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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锦囊让企业规避微信、支付宝收付款风险
01
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
最近,有公司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款被查了!
案例一:
案例二:
广州市某信息咨询公司,经核查,通过微信、私人账户或者现金方式收取做账费,其中隐匿收入281万元,最终稽查补税85万元,罚款42万元。
案例三:
南京某物业公司,通过私人的微信、支付宝收支公司经营款项,将企业收入进入私人账户。公司通过自查以及立案期间自行申报进行了补税,减少了风险和损失。
上面三个案例,都属于隐匿收入,特殊之处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新兴的支付方式来实现的。企业频繁的使用个人微信、支付宝为隐匿收入提供了可能性,也逐渐成为了税务稽查关注的重点!
02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风险巨大
1、增值税的风险
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具体原因
买卖双方通过微信进行资金交易
开专票时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
因通过微信转账导致无法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
卖房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买房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具体原因
通过微信收取货款,与个人消费记录容易混淆
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
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2、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3、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4、公司管理风险
5、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03
微信、支付宝收付款如何规避风险?
送你5个锦囊!
1、以公司的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的进行交易。
2、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3、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号
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4、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
5、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来源:综合财务第一教室、梅松讲税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