应瑞:马克思的现代国家观及其时代意义


马克思的现代国家观及其时代意义


[摘 要] 现代国家范畴不是“自由民主国家”的专用术语。马克思的现代国家观在历史观上坚持唯物史观,在方法论上坚持唯物辩证法,既揭示出现代国家的二重性,又阐明了现代国家的历史性及其基本类型。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是否定和超越了资本主义国家而国家又尚未完全消亡时期的“半国家”,以无产阶级彻底打碎传统国家机器、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制度为前提,以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为所有制基础,旨在实现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国新型国家制度有着显著区别于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制度的独特内涵和发展逻辑。加强对马克思现代国家观的系统研究,不仅有助于驳斥当前关于中国道路的一些认识误区,而且能够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的理论指南、价值原则和方法导向。

[关键词] 马克思;现代国家;政治解放;人的解放;中国新型国家制度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P289)以来,理论界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现代国家建设等议题予以高度关注。然而,已有的研究更多从技术或政策层面来探讨国家治理现代化,“却忽略了一个更为重要的前提性问题,即现代国家的概念”,[2]特别是部分研究者照搬西方理论,将现代国家等同于资本主义现代国家,认为现代国家建设就是要实行自由民主制或“宪政”,进而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实际上,现代国家范畴在马克思主义研究视域中有着显著区别于资本主义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的独特内涵。


一、马克思现代国家观的理论要点

现代国家范畴首先指向资本主义现代国家,这是洛克、黑格尔等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家的共同观点,但据此便将现代国家等同于资本主义现代国家,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就是要回到资本主义国家制度,是错误的。马克思在现代国家问题研究中坚持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揭示出现代国家的二重性,阐明现代国家的历史性及其基本类型,明确了现代国家发展服务于人的解放的理论主题。

第一,现代国家作为一种必要的“恶”,有着阶级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二重性。与洛克将自然状态、社会契约视为国家的“历史的”前提以及黑格尔从绝对理念的运动中来阐述国家相区别,马克思以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为现代国家问题研究的根本方法,揭示了现代国家的二重性。这一特性也是一切国家的共同属性,反映在马克思关于国家的本质、国家的职能问题的论述中。对于现代国家的性质,马克思首先强调其阶级性,比如他在《共产党宣言》中认为资产阶级的现代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3](P33)无产阶级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然而,马克思并没有仅仅将国家视为阶级统治工具,而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强调“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各个人借以实现其共同利益的形式,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4](P584)特别是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指出国家机器在错综复杂的阶级斗争中成为各主要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平衡工具,较为系统地阐释了国家作为社会公共权力机构的一面。与强调国家本质的二重性相呼应,马克思指出现代国家承担着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双重职能,比如他在《资本论》中认为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履行了两种职能:“既包括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的执行,又包括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立而产生的各种特有的职能。”[5](P431-432)不过,马克思并没有将国家的二重性予以对等看待,而是表示阶级性才是现代国家的本质属性。

第二,现代国家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的国家,有着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和社会主义新型国家两种基本类型。马克思从现实的物的关系出发,强调经济原因对于国家演变的基础作用,阐明了现代国家的历史性。在他看来,“每个个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6](P52)现代国家作为社会主体摆脱了传统共同体中的人的依赖关系、获得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的社会权力占有形式,首先指向资本主义现代国家,但马克思并没有将其等同于资本主义现代国家。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批判了鲍威尔将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相混淆的根本错误,在与工人阶级的首次直接接触中提出了依靠工人阶级来实现人的解放的思想,现代国家也具有了全新含义。后来,马克思在探讨解放无产阶级的条件及其可能性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中进一步提出无产阶级专政课题,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是资产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必经阶段,发现了新的现代国家发展形式——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在马克思的论述中,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是否定和超越了资本主义现代国家而国家又尚未完全消亡时期的“半国家”,并没有跨越“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虽然已经不再是原本意义上的国家,但仍然保留着现代国家的形式,履行着国家的一般职能,以无产阶级彻底打碎传统国家机器、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制度为前提,实行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或国家所有制,以实现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三,实现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的解放是马克思现代国家观的根本理论主题和实践主题。将国家发展与人的发展相关联,是马克思与洛克、黑格尔等人的共同特点,不同的是马克思强调国家发展服务于人的发展,将实现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的解放作为根本追求。一方面,马克思揭示出资本主义现代国家的内在限度,强调资产阶级宣扬的“政治解放”只是资产阶级的局部解放,并不等于人的解放。在资本主义现代国家中,不仅无产阶级没有摆脱被剥削、被压迫的悲惨境地,甚至资产阶级也沦为资本的奴隶,丧失了主体性。另一方面,马克思在探讨人的解放条件及其可能性的过程中,指出了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对于推进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人的彻底解放的重要价值。这种价值集中体现为三方面:一是社会主义新型国家以无产阶级彻底打碎传统国家机器为首要前提,以人民民主和议行合一为政权组织原则,实行真正民主的国家制度,国家机器“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充满生气的力量”,[7](P195)劳动阶级在人类文明史上第一次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实现了政治解放。二是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消灭了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使生产资料受联合起来的工人阶级支配”,[3](P113) 物质生产活动也不再是资产阶级奴役、剥削工人阶级的经济手段,成为了工人阶级满足基本物质生活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方式,经济解放具有了可能。三是社会主义新型国家作为“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以“劳动的解放”为目标,[7](P197-198)国家的阶级统治职能将逐步淡化,“社会公仆”职能更加凸显,对人的政治统治将逐步让位于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组织。在此基础上,人与自然、与自身、与社会的矛盾将趋于和解,阶级和国家将逐步走向消亡,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得以实现。


二、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构建的中国逻辑

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制度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发端于中国传统政治秩序、社会秩序、道德秩序走向崩溃而各种资本主义现代国家方案又纷纷破产的危急关头,以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实现政治解放为前提,并旨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人的经济解放、社会解放,与资本主义现代国家构建模式有着显著区别。

第一,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构建并没有局限于现代化的政府制度建设层面,政治解放蕴含着推动政治革命向社会革命发展的内在逻辑。西方原生型现代国家作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产物,本质上反映的是资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资产阶级的所谓政治解放不过是形式上的解放。我国的现代国家转型是在鸦片战争等外来冲击下被动开始的,不仅缺乏现代国家转型的必要经济基础和思想基础,而且中国人民还遭受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封建专制主义的三重压迫,资产阶级的纯政治革命方案不足以使中国人民彻底摆脱“三座大山”,不足以消除近代中国的社会建制危机和意义系统危机。在此形势下,中国人民选择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走上了一条包括政治革命、社会革命双重任务的新型国家构建道路。1949 年10月,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赢得政治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且适时制定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用短短数年时间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彻底消除了劳动群众深受剥削、压迫的所有制基础和政治基础,“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8] (P14)

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构建发端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极端落后的物质基础,经济解放蕴含着变革传统所有制关系以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双重含义。无产阶级革命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难以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促进经济解放意味着无产阶级利用政权优势变革传统所有制关系,既消除无产阶级深受剥削、压迫的所有制基础,又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条件。然而,无产阶级革命首先在生产力发展严重滞后的东方国家赢得胜利,使得经济解放不仅意味着变革传统所有制关系,还体现为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消除经济贫困。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便在苏区、解放区积极引导和支持国营经济、合作化经济(集体经济)的发展,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推进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实现了经济解放的第一层含义。然而,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生产力不仅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而且成为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桎梏。在此形势下,党的八大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国内主要矛盾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9](P254)强调党和国家的主要任务就是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矛盾,明确了继续推进经济解放的方向。此后,虽然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也曾遭受挫折,但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目标和方向始终没有大的变化。当前,我国社会生产力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得到满足,随着我国消除了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济解放的第二层含义得以基本实现。

第三,我国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构建以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落脚点。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不懈追求,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制度区别于西方现代国家制度的最显著特征和优势之一。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便将推进革命发展与保障人民利益相统一,将“关心群众生活”、解决人民群众的“吃喝住穿”问题视为赢得群众支持和革命胜利的重要条件,并通过开展土地革命、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济机制等举措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彰显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初心和使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虽然高度重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但并没有将社会生产力作为唯一追求,而是将社会生产力发展与人的发展相统一,强调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服务于人的发展。比如,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述,既指出贫穷、落后不是社会主义,也明确了存在阶级剥削、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习近平也多次强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10](P154)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摆到治国理政的核心位置。可以说,当代中国既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在体制改革、制度建设中逐步消除阻碍甚至禁锢人的发展的各种障碍,让改革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更好促进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马克思现代国家观的重大时代意义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日趋成熟、完善和定型,但一些研究者对中国道路、中国制度的认识仍存在诸多误区,充斥着各种“杂音”。加强对马克思现代国家观的系统研究,阐明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的内在逻辑,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一,为驳斥和纠正一些理论杂音和认识误区、坚定不移走好中国道路提供重要理论支撑。虽然实践证明我国新型国家制度是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但在当前仍然遭受诸多理论挑战。这些挑战主要体现为:一是资产阶级理论家们带着意识形态的有色眼镜,以一副政治正确的姿态大肆宣扬“自由民主国家”“宪政”以及“马克思国家观民主大敌论”,肆意攻击我国政党制度、国家制度,抹黑我国的民主政治实践。二是部分国内研究者深受西方理论的影响,将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相对立,将国家治理现代化等同于实行所谓自由民主制或“宪政”,进而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三是虽然我国现代国家制度建设成效显著,但当前尚未构筑起与制度建设实践相匹配的新型国家制度建设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坚定中国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撑。因此,在系统把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国家问题的基本观点、认清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的基础上回应这些挑战,既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应有之义,也是坚定“四个自信”、推进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早在19世纪中叶,马克思、恩格斯便揭示了资本主义现代国家的阶级本质及其内在限度,强调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形式是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否定与超越,阐明了无产阶级专政对于实现人的解放的价值。这些理论成果为驳斥资产阶级理论家对中国道路的歪曲、构筑社会主义新型国家制度建设理论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第二,为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价值原则。马克思的现代国家观是在批判资产阶级所谓“人权”的欺骗性、虚假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推进人的解放并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国家理论的根本追求和精髓所在,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区别于其他一切国家理论的最显著特征之一。同时,虽然社会主义新型国家以实现人的解放为落脚点,但我国当前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尚未完全成熟、定型,诸如权力寻租、两极分化等与马克思现代国家观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追求相悖的消极现象仍然存在,严重制约着国家治理绩效。深化对马克思现代国家观的系统研究,认清社会主义新型国家构建的目标和共产党执政的初心、使命,有助于从源头把握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依靠谁、为了谁的基本问题,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提供基本的价值指引。为此,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中,必须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是否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视为衡量治理效能的重要指标。

第三,为继续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方法导向。马克思曾强调,“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3](P591-592) 既阐明了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必然,也指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发展的内在逻辑。当前,虽然我国的经济基础没有“变更”,但是社会生产力不断取得新发展,使得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势在必行。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对社会主义国家建设问题作出详细规定,但他们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构建的理论探索、实践总结,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方法导向和实践要求。因此,一要始终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领导权,这关乎社会主义的命运。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之所以亡党亡国,根本原因之一便在于放弃了无产阶级政党领导权,必须汲取教训。二要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极端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展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模式,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歪曲人民民主专政特别是将其与无产阶级专政相对立的错误观点。三要始终坚持将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这既是马克思主义现代国家学说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必须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过程中尽可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为人民所共享。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2] 王匡夫、殷冬水.何为现代国家——基于与传统国家对比的规范政治分析[J].江汉论坛,2018,(5).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9]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24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10]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李应瑞,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1年第3期。

排版 | 陈艺文

审核 | 陈培永 曲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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