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万吨焦炭天津港离奇失踪 期货大佬上海被抓人财两空
一直有人用发生在1995年的“国债327事件”来证明期货市场的疯狂和血腥。当时,事件的主角万国证券老总入狱,公司被重组。其他的主要参与人员也都最终下场惨烈。
多年之后的2021年,承继万国证券的申银万国又卷入一起期货官司。这一次,该公司以“胜利者”的面目出现,将对手以涉嫌诈骗罪送入了看守所。
然而,身陷囹圄的陶暘一直在喊冤。陶暘说,他2015年支付3501万元巨资买了三万吨焦炭,但一直没有获得支配权,于是与卖方申银万国打官司追讨,一审刚刚胜诉就被抓了。陶暘认为,这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安分局,人为制造的一起典型的将经济纠纷包装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他本来是一名受害者,却遭受无妄之灾,款已付、货未得、人入狱。一个完全的无辜者,落得人财两空。
细细审视这起案件,焦炭期货和现货的巨额交易中,暴露了天津港仓库的混乱管理,确实可能隐藏着刑事犯罪:三万吨焦炭,用载货量20吨的大卡车拉需要1500辆,然而在没有任何出货手续和运输货物记录的情况下,竟然在戒备森严的天津港仓库消失了。
如果陶暘是无辜的,谁是真正的罪犯?
期货大佬胜利的烦恼
作为期货高手,陶暘可以说抄到了2015年焦炭价格的历史性底部。
2011年4月15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推出焦炭期货合约。恰逢焦化行业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新增产能。2013年,中国焦炭产量达到4.8亿吨,占世界焦炭总产量的70%左右。2014年焦炭产能达到高峰,但是由于下游需求低迷,产量及产能的增长导致供应严重过剩,行业内企业大面积亏损。同步的是,焦炭价格持续低迷,在2014年初跌破每吨千元。
作为上海筑欣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筑欣公司”)实际控制人,陶暘在商品期货市场浸淫多年,并在业内获得了相当高的名气。经过对经济形势和能源价格规律等相关问题的全面研究,陶暘于2014年底开始购进焦炭期货多头合约,主要为即将交割的品种“J1501”仓单。此外,陶暘还与新湖瑞丰、申银万国等签署协议,大量购买“J1501”焦炭。这是因为,陶暘判断焦炭价格已到底部,即将反弹。期货合约交割后转成现货再逐步卖出,可以获利丰厚。
事情的发展果然如陶暘预期。焦炭价格于2015年见底后急剧反弹,2016年下半年更是大幅上涨,此后价格基本运行在每吨两千元左右。
然而,胜利之中也有隐忧。那就是从申银万国购买的三万吨期货合约,交割转为现货后,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实际提货,也未办理货权转移手续,或是转卖给下家。刚开始陶暘并未重视:焦炭存放在大商所指定的期货交割仓库——天津港仓库内,总不能丢了?而且还有其他几十万吨焦炭在陆续卖出。在焦炭价格一路上扬的背景下,越晚处理卖价越高。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他焦炭逐步出清,这三万吨焦炭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出来。而且,各种迹象显示,问题复杂化了。
筑欣公司的工作人员去天津港仓库协商提货事宜,天津港仓库的工作人员先是说货主不对需要申银万国来处理,而当申银万国和筑欣公司一起去查询的时候,天津港仓库的工作人员竟然声称,三万吨焦炭早已经被提走了。
浦东新区法院:申银万国应交付焦炭三万吨
陶暘说,将申银万国告上法庭,实在是无奈之举。但三万吨焦炭在戒备森严的天津港仓库不翼而飞,只能依靠法律将事件从头捋清楚。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2018)沪0115民初48851号民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显示,2014年12月30日和2015年1月12日,筑欣公司与申银万国分别签署了两份《委托采购协议》,筑欣公司委托申银万国买入共计300手焦炭期货“J1501”(三万吨),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28日期间支付申银万国3844万元,其中包括三万吨焦炭货款3501万元。
2015年1月27日,筑欣公司向申银万国出具《授权书》,授权公司员工潘陈成协助申银万国办理3万吨焦炭提货事宜。同日,申银万国出具《提货指令》,委托潘陈成至天津港仓库办理提货事宜,数量为三万吨,提货日期为2015年1月30日。2015年1月28日,申银万国指派员工吴俊锋与潘陈成一同到天津港交易市场,向天津港仓库提交了《提货指令》、潘陈成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因为种种原因,2015年1月30日筑欣公司未能将这批焦炭实际提取出库,也未获得货权转移证明,于是筑欣公司与申银万国经过协商于2015年4月9日就上述三万吨焦炭重新签订了一份《焦炭购销合同》,申银万国重新出具给筑欣公司一份《出库委托书》,提货时间和提货人两处未填写,并于4月22日向筑欣公司开具了3501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
按照天津港仓库期货专管员潘磊的说法,2015年6月之前,有一名叫沈家发的人多次代表筑欣公司要求提走这三万吨焦炭,但因为“提货手续上指定的委托提货人是潘陈成,他必须本人到场的,”“手续不齐全,这批货我就一直压着没让提。”
然而,潘陈成恰于2015年2月从筑欣公司离职,无法代理筑欣公司提货。事情就此卡住。
之后的2016年9月、2016年10月、2016年11月、2018年6月、2018年7月,筑欣公司员工通过微信方式向申银万国员工联系这三万吨焦炭事宜。其中,2018年6月14日,陶暘亲自与申银万国派出的员工刘晓燕共同赴天津港仓库交涉,天津港仓库方面一番敷衍搪塞之后却突然声称,这三万吨焦炭已经被提走了。
按照天津港仓库方面的说法,这三万吨焦炭在申银万国结算完仓储费后倒过几手,后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贯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贯成公司”)出货。然而,无论是天津港仓库,还是贯成公司,都无法提供任何相关的提货手续和出库单据等证据。
筑欣公司表示,这批焦炭期货转为现货后,仍然一直储存于天津港仓库,从未将这三万吨焦炭转手销售,所以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过这三万吨焦炭的提货或委托材料。筑欣公司向上海新区法院提供的证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12月,该公司库存焦炭在库41179.06吨,包含申银万国的三万吨和河北省京唐港的11179.06吨;申银万国出具给筑欣公司的焦炭《出库委托书》也一直留存在公司未使用。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认为,筑欣公司支付了货款,但申银万国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已完成交付义务,于2019年6月5日下达的“(2018)沪0115民初48851号民事判决书”裁决:申银万国向筑欣公司交付原合同约定标准的焦炭三万吨。
盗窃嫌疑犯声称向国企领导人行贿千万
从申银万国角度看,已经出具了提货手续却被判决未完成货物交付,肯定不服。一方面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一方面于2019年10月12日以筑欣公司涉嫌虚假诉讼为由向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报案。
而从筑欣公司方面来看,合同约定了“仓储方给予双方办理货权转让确认手续的,自货权转让之日起,该批次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筑欣公司”,据此,由于筑欣公司并未实际提取到货物,申银万国也未与筑欣办理过货权转让确认手续,所以陶暘认为申银万国作为风险责任承担方,自己通过诉讼向其追讨损失是完全合法合理的,一审判决也是支持的。但三万吨焦炭为何离奇失踪,他认为,问题出在天津港仓库,并曾试图联合申银万国一起起诉天津港仓库,查清三万吨焦炭的真正去向。因为申银万国不愿意配合,所以把申银万国告上法庭只是挽回损失的第一步。陶暘以为,下一步就应该是追究天津港仓库的责任,查清三万吨焦炭的流向,抓住真正的窃贼。
没想到的是,被抓进看守所的是陶暘自己。
2019年10月18日,浦东公安分局作出《立案决定书》,对筑欣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2019年12月21日和2020年1月22日,浦东公安分局分别将筑欣公司法定代表人陶暘以及前员工潘陈成以涉嫌诈骗罪拘留,后二人均被浦东检察院批准逮捕。
陶暘委托代理律师干卫东转交的一封控告信称,浦东公安分局认定,筑欣公司将购自申银万国的三万吨焦炭转卖给杭州寿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寿昌”),杭州寿昌又将之转卖给了天津同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终由贯成公司将货物提走。而根据“寿昌公司提供的其收到发票情况,2015年寿昌共计向筑欣公司购买的焦炭数量(吨)分别是14209、15791、15000、6000、10000、8250,共计69250吨,开票时间分别是2015年7月、10月、11月。筑欣公司和天津港提供的相关交易货转手续,这些证据中明显不包括申银公司的三万吨焦炭。”
干卫东律师认为,所有证据显示,贯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世民涉嫌盗窃罪:“吴世民与天津港交易市场承认此批3万吨焦炭最终由吴世民提取出库,但不能提供任何提货手续和出库单证,也始终未说明具体提货时间、经办人、运输方式、货物去向等细节。”
其实,陶暘早就怀疑吴世民。
吴世民不但是贯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还是天津港仓库中存放申银万国三万吨焦炭垛位所在T204仓库的承包者和实际经营者。因为筑欣公司购买的“J1501”焦炭,一部分最终流向了贯成公司,陶暘和吴世民于2016年结识,之后一起合作了几单生意。
然而,吴世民竟然通过私刻公章等手法,将陶暘代表的上海亲闵贸易有限公司存储于天津两个仓库中近十万吨焦炭私自转走。2018年5月25日下午,陶暘打电话质问吴世民怎么敢私刻公章,吴世民声称,他向天津港等相关国企负责人行贿上千万,所以不会被追究。
一份手写的“还款承诺函”承认:“吴世民将上海亲闵贸易有限公司存储于天津港中企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仓库的货物焦炭60680吨、存储于天津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仓库焦炭34413吨私自转走。导致业务无法继续。截止本承诺函签署日尚欠上海亲闵贸易有限公司款项:8877.8万元。”这份署名吴世民、签署于2018年5月27日的“还款承诺函”承诺对所述欠款“负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并保证90日清偿完毕。
正是有这件事的警醒,陶暘于2018年6月14日亲自赶赴天津港仓库核查。当听到对方称贯成公司提走了申银万国的三万吨焦炭时,他猜测吴世民同样采取了伪造手续或其他非法手段。
为抓国企内鬼反而被投罗网
虽然认定吴世民是罪魁祸首,但陶暘判断事情并非那么简单。
因为天津港仓库作为大型国有仓储单位,有着完善的流程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无论是私刻公章还是伪造手续,都不难发现。最大的可能真是如吴世民所说,他行贿了相关负责人,内外勾结才能够成功作案且安然无事。
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天津港仓库竟然以该合作仓库于2017年4月关闭为由,声称所有凭证丢失。干卫东律师对此强烈质疑:“无论是出于集中规范管理的需要,还是出于维护自身利益、防范自身经济风险的考虑,也一定会留存提货出库经办人签字确认、过磅单、质检报告、车队载运、视频监控等具体凭证记录和完整的电子账,怎么可能了无痕迹?”“大型国企仓库统一办理手续的关键出库凭证离奇丢失,电子数据也无法提供,这是何等荒谬的事情?!”
起诉申银万国,将天津港仓库添加为第三人,陶暘的一个目的就是,逼迫天津港拿出相关的提货凭证,通过检验这些伪造的材料,证明吴世民盗窃的同时,揪出隐藏在大型国企的腐败分子,为自己追讨损失增加保障。
甚至直到自己被捕,陶暘仍然相信,只要把吴世民抓起来,事情并不难查清。
但荒诞的场面再次发生。吴世民确实被抓了,于2019年12月23 日被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然而,他在承认贯成公司提走了申银万国的三万吨焦炭后,很快于2020年1月23日取保候审,走出了看守所。除了口供,吴世民既没有提供该三万吨焦炭的合法提货手续,更没有提供该批货物任何出库的相关证明材料。
陶暘帮国企揪内鬼之梦彻底破灭。
2020年4月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2019)沪01民终12750号裁定书”,撤销“(2018)沪0115民初48851号民事判决书”,将筑欣公司诉申银万国案发回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重审。
2020年10月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作出“(2020)沪0115民初48704号裁定书”,以该案涉及正在侦查的刑事案件为由,通过裁定驳回起诉的方式审结。
身陷囹圄的陶暘可能不知道,几乎与他被抓同步,2020年2月12日,天津港爆出了全资子公司天津港焦炭码头有限公司一名财务人员涉嫌贪污公款1.539亿元的大丑闻。如果知道这个消息,他会不会对天津港仓库的腐败和管理混乱有更深的感受?
身陷囹圄的陶暘应该不再关注,焦炭价格曾经在2020年底冲高到每吨2722.3元,2021年5月为每吨2376.8元。看到这样的价格变化,他会不会有入场的冲动?
由万博新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战略文化促进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等机构发布的《后疫情时代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2020)中,上海市名列榜首。但其中监管执法与法治保障环境排在深圳市和北京市之后,列第三名。
陶暘案是否真的是一起将经济纠纷包装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也许,该案将会检验上海市营商环境全国第一名的成色。
(图为陶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