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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4〕13号
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现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三、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3月27日
转自:税海涛声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4〕13号
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现就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三、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4年3月27日
转自:税海涛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