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技术】废酸液资源化处理处置(一)!

46危废 2021-05-01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化工杂志 Author 钱钧

钱钧江苏泰特联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工

13706116107@vip.163.com

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大会上指出: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

总书记高屋建瓴,赋予了循环经济新的内涵,重新定义新旧动能转换这一特殊时期的循环经济,涵盖了以下内容: 产业+利用+链接+方式+消费。

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必由之路,也是现实可行的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循环经济可从源头和生产的过程解决我国可持续发展面临资源环境约束,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目标,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最佳路径是循环经济,绿色发展,其中循环经济发展和绿色发展有很高的协同效应。

循环发展是发展循环经济最有效的利用资源,实现资源、产品、废弃物,变废为宝,少排放,不排放污染物。基本理念就是没有废物,少产生或者不产生废物,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和低碳发展的水平也会大大的提高。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无废城市”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整个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需要长期探索与实践。无废城市建设的工作重点是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

现阶段,要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要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根据我们测算,无废城市建设的可量化指标是固体废物资源化率达到90%以上,这样就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说到资源化率就不能不说到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的发展,存在短板是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对资源化利用方式认知不同,行动不齐、标准不一,特别是根据其所属行业、所辖地区的站位,过度强调“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中的一个方面,导致资源利用率低、资金投入浪费、设施不平衡不充分,导致我国生态环境没有得到根本好转。所以说无废城市建设是循环经济发展到了一定阶段,有关部门对于偏重末端治理模式改变的一种统一和共识。废酸液无害化处置的最终产物废盐的转运和填埋更是循环经济发展和无废城市建设的桎梏,解决了废酸液资源化就从源头上消除了固废非法转运和偷埋。

对于产废企业来说:鼓励利用危废资源化产物替代原始采购产品,支持利用危废资源化生产相关工业品,进一步扩大资源综合利用范围,提高资源化产物使用比例,减少对天然资源的消耗。加大力度研发利用各种危废资源联合处置的成套技术,探索利用危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综合处置能力和利用效率。同时要满足五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稳定化、规范化!

当下,我国的废酸液产生量巨大,资源化利用相对粗放,技术进步不明显,商业模式不清晰,资源化之路面临巨大挑战。废酸液资源化处理处置迫切需要相关技术和政策的支撑,《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也将综合治污与废弃物循环利用列为环境重点领域的优先主题。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政策的加强与完善,以及工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废酸液的处置利用技术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提高。但废酸液的综合利用和资源化仍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对废酸液的定义以及再生产品的标准问题。我国对废酸液的定义存在分歧,许多企业产生的废酸液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被定义为副产品,给环境监管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此外,利用废酸液制备再生产品,其有毒有害的浓度也没有明确的标准,该类再生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有鉴于此,研究制定有关废酸液综合利用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发展废酸液资源化处理综合利用技术,对废酸液产生企业和废酸液处置行业的经营发展显得尤为迫切。

“46危废”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平台注明“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危废产业网”官方公众号“46危废”独家所有,如需转载或节选,请在线联系主编,转载必须注明出处,并添加原文链接,违反者必将依法追究责任。

2、“46危废”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主编(微信ID:lucky-46weifei)删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