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414”案衡阳开庭第二天:检察官口头修改起诉书
2022年7月5日,湖南省益阳市“414”专案在衡阳市中级法院异地开庭进入第二天。
法庭驳回了被告人和辩护人提请本案公诉人和合议庭成员全体回避的申请,强力推进庭审,致使庭审现场呈现一种激烈对抗的场面,被告人的“冤枉”和辩护人的“反对”声音此起彼伏。
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指出起诉书的问题和错误,担任公诉人的检察官口头进行了修改,更引起辩护人一致的反对。律师们表示,法律明确规定,起诉书的修改必须书面进行,检察官口头修改起诉书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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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驳回回避申请,不得复议
上午一开庭,审判长就宣布,经法院审委会和检察院检委会决定,驳回众多辩护人提出的本案公诉人和合议庭成员全体回避的申请,并不得复议。
同时,审判长宣布,合议庭决定:本案不进行庭审直播、不启动非法证据排除、拒绝绝大部分辩护人调取证据的申请、拒绝侦查人员和被害人出庭作证......“公诉机关已经提供了大量证据,足以证明案件情况。”
对此,众多被告人和辩护人当庭发表了反对意见,认为合议庭的决定明显违法,要求书记员将反对意见记录在案。被告人高喊“庭审直播”。辩护人表述,不调取刑讯逼供的材料,本案无法公正审理。
律师们表示,本案由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田立文亲自督办,湖南高院在侦查阶段即深入介入案件,辩护人们认为,本案不适合在湖南高院的下级法院衡阳中院审理的理由充分。但审判长匡梓精代表合议庭表示,这方面的证据不足。多名律师们再次要求当庭播放益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瞿晏平与罗树中家属的电话录音,录音中瞿晏平明确告知,将罗树中的儿子罗兵列为嫌疑人抓捕是湖南省高院的工作组查阅案卷后的指示。
王佐良更是当庭举报,6月22日被押到医院体检时,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田立文就在现场,说明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早已介入本案。
被告人张再来说,衡阳检察院的起诉书完全照搬益阳检察院的起诉书,说明衡阳检察院的公诉人不负责任,异地审理沦为做样子。辩护人更指出,衡阳检察院的起诉书是益阳检察院起诉书的复制粘贴,连错字和数字错误都没有修改,说明本案公诉人及其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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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当庭口头修改起诉书
针对被告人和辩护人指出起诉书的错误,担任公诉人的检察官在下午宣读起诉书时,口头更改了一处数字错误,称是笔误。
此举引起众多辩护人的反对。他们表示,法律明确规定,起诉书的变更必须书面进行,并重新制作盖章。律师们指出,本案起诉书并非只有一处错误,至少还有两处以上的被告人名字错误和数字错误,甚至还有两名被告人签订协议的表述,致使起诉事实不清。
另有辩护人指出,不仅如此,起诉书未列明犯罪金额、未列明被害人名单,属于重大错误。
律师们指出,法庭未依法传唤被害人出庭,属于严重违法的行为。被告人罗兵表示,在被羁押之前,他见了绝大多数的被害人,他们都说,与父亲罗树中之间是正常的借贷关系,甚至非常感谢罗树中,只是公安机关逼迫他们作证,“他们自己不认为自己是被害人,是警察硬说他们是被害人。”
在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反对声中,审判长匡梓精强力推进庭审,宣读庭前会议报告。直到下午7时许,再次由于王佐良身体不适,结束了第二日的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